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蟹夜姬的雷。
蟹蟹青空的伯爵亲的提醒。烂作者把文章中出现的官职名还有制度改过来了。
不列颠应该是参照了英国的制度,以下是某人自己查的一些资料,感兴趣的亲们随便看看吧。
一、古官
英国的古官被称为Great Offices of State(国家大官)。下面按照礼仪顺序介绍目前仍旧存在的一些主要的古官。
1、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兰教会领袖和全世界安立甘宗名义上的领袖。英国君主是教会的最高统治者。坎特伯雷大主教是王室之外,礼仪地位最高的人。
2、Lord Chancellor
(大法官):掌管君主的玉玺(大玺),并长期担任贵族院的主持人。
3、Archbishop of York
(约克大主教):在教会中的地位仅次于坎特伯雷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约克大主教是贵族院的成员。
4、Lord Treasurer
(王室财务官):起初为一个人,现代包括多个成员。其中,首相拥有”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财政部第一主人)的头衔。此外还有Chancellor of Exchequer(财政大臣)、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秘书长)、Parliamentary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议会大臣)等。
5、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枢密大臣):枢密院主席,现代经常兼任贵族院领袖。Privy Council(枢密院)是君主的顾问机构,主要成员包括内阁成员以及部分高级副部长。枢密院成员的姓名前冠以”The RtHon”(尊敬的)的尊称。
6、Lord Privy Seal
(掌玺大臣):掌管君主的私人印章(小玺),现代经常兼任公民院领袖。
二、议会
英国实行两院议会制。议会位于Westminster Palace。在大多数国家中,议员要成为内阁成员必须辞去议员。而英国的内阁成员可以保留议员身份,执政党的议会领袖也是内阁成员。
(一)
House of Lords
(贵族院,议会上院)贵族院由贵族组成,主要负责是立法和司法,不干涉税收和财政,不能两次否决下院的法案,党派色彩较淡。
1、Lord Speaker
(贵族院议长):长期以来,大法官主持贵族院会议。
2、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 and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贵族院领袖兼枢密大臣):(执政党)贵族院领袖负责政府在贵族院的事务,并对会议日程提供建议。如上文所述,贵族院领袖兼任枢密大臣,通常为内阁成员。
3、Lords Chief Whip and Captain of the Gentlemen-at-Arms(贵族院总督导兼侍从长):
(执政党)贵族院总督导协助贵族院领袖处理贵族院事务,并重点负责投票事宜。通常为内阁候补成员。Gentlemen-at-Arms为君主的卫士。
4、Clerk of the Parliaments (Lords)
(贵族院秘书)
(二)
House of Commons(公民院,议会下院)
公民院的成员称为Member of Parliaments(议员),简称为MP。
1、Speaker(议长)
议长在主持公民院会议时有非常积极的责任。为保持公正,议长当选后必须放弃党籍。按照惯例,公民院议长退休后将成为贵族院成员。
2、Lead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and Lord Privy Seal
(公民院领袖兼掌玺大臣):通常为内阁成员。
3、Parliamentary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 and Chief Whip
(财政部议会大臣兼总督导):财政部议会大臣是总督导的兼职,并无实质性的责任。
4、Clerk of the Parliaments (Commons)
(公民院秘书)
三、政府
政府包括首相、副首相和各部。
(一)
Prime Ministe(首相)
首相的全称“为Prime Minister,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and Minister for the Civil Service”(首相,财政部第一主人兼文官部长)官邸位于No. 10 Downing Street(唐宁街10号)。首相下设办公室,负责人为Prime Minister’s Chief of Staff(首相幕僚长)。
内阁是政府的决策机构。
成员包括正副首相及两院的领袖、总督导,还有各部的首长。比较特殊的是财政部,Chancellor of Exchequer(财政大臣)、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秘书长)都是内阁成员。
内阁的秘书机构为 Cabinet Secretariat(内阁秘书处)。
英国的主要文官可分为如下等级:
Cabinet Secretary,地位最高;Permanent Secretary(常务秘书)为Grade 1(1级);
Second Permanent Secretary(第二常务秘书)为Grade 1A(1A级);
Deputy Secretary(常务副秘书)为Grade 2(2级);Under Secretary(副秘书)为Grade 3(3级)。
(二)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
(外交和联邦办公室)
1、Ministers(部长)
Secretary of State 大臣(部长)
Ministers of State 政务部长;副大臣(高级副部长)
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议会副大臣(初级副部长)
2、Board(委员会):外交和联邦办公室执行部长决定的协调、议事机构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常任副大臣):外交部常务秘书的正式名称,主持委员会会议。
3、Directorates(司)
Director General (总主任):相当于中国的司长。与欧盟的组织机构不同,英国的Director General不能翻译成总司长。
Director(主任):使用灵活,与中国的“主任”类似,可对应于中国的司长、副司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