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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声明及申冤 看了留言, ...

  •   看了留言,发现很多人喊我律师,我现在声明:我是“律师助理”,不是律师。希望大家等我成为律师之后再喊我律师。本人没兴趣用任何不属于我的头衔。特此声明!

      另外,完美空间问道:“律师是不讲良心的对吗?在你们接一个腐败案子,明知道是在为贪官在辩护,那么你们也要竭尽全力来为他开脱对吧。”

      我认为人们说“律师是不讲良心的”,这对律师来说是莫大的冤枉,亦是人们的偏见。

      如果律师真是你们所想是没良心的职业,那么为什么国家以及世界各地要用明文规范这种职业?这职业还能合法存在吗?有一个法官不就行了。世上也不会再有这种职业。

      如果人人都以“明知道”三个字说谁是贪官,无人为他辩护,那么对那所谓的不知是否真的有贪的官是不公平的。

      试想,人人都说他怎腐败怎么坏,那么法官亦会从主观上认为他真的很坏,这样会出现轻罪重罚,甚至误判死刑!又如,那所谓的贪官根本就是冤枉的,无人为他辩护,那么他就要坐冤狱了。做律师不是要竭尽全力来为谁开脱,而是要竭尽全力使别人站在那贪官的角度想一想,让大家去看看他是否真的有贪,若有贪又是为了什么,是否有情有可原的地方,是否有可减轻刑罚之处。

      其实每个人,包括犯人,都拥有应有的权利,由于许多人对法律不熟悉,甚至不懂法,那么在法庭上,便不懂得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才需要熟悉法律的律师为他辩护,为他说话。

      如果这样也算是不讲良心,那么医生更不讲良心,他们总希望别人生病!卖菜的也不讲良心,他们残害了植物!开飞机的亦不讲良心,驾一只那么大的“鹰”在天上飞会吓坏小鸟。天下就没有任何有良心的职业了!

      律师不是神,不可能把正的说成反,把黑的说成白,那是电视才有的,现实中再好的大状能做的,都只是努力搜集证据,翻阅条文,尝试帮助嫌疑犯寻找疑点,若是替马加爵辩护,证据确凿,任你是金牙大状都不可能帮他脱罪,如果律师能为嫌疑犯脱罪,那么证明案件有疑点,若让你挑,你是宁可放过不要杀错,还是宁可杀错不要放过?

      我们的法律选择了前者,这就是疑点归于被告的原因。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说现实中还有人坐冤狱。对!是有人坐冤狱,但如果疑点不归于被告,会有更多的人坐冤狱。

      如果人人尽道嫌疑犯有罪,没有人为一个不知是否真的有罪的人辩护,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老黑猫说:“不知者不怪。民工文化低,不知法,不懂法,好象情有可原。好象而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民工被宽大处理了吧?法律面前平等了吗?”

      夏宁回答:文化低,不知法,不懂法全不是理由,试想如果有民工不知道杀人、放火是有罪的,把你这老黑猫宰了,然后放火烤来吃,你是否还会觉得情有可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工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你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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