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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惊鸿 ...

  •   不过才几个时辰,天就又从黑暗阴霾转变成了明亮无垠。
      苇苇这一夜忙着照顾卢扬,也没有去床上歇息一会。这不,早上卢云雅一起床,愣是被他的阿姐给吓了一大跳,不过才一夜,阿姐的双眼怎就变的如此浮肿,苇苇向他解释之后,卢云雅才晓得原来是阿姐一人照顾了爹爹一晚上,他倒好,自己沉入美美的梦乡中去了。
      苇苇年方十八,若是换做平常女子,定是在家手不提,脚不动,全然只靠着自家父母,吃着嗟来之食。
      苇苇却不一样,她知道自己家中的负担,一家三张嘴都要吃饭,所以她必须多替爹爹做点事。云雅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况且家中人又巴望着他将来可以有出息,自然是让他以读书为重。
      重女轻男,似乎是从古到今不变的传统。不过,苇苇也没有觉得一丝委屈,因为她知道,自己本身长的不够美丽动人,何况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自然爹爹多看重云雅是应该的,她也没有丝毫的埋怨。只想着,这辈子,能够与家人开开心心的过下去,这就足矣!
      打点好了一切,苇苇与卢云雅再搬了好几坛酒到船上,便匆匆向卢扬告了别。姐弟二人各自划着船桨,唱着采莲之歌,心情愉快的向风城前进。
      风城
      苇苇与卢云雅所行的最终目的地的风城,虽说风城与覃村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一条河那么远,但是由于风城之中人口并不是很多,大多数都为官宦人家,那么自然而然这里就成为了覃村之中生意人的聚集地。对于覃村人来说,能在县城之中做他们的生意无疑是天赐的恩惠,即使是路途遥远,他们也一点都不在乎。
      只要有银子赚,路远点又如何呢。
      苇苇与卢云雅这对姐弟靠岸之后便沿着羊肠小路来到了风城的南大街,南大街是一条商业街,往来小贩络绎不绝,每逢佳节又是人流如潮,所以卢家人才会选择在这个地方做起荷花酒的生意。
      风城是隶属于柳州,南大街这里的店铺毕竟已经数不胜数了,照道理这里应该是严格遵守国家指令,不允许小贩在商业街摆摊。不过,风城之中的县令昏庸腐败,根本不管不顾民间的一切情况,自然小贩们摆摊他也不会多管。
      对于那些做生意而无店面的人来说,这真真是极好的。在这条商业街,每日的人流量堪比京都,甚至于有的时候因为接二连三的人前来光顾,小贩们会一时忙活不过来。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做生意,这无疑是小贩们心中最美好的心愿。
      “苇苇和云雅来了啊。”
      说话的正是早早来到摊子的赵大妈,赵大妈的摊子上摆的是一些用织锦精心做成说的精美手工品,很明显,她所经营的应该是手工品生意。
      听到赵大妈的喊声,苇苇最先反应过来,笑呵呵的迎向了赵大妈:“赵姨,您来的可真早。”
      “是啊是啊。”卢云雅瞪着眼珠子,忙着搀和道:“我与阿姐看来从明日起还需再勤快一些才行。”
      赵大妈满脸慈爱的望着眼前这一对年纪幼小的姐弟,岁月的痕迹掩盖不住她容颜的苍老:“哪里哪里,对我这个老婆子,你们是太过夸奖了。”
      赵大妈抿着唇,眼神来回的扫向苇苇这对姐弟。
      这对姐弟年龄幼小,但是干起事情来却是一丝不苟,就连她这个大半辈子的人都要自愧不如。
      依稀记得,就在两年之前的一个夏天,卢家爹爹带领着自家这对儿女在这附近摆起了摊子,时光荏苒,一眨眼就是两年的光景。苇苇已出落的亭亭玉立,云雅俨然眉清目秀,想必长大之后必然方圆十里的女子皆会为他所动容。
      小小年纪就能够为家中承担起一切,这对姐弟将来前途定会一片光明。
      只是,不知她这个老婆子,在有生之年是否可以目睹?

      与赵大妈唠叨了最近发生的一些琐事,眼看着人流渐渐增多,苇苇便回到了自家的摊子上,与卢云雅共同为卢家的荷花酒吆喝了起来。
      “卖荷花酒嘞。”
      “清甜入喉的荷花酒,快来买啊。”
      虽说并没有多少人光顾自家的摊子,但是苇苇与卢云雅还是不遗余力的叫卖着,清脆爽朗的声响交杂着在喧闹的大街之上,顿时让人有一种流连忘返的感觉。
      两年之中,卢家的荷花酒生意是时好时坏,不过这也难怪。荷花酒的配方是卢家的祖先遗传下来的,所以接下来的好几代卢家人都是只以卖荷花酒为生。不过随着改朝换代,人们的口味也变得越来越挑剔,他们不愿之停留在荷花酒之上,相反的,他们爱上了那些杂七杂八的酒类。眼见顾客越来越少,苇苇也没有气馁,在她眼中,每一位顾客都是为自家的生计添上一些银两,所以她对于顾客多,顾客少,皆是以平常之心对待。
      她与卢云雅不光是为了家中卖荷花酒,最重要的是,他们更希望荷花酒可以再自己手中推销的越来越广,有愈来愈多的人知晓世上有荷花酒这等清香宜人的好酒。
      暖风吹荡,心田起伏。身处在这样一个喧闹的大街,让苇苇更多的体会到了人们的热心肠。
      她很享受,享受着与卢云雅卖酒的每一天,因为每一天都是无限美好。可以看到那一张张慈祥熟悉的笑脸,这对她来说,更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恩惠。
      “走,走,走,随本公子找寻美人去。”
      “好好好,公子万岁。”
      远处传来一阵喧哗之声,苇苇知道,又是吴员外家的公子吴天霸在外作乱。
      说起这个吴天霸,想必整个风城的人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大名。吴员外在他五十得到吴天霸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对他是千宠爱,万娇纵。就因为吴员外对吴天霸的不加管束,以致吴天霸在小小年纪就成为了街头霸王。他仗着家中财产万贯,便四处乱结交那些狐朋狗,带着他们在风城中为非作歹。因着吴府是富贵人家,风城中的官员自是不敢得罪他们,所以对于吴天霸,他们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阿姐,你看,那个吴天霸又来了。”卢云雅不满地撇撇嘴,对自家的阿姐说道。
      苇苇手肘子碰了碰卢云雅,小声埋怨道:“嘘,小声点,你不要命了吗,当心被吴天霸给听到。”
      “听到又不如,他又不是风城的主人,总有一天,他会有报应的。”
      苇苇没有接下卢云雅的话,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弟弟年纪幼小,所以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人间冷暖。这个吴天霸,风城中最高的官员都拿他没有办法,还会有谁能够来惩治他,对于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来说,只能是能躲则躲了。
      苇苇将散落在脸颊的发丝别于耳朵之后,眼神幽然的注视着眼前方。明眸如秋水剪瞳,脸颊粉润水嫩,不上任何粉黛,这就是最最纯真的苇苇。
      春风送暖入人间。
      在苇苇愣愣的失神之中,一袭白色影子飘飘然入了她的眼中。
      她抬起眼眸,痴痴的望着眼前身着白色衣服之人。
      那是一个俊雅非凡,眉目如画的男子,他双眉斜飞入鬂,嘴角轻微翘起。
      苇苇与他视线相交的那一刹那,心慌了,神乱了,不自觉地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她知晓世上的美男子是出奇的多,方圆百里也是有着不少清秀男子,甚至在这一年,来往的路人之中她也见过不少的足以让她一怔的美男子。
      可是这个男子,为何与她只是匆匆一瞥,她却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
      会是上辈子欠下的情吗?
      苇苇浅笑着目送那个白衣男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心头却是有了一种窒息的感觉。
      曾经自己做过一个离奇的梦。
      苇苇梦见自己是一个尊贵无比的公主,荣华富贵,权利荣耀集于一身。可是在梦境之中,公主却是没有一丝灿烂的笑容。
      她每日都在继续同样的日子,侍女环绕着,红色金边华服,鬓发之上金步摇随着她的走动而叮叮作响。
      她住在一座空旷的大殿之中,四周矗立着雕了龙与凤的金色大柱,奢华迷靡,可是她的心却是冰凉的。
      直至那一天,皇家一年一度的狩猎大赛,她随着自己的母亲,尊贵的皇后娘娘出行。在狩场上,她看见了那个戴银色面具的少年将军。而就在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她的心,突然如骄阳般炽热。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与你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这一生,她宁愿舍弃尊贵的公主之位,与他远离尘世纷扰,只甘心做一对神仙眷侣。
      于是,她离开了那个金碧辉煌的大殿,换上粗布衣服,与他隐居在了山村之中。可是她与他之间的爱情对皇家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皇家怎会允许他们尊贵无比的公主与这个曾经是乞丐的人在一起。
      一道圣旨,硬生生的劈开了他们。
      但只要他们之间的爱情生生不息,纵然是天,纵然是神,也阻挡不了他们。
      梨花纷飞,花雨成殇。
      最后的她与他,自刎于梨花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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