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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一天的女友 所以,他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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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到底想说点什么呢?在我局促不安的从房间的这头走到那头,又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滚了几圈之后,我终于忍不住拿起了手机,然而当我鼓足了勇气,准备按下去的时候,对方先来了电话。
“喂。”
“闫语,是我。你上次不是说服装秀的设计稿还没搞定吗?昨天我姐给我送来了一张服装展的票,我本来没留意,后来一想你可能想去。”
“什么时间的啊?”
“明天上午10点。我们一起去吧。我载你。”
我们。
一起。
我载你。
所以,这就是他刚刚吞吞吐吐一直想说的话吗?
第一次的约会。
但无论如何,似乎已经无所谓了,有没有那句清晰而刻意的“我喜欢你”或是“做我女朋友吧。”
像无数小说中浪漫情节的开始,我一整夜都没睡好,清早7点就立马掀开被子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当然我还不忘记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打开手机里的酷狗音乐,让自己更像是在拍戏。
对着镜子,梳了梳刘海。
长发,扎起来吧,精神点。不对,还是放下来,更有女人味。
接下来呢,我从梳妆台最里面的位置抽出了万年不用的化妆包,开始对着镜子刷睫毛,一下,两下,三下,刷不好啦。
“胡萱萱,救命。”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闪现在她面前,把她的被子掀了抱在手上。
临走之前,我瞥见桌上那瓶从未开瓶的Gucci香水,忍不住打开喷了两下。如果没记错的话,那还是离开家之前,老妈特意塞到我箱子里的。
在男女生宿舍中间的那块草坪上,我看到了倚着树站立的肖飞,像是早晨温暖而明亮的一道光线,一件薄博的灰色连身长风衣外套,更显出他的修长。
他眼眸深深望着我,然后整张脸都笑开了。我总觉得那是不怀好意的笑。
果然,他朝我走来,问我,“今天干吗打扮得这么漂亮,又不是看你去上台走秀。”
“我才没有,今天心情好不可以啊。”我不知道要说点什么,就随便扯了一句。
当然,会抓重点的我把关键词定格在了“漂亮”上,所以当做是夸奖,就算心情不好也会变好了。
“看来你是真的没事了,那我们走吧,我去开车。”
我刚犹豫要不要跟他一起,他走两步回头对我说,“陪我一起啊,车库那么远,难倒你自己走到大门口啊。”
虽然是一副凶巴巴的表情和十分霸道的口吻,我仍然忍不住的抿着嘴笑了一下。
“好嘛,去就去。”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小声的询问他。
“什么怎么做到的。”
“维纳斯服装秀的门票啊,听说好像很贵呢。”
“我姐给我的啊,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阿姨比较牛吧,从内部弄到的票。不要钱的,所以不要有负担。”
第二次坐副驾驶。
我用眼角瞥了瞥他。就这样吧,抛开一切不和谐的色调,就算是以“好朋友”的身份,两个人去热热闹闹欢欢喜喜的看场表演吧,在那之后,是什么已经无所谓了。
我在回想曾经他对我表现出的点滴。长久以来,我好像太过注重了自己的情绪,没有一次完整的回忆起他的表情,他的动作,他的言语,以及那些所表现出隐含东西。
记忆里,他总是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曾经以为他就是没有随岁月长大的孩子,幼稚的要死,善良又阳光,但,当他第一次镇定的站在电梯的另一侧,叫我按上所有的数字;当他把我从酒吧里拉出来,带我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我才发现,原来,他是聪明的,是成熟的,也会像一个英勇的战士,在试图保护着什么。有那么一两次,我在心中狠狠的骂他,骂他的木讷,骂他的蠢,骂他不懂我,在知道真相之后,骂他为什么总拖着不跟我表白,可是后来也忍不住扪心自问,一句“我喜欢你”,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知道为什么这次的服装秀叫维纳斯吗?”肖飞一边握紧方向盘看着前方,一边像在对我说话。一副比我这个专业人士还懂的样子。
“我不知道啊。”
“不懂了吧?”看得出他很得意,“因为这次的主题是以宫廷为背景,爱情为主题。”
听到“爱情”这样的字眼,突然心虚了一下。
有几分钟是停留在,关于爱情和宫廷而展开的一系列联想上的,是王子拿走了灰姑娘的水晶鞋,在千辛万苦的找到鞋子的主人;是青蛙突然变成了王子,与心爱的女人从此一心一意,携手与共;是现实世界里威廉王子与凯特王妃的大婚。无论是哪一种,结局都是幸福而美满的。
但是与我所期待的不同,维纳斯服装秀整场的气氛,或者说基调,是由喜转悲再到喜的。由一连串的时装走秀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深远的故事。
而我们,就像是看了一场电影,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看的真值得,还是免费的。”离开会场的时候,肖飞满意的说着。
“是啊。。。那接下来我们。。。”我想说“我们回去吗?”但更希望把主动权交给对方。
“我们出去玩吧。”
“啊?”
“难得今天双休日。”对方很开心的样子,仿佛一切都在计划之内。
“去哪里?”故意表现的淡定。
“。。。先去吃饭吧,然后晚上市体育场那边好像有球赛,陪我看吧,我都陪你看show了。”
。。。又不是我要你陪我来的,是你自己拉我出来的啊。
内心涌过一丝甜蜜,像打翻在桌上浓浓的蜂蜜。
西南人家。
“今天有没有带钱出来啊?”
“肯定带了啊,我都说要请Double了。”
“老板,两碗牛肉汤。”
“我还没选呢,你怎么擅自做主!”
“你不是喜欢这里的牛肉汤嘛。”
“记性可真好。”
对了,如果还有需要记住的东西,那也许是,他吃饭很快,样子很马虎。
吃完饭出来,穿过一条街,就是巨大的市体育场。
“闫语,这边。”他在前面呼唤我。
高高的台阶,通往一个巨大的平台。
也许是下雨的缘故,平台里没有多少看客。
“这里又没有球赛,有什么好看的。”我疑惑地问他。
“待会你就知道了。”神秘的样子。
我们肩并肩的坐着,像曾经那个车站里的男女。
“有没有为了爱情放弃王位的想法?”男生看着前方,默默的说这话。
“什么?”
“那场show的感想。”
我曾经想过一万种把“爱情”和“王位”联系在一起的场景,在那一万种念想里,他们永远是以互补的形式出现的,没有一刻我会觉得,那是对立的。但当他提出“为了爱情放弃王位的想法”,我突然想起了几个人,爱德华八世,史瑞克里的菲奥娜公主,花样男子里的具俊表。
“会。”
我的答案吓到了他。他微微一怔,转过头看我。
“为什么?”
“因为人生就那么短短几十年,如果是为了寻找真爱,那么放弃一点其他的东西作为代价也未尝不可。”
我也转过头看他。那一刻,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从以前到现在。
然后他笑了,“那如果不是真爱呢?”
没有了答案。
我确实不知道,当一个人舍弃所有前赴后继的为了另一个人,却发现原来他不是自己的真爱,这个人会不会崩溃掉。
突然“啪”的一声,我们同时把脸转向前方,一簇烟花冲上云霄,像流星般散开,拖着长长的尾巴,一点点渐渐消失。我在璀璨的光芒四射里没有忽略身边那个一闪而过的微笑。
原来这都是计划好的。
然后自己也开始傻笑。
我想起韩剧里的王世子和朴荷,在炫丽的烟火下相依,亲吻。
那个穿越过来只为寻找命中注定恋人的他,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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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本涂鸦:2012年6月3日最好的事情,就是可以和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