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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爱他,他不爱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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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我。
不,甚至可以说:她爱我。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她陪我一起度过。当她悲伤时,我也一定会陪在她身边……干嘛?别用那种欠扁的眼神看我!我们真的是朋友啦!纯粹的朋友!男女之间难道不能有超性别的感情吗?除了我的父母,她是陪我最久,也是离我最近的人。一个眼神,她能明白我;一个动作,我能理解她。靠!敢用不屑的眼神看我?皮在痒了是不是?什么?我死鸭子嘴硬?反正不管别人怎么说,她是我的朋友,以前是,以后永远也是!
问题来了,关键就在我是这么想,可她不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看我的眼神热情得让我起鸡皮疙瘩,说话的语调也温柔得让我大热天全身冒冷汗。好吧,我承认我是英俊潇洒,举手投足都散发迷人魅力的帅哥,还是银河联众国东区最有势力的三大行星之一奥古拉斯的王子。这些只是外在的因素,我更拥有IQ超过250的天才头脑,现在是中区最高学院的质优生。质优生耶!从最高学院创院500年,录取的学生超过万亿,能得到这个称号的不超过100个人,并且个个都是银河系里响当当的大人物。这说明什么?说明我是前途不可限量,镶金镶钻的极品男人。只要是属性为雌的生物,听到我雷雅欧王子的大名,晕倒休克是正常的,卯起来恶狼扑羊也是常见的。
可是——她不是,也不应该是这些花痴中的一个啊!撇开她是三大行星之一奥林萨的公主不说,也不提我们同为质优生的身份。她是我从小到大患难与共的朋友啊!在我们还是流口水的婴儿时就在一起了。我见过她被吓到尿裤子的糗样,她看过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噎死的惨样。我知道她上厕所的时候最爱看政经杂志,看到她的对手行星发生动乱、袭击什么的会更有快感。她也知道我洗澡最爱唱几个世纪前的民歌,比如那个乌什么江:“啊~~~~朗~~~~赫~赫~呢~哪~~~~~~~”不唱总觉得洗不干净身在痒。就是这个连对方汗毛都摸得一清二楚的人,要我对她产生粉红色的幻想,或者是火一样的欲念,太难了。
既然是如此特殊的存在,我以为我们可以做一辈子无性别的朋友,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未来的伴侣。但是她变了。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从她殷勤的帮我整理房间和打理日常生活开始?从她负责我三餐饮食开始?从她为我过滤花痴的情书和礼物开始?
我汗……我是个不会善待自己的人,以前就曾经有过为了解决一个课题,连续一个星期不吃不喝,差点饿死在实验室里的先例。是她一间间实验室的找,翻遍学院大大小小差不多3百万个实验室,最终找到奄奄一息的我,未来银河东区的希望之星才不至于陨落。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们伟大友谊的体现,后来其他同学告诉我:在她揣门找我的时候,脸上疯狂的神情象失去伴侣的狼。
我这时才意识到我们的感情变质了,至少她变了。我就是无法想象我们象恋人依偎在一起是怎样一副情景。当我们紧紧拥抱时,我可能会想到她5岁尿裤子时打颤的两条腿,当我们在床上裸程相见时,我可能会想起她9岁出红疹时全身鲜红的斑点,我肯定会笑场,哪里还有风花雪月的浪漫?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该做的是什么。我是奥古拉斯唯一的王子,我的责任就是整个奥古拉斯的人民。我的祖先让奥古拉斯繁荣,我必须保持这份荣誉。为此我成为一个完美的王子,无论外表还是内在。至少在外人面前,我是无缺点的。我都这么完美了,我的恋人就没有必要这么聪明了,她只要纯真,善良,温柔,贤淑就够了。比如斯洛特的莉莉思公主,她就挺动人的,也很单纯。
如果是芙雅——就是我的好朋友。人们常说如果我变成女的,就是她这样的吧。身为奥林萨的第一公主,她也必须是最强的,才能担当起女王的重任。我们可以彻夜长谈,可以并肩奋战,但当她对我温柔的笑的时候,我就想起她也曾这样笑着和我一起把奥古拉斯的叛党消灭得一干二净,这样的女强人适合当伙伴,我根本无法想象她小女人的模样。
可她是芙雅,我18年来最重要的朋友。我当然不可以象对其他花痴一样冷酷拒绝她。但我也不能回应她的感情。
矛盾。于是我开始躲,我还去接近莉莉思,以芙雅这么聪明的脑袋,肯定会理解我的想法。没想到芙雅是逾挫逾勇,不但比平时更积极,还频频截击我和莉莉思——谁叫她是最了解我的人,不管我做什么她都能猜到。没办法,我只好躲得更厉害,只要她在,我马上消失,明显到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们曾是形影不离的死党耶!说我幼稚?找死啊?我就是不习惯看到芙雅超乎寻常热情的关注。
冷战一直持续,我的心情也一直郁闷。
直到今天,我躲在第三温室写报告。555555——没有芙雅和我讨论,写报告就变成一件烦闷的工作。忽然电脑上收到留言:投降宣言,结束冷战吧。
我抬头,看到芙雅站在树影间。她的眼中没有耀眼的热情,和以前一样,只有令人安心的戏谑的光芒。我静静看她走近,问:“还是朋友?”
她笑,弯腰和我额头相碰,纯净不带一丝暧昧的褐眸直望我眼底:“如你所愿,永远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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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
不,甚至可以说,我爱他。
他是奥古拉斯唯一的王子。奥古拉斯是银河联众国东区三大行星之一,是东区最有权势的行星国。他本人还是人们口中描述的梦幻的存在,是所有雌性生物乱七八糟幻想的最佳对象,前两年得了一个女性最想拥有的男人第三名,第一名是银河联众国的秘书长,第二名是银河舰队赫赫有名的菲尔德舰长,他以东区第一帅哥的名号当选,那时他才14岁,连男人都称不上。当他跳级进入中区最高学府后,智力测验的结果更让所有生物为他疯狂:超过250的IQ,冷静睿智的头脑使他轻而易举得到人人梦寐以求的质优生的身份。
敢用鄙视的眼神看我?你以为我也是那些花痴中的一员吗?什么王子、帅哥、质优生,切!稀罕啊?我可是东区第一有钱行星国奥林萨的公主,更凭着会赚钱的金头脑和他一起成为中区学院的质优生。要比身份,比地位,比Fans,我可不会输给他。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也许是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悲伤的时候,是他陪我一起度过。当他痛苦时,我也一定会陪在他身边。我最亲爱的人离开时,是他挺身而出,成为我的心灵支柱。我们曾出生入死,也曾抱头痛哭,更以生命起誓,永远不会抛弃对方。除了我的父母,他是陪我最久,也是离我最近的人。一个眼神,他能明白我;一个动作,我能理解他。这种心灵相依的情感已经远远超过朋友的界限了。世界上有许多人,相守至死却不能交心。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能找到彼此,找到如此契合的知己,我们都是幸运的。我爱他,就象对待我自己一样,人怎么会不爱自己呢?
贵族小姐们谈论起雷雅欧时,总兴奋得脑溢血。最完美的王子——这是所有人给他的称号。如果你问我眼中的雷是什么样子的?很简单:他是一个白痴、笨蛋、猪头的迟钝王子。他可以面对枪林弹雨,可以和星际海盗谈笑风生,可以在肩膀开一个血窟窿的情况下瓦解政变,就是不可以自己单独活一个月。别看他平时这么潇洒,其实雷是个不折不扣的生活白痴!饭不会煮,衣服不会洗,房间不会打扫,桌子不会整理,就连领带都不会自己系,在他15岁来最高学院之前,吃饭都是使女喂的,标准被宠到极点的米虫王子。如果不是他那张脸和脑袋,奥古拉斯王和王后肯定第一个掐死他——王室之耻啊!回想我们认识18年,从我3岁给他擦鼻涕开始,就当了他的保姆15年。特别是3年前我们离开东区来到学院住校,如果不是我负责雷的衣食住行,他早都不知道饿死在哪个角落发霉了!最近居然还嫌我烦?真是恩将仇报!
什么?不信?说我诋毁万千少女崇拜的偶像?这就是奥古拉斯王和王后第二个想掐死他的原因。生活白痴就算了,他还是超级爱面族!不管他私底下怎么懒惰邋遢,只要出现在外人面前,雷都是一副风度翩翩白马王子样。前一刻他对着我大打哈欠,让我看见他的蛀牙,后一秒他就能眉飞色舞的在台上做报告,顺便亮一亮雪白的门牙。前一阵子他差点饿死在实验室里。对外宣称是做实验做得太入迷,以致于忘记周遭的一切,这种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还大大感动了佛伦司教授,在他的病床前涕泪横流。我看是因为这个生活白痴换衣服了又忘记带通讯器,发现时已经饿昏了动不了,超级爱面笨蛋的他肯定不可能丢脸的向经过的人求救,所以只好等我慢慢找到他。要不是本公主第一时间发现他不见了,卯起来找,估计奥古拉斯王和王后可以考虑再生一个继承人了。
我知道我是一个善良的人,看见街边的小狗被人踢,我会马上提起裙子反揣踢小狗的人。这么保护弱势团体的我当然不忍心看见生活白痴因为自己的蠢害死自己了。从我给他擦鼻涕、为他做饭、替他打理生活琐事开始,我就已经认命做这条米虫一辈子的奴隶了。谁知道这猪头听了哪个家伙的煽动,居然对我保持距离?先是暗示我可以不用每天整理房间,然后又偷偷摸摸的和莉莉思公主约会。搞什么啊?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那个莉莉思三天一小昏,五天一大病,说话细声细气的,明显和雷雅欧一样都是躺在床上让人伺候的米虫。两条米虫在一起能干嘛?饿死了有个伴?哼!这些小手段怎么可能瞒过我这个18年好朋友、15年保姆的眼睛呢?当我每次天降神兵的出现在他和莉莉思面前时,雷吃瘪的表情总能让我有一丝丝的满足感。这个迟钝的猪头王子,他也不用少得可怜的EQ好好想想:和他青梅竹马长大的不只我一人,除了他的父母,为什么他偏偏只把最真的一面展示给我看?算了,你也不能奢望猪突然开窍是不是?只好让他慢慢想通。
没想到,猪就是猪!我好心给他时间他没想通,反而变本加厉的躲我。他跑,我只能追,谁知道这个白痴什么时候又搞垮自己。周围一些看好戏的人说我是花痴公主,我不在乎,我唯一在意的是雷有没有好好吃饭,晚上有没有盖被子。天晓得我可是18岁的花季少女啊,现在居然为个迟钝的笨蛋搞得象个黄脸婆似的。当我们已经一个星期没说上一句话的时候,我才发现情形不对,这个笨蛋就是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还俞藏俞深。18年来,我第一次有无力的感觉,对他,也对我。
在我开始慌乱的时候,兰若殿下来了。她是我的偶像,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女神,也是我努力的目标。她是庶出的公主,却能在20岁的时候排除众难,将银河西区的权势牢牢抓在手中,保全身边的人。这种毅力和能力是我所追求的,雷以后肯定要成为银河东区的掌控者,他的伴侣必须坚强,才能做雷和整个东区的后盾,这不是一般柔弱的公主能做到的。可是现在,我的目标正躲避我,甚至想否决我,我该怎么办?
兰若殿下扬起绝色的微笑,向我调皮的眨了眨眼,说了4个字:“以退为进。”我茫然。第二天,我收到她送我的礼物:一个大大的,用古老的竹片和彩色纸做的菱形扁平物体,后面还连着一个长长的线轴。几分钟后,我从中枢电脑得知,这个东西叫风筝,是几百年前小孩的玩意。我更加迷惑,但我知道,兰若殿下不管做什么事都有理由。在我和雷冷战的第二个星期,我走出学校的保护层,来到自然中试着体验古人放风筝的感觉。
一次,两次,无数次。当色彩缤纷的风筝在晴空舞动时,我从收线、放线中体会到兰若“以退为进”的含义。风筝不能抓太紧,否则只会坠落,无法升空。我和雷的感情亦然,如果一直都是我单方面的抓紧,等待着我的是一次次的失败和沮丧。如果我试着放手,让风筝自由迎风翱翔,它反而一飞冲天。只要线不断,风筝总会在我的手中。我对联系我们的线有信心:18年相濡以沫的感情,不会轻易扯断。
于是,在我们的冷战的第三个星期,我退步了。我轻而易举的在第三温室找到雷——他一向喜欢在安静凉爽的地方写报告。当他看到我的投降宣言时,惊喜的抬头。灿亮的灯光从他的头顶洒下,他的轮廓被美丽的金黄色覆盖,湛蓝的双眸闪耀的是纯然的信任。最完美的王子——这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这称号还真的很适合他。我花了好几秒的时间才把眼中的倾慕、爱意和占有欲压下,带着他最熟悉的微笑,走到他身边。
弯腰,额头相碰。做了无数次的动作今天特别难熬:我使尽心力才没让我的感情泄露半点。深吸一口气,我说出他最希望听到的话:“如你所愿,永远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