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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堪 ...

  •   “苏呓,你该回来了。”
      于是,我回来了,如今的我,26岁的年纪,坐在火车上徐徐倒退。看沿途风景,不禁也有些许惆怅,我到底在干些什么?这些年。
      看着过去的老房子,看着一片一片农田,不禁眉宇顿舒,但转眼又见一片坑洼,了解这里的人应该都知道,墓地。对是墓地。
      眯着眼,怕阳光的折射,我终究这样。朋友老会说我,本长着如此大的眼睛,但凡是大白天,就会眯成一条缝,会以为是丹凤眼的平常女生。没了太阳以后,眼光又时而空洞,时而繁复。我会笑她们说得太夸张些。哪里的是,只不过对阳光比较敏感罢了。
      倒是发生了很多啊。这几年,离开父母,自己在外,也算历练一番。
      但还是有过一段落魄的时光,成天忙于兼职家教,在地铁里穿梭,尝试过一个普通城市人的正常作息,闻惯了大街小巷以前最忌讳的油烟味道,嘈杂的声音也可以一并盖过,艰苦的生活么?我倒是很觉得新鲜呢。体验过就是好的。只要没沦落到街头卖艺。就不错。
      那段蓬头垢面的日子,常常,连妆容不整就忙忙出行,最后甚至到只洗脸。看起来活像疯子吧。也是有原因的。穿着磨破了几道的牛仔裤,宽大的白短袖,多是男款式,竖起头发,有时散开就懒得去拾掇。开始习惯于地铁中任何丑陋艳丽俗气得鞋子样式,于是自己也穿双脏到不想去擦得运动鞋。这样就应该比较合拍一些。
      地铁多是快于公车。
      这就是悟出来得道理。
      总觉得想这些索然无味,我就摆弄起我得手机来,看着自己日渐修长突骨的手指,便想起幼时何其可笑的一些往事,不禁微微一笑。
      回想着自己第一次牵一个男生的手,除老爸,也许根本不记得,但是会常常梦见那手,就会怀疑我是不是对那手情有独钟。好像是软软的,长长的,干燥的,但决不粗糙。哈。
      我竟然这般小家子气。
      不禁会回想我小时候的毅然决然,甚至现在还会自己想想但是自己是不是有点太狠了。
      那人给我打手机的时候,我哭着看着,只管看着手机,任它响,我不接。—这是第一个手机。
      响第一声,我接了,一句话不说,扣下了。—第二个。
      本来想着应该不会有了,本准备上床补觉,又响起来,我看着,足足又10多秒吧,狠狠的摔在地上,手机报废,很长一段时间欠费停机,也懒的买。-第三个电话的后果。
      这事我记得较为清楚罢了。
      呵呵。那人,我甚至不记得为什么要离开他,他如此温柔,竟然让我有种憧憬……但是最后我还是那么狠,不禁我最后都狠讶然。到头来在学校,躲他的还是我,不使他躲我,而是我。不禁又觉得如此可笑。
      其实现在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行为不“检点”,也许严重了吧。分手一周不到,又觉寂寞,恰恰耐不住那份寂寞,结果,第二个,只有一周,便散了。原因很有病。
      说实话,那时候我那学校也算大校,谈恋爱也不少,但我却是刚刚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处于涉世之初,但因为好奇心能害死猫,所以闪电般,最后直到毕业,虽然追求者不断,但从为动过心。才得以今天的轻松。
      这就算鄙人的初恋了吧,想想就觉十分不合实际,一贯不像我的作风,说给知己听,没人相信的,都说我在哄骗良民。
      不禁会回想起林帘霜,儿时的知己好友。不知她现在身在何处。似乎还记得我还有一事瞒她,她暗恋3年的那人,心已经栓我这里了,但我意不属他便是。处于那是的姐妹情深,不忍说出口,但是还觉的抱歉,现在想想,关我何事,我本就不曾说过喜欢他,他于我也是一厢情愿,只是单相思而已。呵。
      这种八辈子打不着的人,我又想起她来干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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