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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快的剑(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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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没有不会喝酒的,不同的男人喝酒的方式却又不同。
有的男人喜欢用杯子,倒一点儿,慢慢地饮用、品尝;
有的男人喜欢用碗,敞口的碗敞开了喝,大坛子的酒就放在手边上,酒一碗一碗地倒,那才叫爽快;
有的男人却连盛酒的杯具都不要,直接就着酒瓶口对口一口一口地灌,灌得恣意畅然、风情无限!
金狮镖局,“急风剑”,诸葛雷,他就爱拿着大碗,盛酒,大口地喝,衣襟敞开——纯爷们儿,就是在这样的大风雪天里,诸葛雷也依旧、绝对是纯爷们儿地衣襟大敞。
三个一同在刀尖上舔血的兄弟聚在一头,一大坛烧刀子,辣在人的喉咙里,那滋味,多么带劲?
诸葛雷哈哈大笑,他的两个兄弟一向有眼力知厉害。此刻,好两个家伙,正当着美女的面争相提起当日他一剑刺死了“太行四虎”的英雄事迹。
道上混的谁不知道“太行四虎”的厉害、凶悍?可是那又怎么样,就是这样厉害、凶悍的“太行四虎”也得死在他的快剑之下。何况他杀了危害一方的“太行四虎”,已经不仅仅是自卫,保护自己的镖师不被劫杀,更是上升为义举,替天行道的义举。
金狮镖局的诸葛雷,杀死“太行四虎”的“急风剑”绝对是一个大英雄——自古美女爱英雄,坐在他对面的美妙女子怎能不对他倾慕?更何况她身边坐着的男人是个病痨子!
可是这个样貌妖娆得像只猫爪子一样总是在男人的心口上乱挠的女人,就是不看他。不看他也不看别人,只低着头看着手里的一把小刀,反复地捏在手上把玩,好像那是什么精贵的物件一样。
可是那把刀就是诸葛雷也知道并不是什么精贵的东西,不过是块凡铁捶打而成,式样也不好看,连一点花纹也没有。
可是这个女人喜欢,喜欢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面泛桃花的样子,恨不得在它上面亲上两口。
诸葛雷终于忍不住,倒了碗酒凑到了女人跟前,将碗里的酒一口喝尽,扔在了桌上。他故意在女人面前将衣领拉得更开,好让这个一脸春情的女人看看,看清楚看明白,比起她身边的病痨子,他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汉子,才能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真汉子。
可是人家就是不看他,一眼也不看他,连病痨子也不看他,甚至还皱了皱眉,本就低着的头低得更低,似乎不敢看他。
孬种!
诸葛雷冷哼,这样的男人,活该戴绿帽子,这么漂亮的女人就是跟了他也会跟别的男人跑掉。
诸葛雷当然一点也不介意亲手给这个他看不起的病痨子戴上一顶绿帽子。
诸葛雷将自己的胸膛挺了挺:“你的男人给不给得起你钱?”
那女人听到他问话,终于抬起了头,媚笑媚笑的,眼神儿都带着丝勾着钩,将他的眼他的心勾在了上面:“我的男人?”她笑了笑,不怀好意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一眼,那男人却仿若未闻,依旧低头刻着木头,好像那块木头才是他的女人似的。
“我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他给的,你说他给不给得起钱?”林仙儿笑了笑,她觉得做美女也是很“苦恼”的,总是会惹上一堆“麻烦”,幸好她总能很好地处理掉这些麻烦。
“除了钱呢?”诸葛雷抖了抖胸前的两块肌肉,那女人便瞪大眼瞧着那两块硬肉。
——好胸肌!
——好身材!!
要搁21世纪,妥妥的健身教练肌肉明星,绝对能把施瓦辛格比下去。
林仙儿真想朝对方竖起大拇指!
诸葛雷以为这个女人已经被自己的男人味所迷。沐浴在林仙儿“色&眯&眯”的目光中,男人已然有些飘飘然,对于始终沉默的病秧子更加不屑:想要留住女人,尤其是漂亮又“好色”的女人,光靠钱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美人儿偏偏在这时候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我就爱钱。”
诸葛雷想不到这个美人儿竟然这么肤浅,瞧不上英雄的他,却为了钱甘愿留在一个病痨子、假男人的身边——肤浅,太肤浅了!!!
但是肤浅也有肤浅的好处!
“能给你钱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诸葛雷说。
“我知道,你一定能给我更多的钱。”林仙儿挽起耳边的碎发,笑得很甜很单纯,“我都知道的——所以,你只要杀了他我就跟你,到时候你想要玩什么我都乐意陪你玩。”
好肤浅的女人!好恶毒的女人!!好淫%荡的女人!!!
诸葛雷哈哈大笑,眼角的余光正在瞟那个病痨子:自己的女人当着自己的面要别的男人来杀自己,若这样还没有点反应,那这个男人可真的不是个男人,而是个死人了!
男人终于有了动静,他抬起了脸,看向身边美艳的女人,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问道:“你一定要这样才高兴?”
这时候,美人儿已经不去看他了,而是抬头继续对着诸葛雷笑嘻嘻地说话:“死了人,红艳艳的血洒出来是不是特别好看特别喜庆?”
诸葛雷本想说一句“再好看再喜庆也比不上你”,可是话才说了一半,他就看清楚了病痨子的长相,然后他就萎了,像这个季节的蛇一样萎了,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李……李……你……你……”
“你可以滚了!”李寻欢皱了皱眉,他喝酒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他本已经为了避免被诸葛雷认出而低下头避开了脸,想不到这个家伙偏要来招惹林仙儿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
诸葛雷原本还想说些场面话撑撑自己的气势,可是在小李探花面前他哪里还有什么气势可言?接着他就听到美人儿银铃一样的笑声,他这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么恶毒,简直毒如蛇蝎,竟然要他去和李寻欢搏命!
可是像他这样的人,连给李寻欢提鞋都不配,何况是要跟他搏命?李寻欢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而言已经与阎王无异。
林仙儿更欢乐了,她很奇怪,李寻欢的脾气绝对不能说是坏的,杀的人也不多,为什么这些人看到他就像看到鬼一样恐惧呢?
李寻欢已经不再去管林仙儿与诸葛雷之间的事情,他抬头看了一眼门口,正有两个男人被风雪吹了进来。几乎一模一样的两个男人,戴着斗笠,将自己紧紧裹在猩红的披风里,进入了饭铺。
这两个男人很怪,可是李寻欢不看他们,他依旧盯着门口,看着门外。风雪里一匹年轻寂寞的狼正站在门外,望着门内的世界,眼中似有一抹渴望。
他在渴望什么?
是否在渴望这屋里温暖的火炉,亦或是喧闹的人声?
林仙儿歪着头看着新进来的两个男人——脱去斗篷两人才显出不同,一白一黑,俱长得奇形怪状,好像两条蛇。
这样的大冬天,蛇竟然也会出洞?
林仙儿忽然有了兴趣,她将李寻欢用来“贿赂”她的小刀收入怀中,然后就趣味十足地看诸葛雷和那两条蛇表演“厨艺”:诸葛雷一剑能将十多个虾丸切成两半,而“白蛇”更厉害,直接将虾丸窜在了剑上。
林仙儿的两只手握成了拳头抵在下巴下面,看得十分欢喜,一双眸子眨巴眨巴的透着稚气与天真。看着正在比试的两个剑客,她联想到了《食神》,这片子里就有个小厨师因在评判“美味公主”面前耍杂耍而被“out”出局——林仙儿觉得,眼前这两个剑客所做的事情与那个小厨师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几乎要为他们精彩的杂耍鼓起掌来。
可惜这两个人比的却不是厨艺,而是剑法,看谁的剑更快、更稳、更准,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快剑。于是赢了诸葛雷的“白蛇”死在了真正的快剑——阿飞的手里。
“白蛇”死了,黑蛇就彻底愣了,他们当然不是闲的发慌跑来找诸葛雷玩儿的,他们是来劫镖的,以他们的身手打劫一个诸葛雷,那本已经是大材小用。可是现在他们不仅没能劫到镖,连脑袋都被人砍了下来卖。
而现在这个将他兄弟的头颅砍下来的人正冷漠地,用一双狼一样可怕的眼睛看着他,仿佛也要在他的喉咙上刺上一剑,将他的脑袋砍下来卖。
五十两银子一颗脑袋,想不到他们兄弟两人的脑袋竟然只值五十两银子!!!
“黑蛇”疯了,他怎么能不疯?一条身段不灵活的蛇再狡诈又怎么能斗得过一头冷酷凶悍的狼?
斗不过就只能“疯”!
疯了的“黑蛇”又哭又笑地扔下两锭银子后便拉扯着衣服,披头撒发地跑了出去。
阿飞没有去追“黑蛇”,而是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两锭银子,可是就在他弯下腰这一点点时间,背后已露出了空档,一把剑已经如同疾风骤雨刺向了他柔软的腰侧。
这把剑是谁的?这把剑竟然是诸葛雷的!
看到这一剑笔直迅猛地刺来,林仙儿立刻就惊了,她虽然没有叫出声,却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吓停了——这么好的一个少年,怎能就这样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
李寻欢的眼却是立刻就冷了,他的眼神转冷之际,指间的飞刀已经脱出,飞到了诸葛雷的喉咙上,死死地钉在了上面——这么好的少年,他是绝对不能让他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的!
当诸葛雷的身躯轰然倒下时,林仙儿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然后看向李寻欢,朝他眨了眨眼。阿飞却是一脸惊奇、错愕地回头看着诸葛雷的尸体:他实在是不懂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杀了他,毕竟,刚刚,他已经算是救了他一命。
林仙儿看着诸葛雷的尸体,忽然叹气:“我原本以为他是一个愚笨的人,却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