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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若只如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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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初次相遇
碧空若洗,晴朗明媚,日子和美,寒风颤颤地拂过人间,吹到了夏正林遇见旋小小的城市,真是初相见,就天旋地转,在他们眼神交汇的刹那,虽然是一身的冷意萧然,却是一心的暖意熏香,是在那样一个岁月静好的夜色初降时刻,一切都是懒洋洋的,暖怠怠的,适合遇见,适合暧昧,也适合爱情,也许亦适合怀念。
那一年,他是玉树临风的男子,剑眉星目,她是闭月羞花的女子,眉目如画,他遇见她,是一场千里之外的追寻,她遇见他,是一场欲罢不能的深陷,他们的故事,有些让人不能原谅,却又让人不能怨怼,他们的爱,是一抹普通的两人行,也是一场盛世的烟花宴。
北京的十二月,天寒地冻,冰封的世界里,小小就像一个闯入的精灵,丰盈了一座城市的风景,既点燃了正林的爱情,盛世绽放,像漫天绽放的一片片烟花的宴会,热烈烈的恣意展现,如此诱惑,是后来;也燃烧了正林的爱情,化为灰烬,像是瘦骨嶙峋的一棵棵道边的枯木,扑啦啦全部倒下,化作春泥,是曾经。
那年,正林已经大四,当他们初相遇的时候,风微冷的飘着,他正带着女朋友姗姗,小小也被她的男朋友少洛带着,还有子龙带着女朋友爽爽,慕枫也带着女朋友念念,他们四个男生是舍友,而那是他们宿舍第一次大家庭的聚会,那一夜的他们又是成双成对的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朝着“烟花渡”聚拢而来,烟花渡是一个火锅店。
其实,关于那一次的聚会也纯粹是离别的序曲,在前些天的某个晚上他们正在宿舍喝酒时,彼此聊得有些尽情,也有些伤感的时候,然后,是在突然一个安静的时刻后,舍长子龙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晃着,好像这四年的故事就在眼前一闪闪的,他便提议说:“咱们聚聚吧,都快四年了,咱们这一大家子的人都还没聚全过呢,大家觉得怎么样啊?”
“我没意见,我可以把念念叫来,她就在北京读大学。”是慕枫先接的口,他本是个沉默寡言,内敛的人,也是个预备将学术进行到底的人,已经是保研又直博的了,因为到底是立志当一个杰出医生的,他是被混合到这个宿舍的,其他三个人都是经管学院的。
“我也可以把姗姗叫来,大家也都见过她——”正林接着说,也是很一本正经的,其余三个人倒是傻眼了,尤其是子龙,反应很快的说了一句:“我们什么时候见过啊,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呢?”
“我还没说完呢,就是笔记本电脑上的屏幕画啊,你们不都见过了吗?”正林说。
“天啊,我说夏正林,你这媳妇也太漂亮了吧!她在哪呢?以前怎么问你你都不说,我还以为真是丑女配美男,她见不得人呢,原来这么漂亮啊,怪不得舍不得说。”子龙急忙问着,又说着。
“恩,都说她漂亮,我这不怕你们抢,才不说的。她在老家长安上大学呢,和咱一样,大四快毕业了。”正林玩笑着说,又接着岔开话题说:“少洛,你呢,你这个大少爷的女朋友呢,也是个大小姐吧,别是很刁蛮的吧,不是听说,你们是所谓的指腹为婚吗?”
“你说小小啊,才不是呢,他很温柔,可爱,漂亮,善良,单纯……”少洛一脸怀念的说着。
“够了够了,看你那样子,我觉得就是个大小姐,估计还是娇气的,哈哈,说不定,她还是很小呢?”子龙笑着打趣说。
“哪里,已经上大学了,都大二了,不过也是在老家广州上大学呢!”少洛说,说完又笑着补充了一句,“她确实很好,而且我也确实挺想她的。”一宿舍的人也都笑了。
“你女朋友倒是和正林的女朋友一样,都挺恋家的啊。”子龙说。
“没有,小小是因为她爸爸身体不太好,要照顾他的。”少洛有些伤感的说。
“看来还真不是大小姐,挺孝顺的,你小子挺有福气。”子龙说。
“还好还好,不说我了,说点别的吧!以后再告诉你们详细的。”少洛有点不想再继续往下说小小的事了。
“那我们就三天后的晚上六点在烟火渡的门口见吧,这么冷的天适合吃火锅,气氛也热闹一点,你们说呢?”子龙说。
“这样不错。”正林说。
他们又在宿舍继续喝着酒,说笑了一会儿,便各自给女朋友打电话,约定好了,又玩了几盘游戏,便是各自休息了。
如此,就有了这一场烟花渡的聚散依依的盛宴。其实,每个人都多情,每个人又都无情,也许,只是因为了对一个人的多情,便是对另一个人的无情,爱情本来就是道不清理还乱的东西,只能用缘分或者命中注定来诠释。
正林对小小一见钟情了,就是用命中注定来形容的。小小没有姗姗长得漂亮,也没有姗姗聪明,更没有姗姗有女人味,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她不如姗姗的地方不能用多来形容,简直是太多了,可正林就是爱上了,还义无反顾了,他觉得自己这一次才算是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而当初和姗姗,是稀里糊涂的就走到了一起,曾经是不是爱情貌似真的有待商榷,而今证据确凿,不是了。
犹记得,他们是刚上高二,文理分班后,他是班长兼体育委员,她是学习委员兼文艺委员,那时候,他还是校草班草,一个惨绿少年,她还是校花班花,一个花样少女,说不清是不是爱上了,又或者是谁真的爱上了谁,就被大家习惯性地推到了一起,老师因为他们学习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他们也就习惯性地走到了一起,美其名曰,郎才女貌。正林想,他们甚至都没有正式的在一起的征兆,纯粹属于日久生情,是一种依赖习惯的味道在其间荡漾着,泛起一丝丝的波澜,扩散着,膨胀着。
再看看现在热气缭绕的氛围,这里是烟花渡的饭店,杏花村的房间,弥漫着茉莉茶香,氤氲着暧昧暖意,甚至是浓浓的爱意,正林与小小都早已听说过彼此了,正是,未闻其声,先听其事,又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
那一晚,小小第一次看见正林,就很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是永远铭记于她心,烟雾缭绕里,灯光璀璨,所有人都成了虚幻,只有他是那样的清晰可辨,棱角分明,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斜分的帅气的黑发,后来又脱去羽绒服,穿着的是加厚的格子衫,的确很潇洒风流,正如少洛说的,有点金城武的味道,甚至比金城武还帅,肯定也是很自恋,但是她还是情不自禁地心动了,犹如一道闪电通过心脏,她还记得当时,少洛对自己说正林这样一个人时,她还不相信,却又有点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征服如此的男人呢,有着霸气,有着柔情,那时,她也感到很危险,因为曾听说,爱上一个人的前提,就是对他好奇。而当她有些清醒后,就看到了他身边的姗姗,觉得他们应该是天作之合了,霎时,心就黯淡极了。
而也是在那一夜,正林第一次见小小,她就像一朵晓雾里的罂粟花,让他从此沉醉沦陷,她裹着的是少洛的黑色风衣,宽宽大大的,更显得娇小玲珑,中分的黑色青丝,柔顺的披肩发,却是很温情的的一种感觉,若春风拂过的柔情,当她到屋里暖和了一会儿后,脸颊也渐渐红润了,便脱去少洛的外套后,穿着的是粉色的风衣,痩细的脖颈上系着一条碎花的围巾,原来,少洛说的广州挺温暖,是真的,她从广州来,那里的天气还是穿着一件风衣就足以抵挡严寒的,他想起,刚在外面时,见到她的惨白白的脸颊,樱桃小口冻得发紫颤抖,估计是真的太冷了,一时适应不过来,此刻他的唇边带了一抹悠闲的笑容,但是在想到少洛的一瞬间,心里疼痛极了。
等他们已经全部就座了,一男一女的坐着,而恰好小小与正林挨着,餐桌上的菜,不用再点了,是事先他们就预定好的,在他们到来后,一一摆上,等待被享用。男子一律喝白酒,女子一律喝红酒,这是绅士风度,女子不在的时候,男子喝红酒,这是气质品味,这句话是子龙舍长的理论,他们照办。
“各位,我算是老大哥了,首先,我说两句话,咱们聚齐到一起不容易,我们四兄弟不说,各位弟妹,还有我老婆爽爽,大家走到一起都是缘分啊,我们先感情深,一口闷吧!”子龙站起来,端着酒杯说。
“行,听大哥的。”他们三个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哗啦啦的凳子响后,就看到八个人都端着酒杯,站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是俊男靓女,也是红白酒交错的碰杯,正林的手碰到了小小的手,好似电光石火的感觉,心中某个地方被唤醒了,好似冬眠的动物在春天苏醒了。
杯酒换盏的友情爱情之桌,氛围浓烈,缠绵跌宕起伏,缱绻柔情萦绕,同时暗涌升腾,酝酿一场意外的以爱情为名义的友情对决,就是在这样的况味之中,许多人料想得到的故事,亦是难以启齿的甚至说是不能开始的故事,如此的一种朋友之妻不可欺的爱情。
人生有时就是这样,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彼此相遇了,却是晚了,他,恨不相逢未剃时,她,恨不相逢未嫁时,正林和小小就是这样,何况中间还隔着一个少洛,一个姗姗,他们甚至有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