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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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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答。
对面站的人没有点火把,墓里没有光,我们隔着几米的距离对面站立着,说不出的诡异。
其实从开始起,这个人就诡异到了极点。
他一个人下墓,没有光也能摸路,脚步轻得像猫,突然看到我的出现也不惊不忙,简直冷静的……不像个人类。
难道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粽子骑士?
哦不……神啊,虽然我祈求过上天掉下一个骑士给我,可这个骑士的标准显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活的”!
我胡思乱想着,也没有马上动手。跑神的时候,我听到卡啦一声轻响,那人从腰间摸出黑乎乎的一个长条。
然后——“呛”的一声锐响,饶是我急速后撤了一下,还是感到寒气顺着我的肋骨直直划过我的下巴。
“喂,你——”
我定下神来,抬头看去,那人手里握着一把乌黑的长刀。
见我没有损伤甚至还能说话,他微微低下了头,紧接着就闪电一样再次冲了上来。
——亲你开了响转吗?!
我大惊失色——这种粽子一样的速度!天啊!我不要粽子骑士!
完全不想被粽子骑士救了然后以身相许,我转身开始跑。那家伙默不作声,刀握在手中毫不犹豫一下又一下向我劈来。我只能勉强挡住。一片黑暗中金属撞上我坚硬的身体,迸出火花,我身上的烂布片被刀锋割成条状片片落下。那压迫感巨大的攻势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
这到底是什么人?!
我第一次被逼到这种程度,几乎恼羞成怒。眼看着又一刀劈过来,我直接用手接住刀刃,手指紧紧捏住。
动作定格了。那把乌黑的刀,刀刃被我握在手里,刀柄在他手中,一个攻击的姿态固定住我们两个,像两只獠牙怒张的兽。
他冷哼了一声。我第一次听到这人的声音,没错,是个人,无机质的冰冷,像一泓清澈却死寂的湖水,听不出任何情感波动。
定格的时间只有刹那。我手中的刀顿了片刻,然后,他毫不犹豫用力在刀柄上狠狠一扭,我以为他要夺刀回去,忙死死抓住。可他却只是借着我的力道,抓着刀柄腾空翻起来。
——好帅的空翻!
我眼睛都直了。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我的工作不需要什么技巧,只要仗着强悍的躯体把那些盗墓者杀掉就行了。可那些人有谁有这么漂亮的身手?那在半空中张开的身体,像一张饱满的弓,蕴含着下一刻就要爆发的精悍线条。这种极致的力与美让我几乎忘了动作,呆愣愣看着他从我头顶翻过去……
砰!巨大的力量砸到我背上。我听到了轻微的断裂声。
眼冒金星向前扑倒的时候,我终于又确定了失去记忆前的自己的一个特点——原来我是个花痴到看见帅哥就忘了动的傻瓜女人……
我终于明白,这家伙绝对不是我之前遇到的那些杂碎。这可是LV???的BOSS级人物!
到底的瞬间我就一个翻身,想要躲过他随后的攻势。可腰一扭,我就听到一声不祥的“喀嚓”……
——靠!!!这位小哥你的身体是什么做的啊!你那黑刀都没伤了我半分,可你一脚就把我的脊柱踹断了!
我的身体有自愈能力,可是骨头断了愈合还是需要时间的。显然,这位小哥并没有给我时间公平决斗的意思,疾风暴雨一样的拳脚密不透风的压下来。这小子聪明得很,显然是看出了我的弱点,专挑骨头打,没多久就把我的两条腿卸了下来,加上脊柱和脱臼的肩膀,我彻底卧在地上不能动了。
然后,那家伙动作娴熟的果断拧断了我的脖子。
成为粽子之后,我从未想过会有一天把这条命交代了。或许孤独、害怕、绝望,可从不担心死亡。现在……大脑中老粽子惊怒的叫喊着什么。我听不清,不过他才不会是因为担心我会不会死,多半是觉得再找一个藏獒牌守太麻烦了吧。
我从未受过这么重的伤,不知道还会不会愈合。不过那家伙也不愿给我愈合的机会。他抓起我破烂的身体,扔壁球一样把我砸在墙上。
我全身百分之八十的骨头都已经断了。身后的石墙都被砸了个大窟窿。眼前一黑,我扭过180度的脑袋瞥见,有什么东西从我的断了的脖子里掉了出来。
脑袋里一直响个不停的老粽子的声音忽然嗡的一声全部消失了,我忽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我的体内被抽了出来。慢慢的,我开始感觉到了疼,虽然不是特别剧烈,可在骨头断开的哪些地方,我感觉到了清晰的疼痛。
是全然不同与老粽子惩罚我时的那样,来自□□的真实的痛。
这是……怎么回事?
我挣扎着扭动被拧断的脖子看过去,却发现那剽悍的小哥也难得蹙着眉——看着地上,刚从我身上掉出来的东西。
那是一颗珠子。
并不大,拇指大小,通体鲜红色。珠子里面有细密的纹路,看上去有些奇怪。晶莹润泽的表面,更加衬得那鲜红色鲜艳的诡异。
我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猜那玩意儿挺值钱,八成是死人最宝贝的陪葬。不然这凶悍的盗墓小哥不会有些复杂的看着珠子,又用同样复杂的目光看了一眼我。
果然,他弯下腰捡起了那颗珠子,然后装入了自己的口袋。
他没再看我。转身捡起地上他那把长刀,走进了墓道。看样子,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在里面。这是个蛮有职业素质不忘顺手牵羊的盗墓贼。
留下我,像一团破布一样瘫在地上。
我能感到,自己的身体在愈合。和以往不同,这次有迟钝的疼痛。然而就算是疼,也让我欣喜——我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情绪了。欣喜,为了疼痛,为了阳光。
——是的,阳光。刚才我们的打斗撞开了的地方,有阳光从外面射进来。柔柔的一缕缕,像初生的婴儿一样脆弱,却美得胜过任何陪葬品上面的珠宝黄金。
我有多久没见过阳光了?几年?几十年?我躺在地上不愿动,不知什么时候我就会被送回去吧?所以,趁着一小会儿,让我再……
我去!这是毛?!
阳光照射到我丑陋的身体上,我猛然瞪大了眼睛!想要坐起来,却因为脊柱断裂而重新瘫回去。我不可思议的看着那被阳光照到的手——瘦巴巴的,微黄的皮肤脏兮兮一片,然而,这确实是一只活人的手!
干枯可怕的身体,也在渐渐变得丰满,属于活人的皮肤渐渐覆盖上去。
我在这时听到了脚步声。回头,果然是那小哥从墓道里出来了。
我有很久没有注意过别人的长相了。因为没有必要。这一刻记住的人,下一刻就会变成尸体,然后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烂成灰烬。
现在,我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人。
他挺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肌肉匀称线条流畅的身体,猎豹一样充满了爆发力。那张脸英俊得有些没天理,像是从刚PS好的动作游戏上走下来的男主人公。尤其是那双眼睛,漆黑而深邃,沉默而坚忍,像装进了所有的夜色,有种诱人的危险。
这男人全身的每一根骨头都英俊的过了头。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怎么想的。只是见到他出来的刹那,我不假思索伸出了那只半是活人半是尸骨的手,拦住了他的去路。我还没法坐起来,躺在地上看着他。
“请你……把我带出去,拜托了……”
他停了下来,那双漆黑的眼睛垂下,看了我一眼。
“拜托,带我出去……我不是怪物,我有名字,我叫任守……我是人类,请你带我出去……”
他一直看着我。我不知道面对一个半人半尸的怪物对他提出这种要求时他在想什么。我只能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不知道为什么眼皮越来越沉,我还是伸着手,无意识重复:
“让我出去好吗?我不是怪物啊……”
“求求你……让我走,我真的恨透这里了……”
“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