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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十七、又见大山 此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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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大山不是山,而是人,就是那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加拿大哥们,会说相声的那个。说又见大山是因为我搬家了,和另外五个哥们合住,其中一位仁兄长的酷似大山。我第一次走进这个宿舍时,此君出来热烈迎接。当时我的感觉就是大山怎么跑这来了?长的酷似不说,连眼镜都是一样的,说话也是那种慢悠悠的风格,我不禁狂笑。结果哥们说他并不是加拿大人,而是德国人,居然让我很遗憾。
这次搬家实是无奈之举,本来是被分到另一个宿舍的,那个宿舍有个越南人,和两个印度人。成天音乐放的震天响,而且是很怪的音乐,像是逗眼镜蛇的那种,另人实在无法忍受。住了两天就决定搬走,虽然被罚了25刀,现在看起来倒是很值。
??现在的宿舍是真正的多国部队,六个人,分别来自德国,中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孟加拉国。客厅了挂了三国的国旗,缺中日韩的,不过还是体现了浓郁的国际氛围。简要介绍一下这几个牛人。
大山的外貌不用多说了。是德国的交换学生,呆一年就走,天天早出晚归做研究。每天早上光着身子,拿一块毛巾遮着必须遮的地方,冲进洗澡房。不过我比他还早,我洗了之后照例用墩布墩一遍地,弄的很滑,有一次几乎把这哥们摔倒。然后他温柔的建议,不要在墩地了,否则早晚要摔倒,到时候恐怕毛巾就要飞掉了。
日本哥们长的更像个中国人,确切地说,山东人。圆盘大脸,眼睛很有神,看上去很聪明。他是在这里念双学位的,来加拿大7年,和其他日本人不同,一点日本口音都没有。本来住进来之前我还很犹豫,和日本人不知道该如何相处,现在看来完全是多虑了。非常实在的一个哥们,有礼貌而且很能聊。但是中国人和日本人之间,中日战争几乎是不可能避免的话题,我和这哥们聊过三个小时之久。他先向我道歉,然后说所有的历史他都知道。所以后来的谈话就没有任何的民族仇恨在里面,大家客观的看历史。讨论日本,中国,美国在二战中的行为。也许本应当如此吧。
加拿大的老兄拥有加拿大的标准肥胖体型,剃个光头,很憨厚的样子。说话 fucking不离口,和谁打招呼都是很沉的低音。这哥们养了一只蜘蛛,有螃蟹那么大。放在一个鱼缸里,还配上沙子,石头,烂木头,以营造出非洲氛围,可能是怕这蜘蛛有乡愁吧。我说你该再买一只,凑一对多好。他倒是明智,知道这东西繁殖能力强,他不想让自己的宿舍变成盘丝洞。哥们是学历史的,特别爱讲古,时不时来一段诺曼底登陆,添油加醋的不说,还用嘴配上音效,枪炮声,飞机坠毁声,人仰马翻声,一样都不能少。听的德国人,日本人和我都一个劲的犯晕,好象他是刚从诺曼底回来一样。大山也很感兴趣,虽然两个国家当时是敌人,但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年轻人并不考虑仇恨。实际上也根本没有仇恨了。
韩国哥们不太了解,整天都是神出鬼没的,只是偶尔能闻见厨房有罗卜味,就知道哥们回来了,在煮韩国的什么怪汤。至今还没有机会品尝。
孟加拉哥们是个老好人,长的很黑,不过不象非洲人那样发亮。他吃饭是用手的,我曾经尝过他的饭,他把米饭用手捏成一个团,再放些鸡肉在上面,像寿司的吃法。味道并无特别之处,就是超级辣。哥们酷爱板球,居然把这里的孟加拉人、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组织起来,编成了一个板球队,几乎天天都在楼下草坪打。我看过一次,完全没概念,看起来像棒球,不过板球是往地上拼命的砸,弹起来再打出去。10几个人一起打,不过除了砸球的和打球的,其他人基本不动,真不知道是什么规则。那个加拿大哥们说他也不懂,说这个fucking cricket 扔球像棒球,打球像高尔夫球,干脆叫 fucking baseball-golf得了---这就是他的浅显理解。
由于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准备Advisory meeting,所以和这几位奇人并无很多交往,直到今天周末,才有机会做个基本了解。起因很有趣,我用芥末吃三文鱼,被加拿大哥们看见了,他超级好奇,问这个fucking作料是什么玩意?我说你可以尝尝呀,哥们伸出中指(其素质低下可见一斑),让我给他挤点。还说多来点,跟占了多大便宜一样。他手指刚从嘴里拔出来时,还微笑,说很甜,味道不错!然后就拼命地跑向水池,喝凉水。鼻子眼泪如雨下,也顾不上擦,话说不出来,只能伸出舌头降温,大概五分钟才缓过来。我这芥末不是一般的,是老妈从国内寄来的超辣型,干掉他这种菜鸟自然不在话下。这哥们吃了这个亏,在宿舍大呼小叫,说这个fucking wasabi, super hot! 非要把大山叫出来尝。大山看到此君满脸通红,舌头都无法收回去,自然非常警惕,跟我说你不是要杀了我吧?不过还是坦然试吃,居然脸不变色心不跳,说这个东西做三明治应该很好。加拿大哥们连摸光头,嘴上还逞能,说应该是好吃的,配上烤鱼味道应该极佳!结果居然两个人马上就开始烤鱼了!想尝尝他自己的设计的这个美味。还不停的问我这个东西怎样吃才正宗,我说你把那日本兄弟叫出来问吧,他们吃这个最强。然后他就一路fucking的骂过去把那哥们叫出来一起探讨,以保证他的烤鱼芥末三明治味道纯美。
在等烤鱼的这段时间,大家就聊了一些烹调的话题,加拿大哥们最没话说,他吃的东西全是那种超市里买的盒装的东西,pizza,汉堡,玉米粒什么的,一律是嘴里能淡出鸟来的东西。不过他居然能长这么胖,也是难得。大山是井底之蛙,自以为做鸡蛋是个专家,说把鸡蛋煮熟,切碎,放点作料拌了夹在面包里,是绝对的美味。专家尚且如此,平常人的技术就可想而知了。日本哥们和我倒是有的说,聊了半天日本拉面和寿司的制作工艺,听的其他两位仁兄都傻了。我说你们日本拉面味道真的很好,汤头特有味,我本不喜欢面食,但日本拉面从来是来者不拒。而且吃拉面要呼噜呼噜的发声,表示好吃,真过瘾!结果他说,什么日本拉面呀,在日本,我们管拉面叫中国拉面,都认为那是中华料理呀!不过是在中国拉面的基础上捎做改良而已,到了中国反而成了日本拉面了。原来如此!
最后哥几个的烤鱼好了,开始试吃,两个人很有修养的用餐刀把芥末均匀的涂在面包上,德国哥们放了很多,加拿大哥们也照着学,拼命的放,早忘了刚才出的丑了。吃之前两人还微微颔首,相互致意。吃的时候两个人还拼命赞美,说此三明治味道果然非比寻常,能充分体现鱼的香味,不过我发现加拿大哥们说的并不由衷,脸色已经慢慢变红了。
为了避免再次看到他的舌头,我悄悄的溜了。
十八、有车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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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延荪
连载:此间的风景 出版社: 作者:姚延荪
上个礼拜五,我买了一辆车,记篇流水帐。
在国内买车是件很大的事,甚至是很扬眉吐气的事,居然还有“有车阶级”这种名词,可见其了不起。不过在加拿大,买车却是稀松平常,车比人多,而且比狗还便宜。不过车的质量却不敢恭维,经常看见60年代的老爷车,冒着黑烟,快速行进。
我本来没打算现在买车,要等媳妇来了再说,不过系里一个南非哥们到处推销他的车,问到我这,我说是呀,老子是想弄个车,他问想买多少钱的?我说哥们没钱,怎么着也别超过6000刀吧,他说行了,500刀卖一个给你吧。结果我找个人出去开了一圈,说没什么大毛病,就500块拿下了,确切的说,490刀。这哥们为感谢我,请我吃了个Pizza,10刀。回来发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不少人过来恭喜。
说到这辆车,咱不会开,不好评价性能,就基本功能来说,还是很齐全。能走,能停,而且居然还能拐弯,你让它向左它决不向右。坐在车里面,往上看,看不见天—顶棚还在。往下看,看不见地—底盘还没漏,确实不错!车外边是有点锈,不过在里面倒也看不见。开起来,声音倒是挺大,不过有收音机,可以把那噪音盖住—收音机原来是干这个用的。不过,500块钱只能补半颗牙,您还想怎么样?而且此车系出名门,世界名牌克莱斯勒,而且辈分级高,1985年出厂。
搞定车之后,接下来就是驾照问题。在这里考驾照倒是不难,就是耗人,先搞定一个笔试,就得到一个学习驾照了,然后半年才能路考。这半年之内,拿着这个学习驾照就可以上路,不过旁边必须坐着一位有正式驾照的人。不管怎么说,先搞定笔考再说。
有人跟我说,这个笔考很难,有许多人通不过,不过我倒不信哪个邪,GRE都搞定了搞不定这笔试,丢不起那个人。遂拿着那本交通规则,学习了一个晚上,居然受益非浅,明白了一个道理,开车比走路还简单。
第二天赶了个大早,跑到那保险公司去考试。居然是机考!和GRE完全一样,超级有信心。考试的过程没什么可说的,满分拿下。考完心情很好,不是因为通过,而且有些题实在像是笑话。
最搞笑的一个题其实是个难题,一个行人,看见步行灯亮了,怎么行动。答案肯定是过马路了。不过有个干扰选项却很麻烦,是说过马路,但同时跳舞,可能因为步行灯是个小人,像是跳舞吧。严格说来,这个答案也不能算错,因为你一边跳舞一边过马路,除了让别人以为你是个疯子,绝对不违反交通规则。
还有一个题也很强,让选正确的说法,答案是,在驾驶员和他这一侧的车门之前,不能坐任何乘客。倒不知哪位高人能坐到那个空间里去。
至于驾驶技巧的问题,纯粹是给傻瓜做的题,问在冬天开车,如果有一个车轮掉到沟里了,怎么办,答案当然是慢慢开出来。配合的三个选项是,昏厥、双手放开方向盘并闭眼、拼命大叫。我想应该不会有人选这三个里的任何一个。所以说,加拿大的笔考,如果通过了,绝对不能说你就懂交通规则了,但如果通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不认字,但如果认字还通不过, 那就不是自己的责任了,赖爹妈吧。
不过这个考试毕竟还不是一无是处,总体上还体现了一个路权至上,从始至中都要考虑谁有路权,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有行人要过马路,你必须停车,不管有没有人行横道。学校的校车如果停在前面,你必须停车,超车是违法的。不知道国内是怎么规定的,这里不好评价了。
接下来就是学开车了。卖车的那个哥们自告奋勇,主动教我,焉有不受之理?我们两跑到一个高尔夫球场边上练习,荒芜人烟。这个车虽然不行,但却还是无级变速,对于我来说超级简单。因为我从小就爱开碰碰车,原理毫无区别,不过速度确实比碰碰车快许多,而且以不碰为佳。
哥们让我先开出三十米然后停下,看看悟性。我一开始,左脚找了半天,没找到刹车,低下头看,原来刹车是在右边!碰碰车很误导人。不过接下来就很强了,能开出很直的位移,而且我打一开始,就很注意自己车在路面上的位置,保持和路肩有很好的距离。此君极为惊讶,说你原来天生就会开车!接下来学习拐弯,这个不用学,碰碰车高手拐弯是最强的,除了不知道打灯之外,我连S弯都能拐的了。倒车确实是难一点,因为碰碰车没这功能,不会。倒车方向总是弄错,和直行方向相反!而且倒车之前,我总是要从物理的角度分析一下,该往哪个方向打,然后毅然决然的往错误方向开去。三番五次都搞不定,我都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南半球了,地转偏向力是反的?所幸周围没人,所以乱开一起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这一切问题都在15分钟解决。15分钟之后,我已经平稳行驶在Saskatoon坑坑洼洼的公路上了(冬天雪厚撒盐,故路面情况极糟)。第一个路口就有人停下来让我过,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傻傻的等他先走。那厮见我不走,粗鲁的做手势,但也不先走。原来在路口我在右边,我有路权,他只要一走就违章。虽然气急败坏,但也不敢越雷池半步。这时候笔考的不全面性就体现出来了,我这种满分得主,却连这个都不知道。
在半个小时练习之后,我已经可以像模像样的开车了。在Sasaktoon的小路上转了几圈,感觉很爽,自己居然也有车了,想想真是搞笑,上礼拜五买车,这礼拜二都上街了。想当年我爹26岁时候,坐的可是牛车呀!就是永久自行车骑过来,都得过去看看人家的车轮印(我怀疑当年他在婚礼上穿着回力牌球鞋娶的我母亲,待考)。真是天差地别!一笑。
不过必须打住了,后面如果再写,就涉及到违章行为了,我倒不想让加拿大警察请我去警察局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