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故人心易变缺陷 ...

  •   第七章★故人心易变缺陷

      他们在5岁的时候邂逅,在14岁时失去联系,在19岁时再次相遇。

      在相处的九年间,林明雅究竟向悠岚说过多少次“喜欢”就连她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了,清晰地印在脑海里的只有少年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而已,甚至连一丁点欲言又止的神态都没有出现过。

      ——他从来没有回答过她的告白。

      不过这也是在动过治疗“记忆衰退症”的脑部手术后,直到最近才回想起来的事。

      现在想想当初她被那样对待是极其理所当然的。对一个不到半天就会忘记自己说过些什么的家伙的告白,恐怕根本从最初就不会有人当真吧。

      吃过晚饭并和悠岚少许交流——以单方面胁迫为主要谈话内容——之后,御命就去自己的书房办公了,林明雅则已经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不变地在电脑前坐了半个小时以上。显示器上的内容完全没有改变过,昭示着主人其实心不在焉的事实。

      悠岚经过她的卧室进来之后看到的就是这个情景。他安静地走过去,将通讯仪放到电脑旁:“你忘记拿了。”

      林明雅恍若被他惊醒一般,连碰都没去碰通讯仪一下,径自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头看向他,:“我讨厌通讯仪。”所以与其说是忘记拿了,不如说她从一开始就是故意为之。

      “为什么?”

      “因为……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响起不是吗?”无视当事人的处境、心情,突兀地不礼貌地擅自打断当时正在做的事情,然后一味填鸭式的将好的或坏的消息灌输过来,完全不体谅当事人是否能接受消化这些信息。

      所以不管通讯仪的另一端是谁,届时都只会被代入不识时务的恶人形象。

      悠岚别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还是将通讯仪重新拿起来,亲自放到她手心中,再将她的手指一一扣笼。

      “紧急的时候通讯仪就非常有用了,安全为上,你还是拿着吧。”

      “难道你真的打算认真履行护卫的职责,好好保护我这个敌对者?”手指被他触及的地方犹自有些发热,即使处在绝对安全的环境中,林明雅仍然仿佛怕人听到一般将声音压得极低,说出口的内容却不知为何颇有些挑衅。

      然而对方并不为此动摇:“你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忠随者’,这是你之前自己说的不是吗?这么快就忘记了的话,我真怀疑你的记忆衰退症并没有治好。”

      似乎每次面对他的时候,受挫的都是自己。

      “虽说记忆衰退症治好了,但也并不是所有事都能想起来,只是今后发生的事不会再忘记罢了。”林明雅相当讨厌不能掌控事态的现状,所以决定彻底放下一切重新出发。她指了指现在两人独处的书房:“这里要明天才能收拾好,所以对不住了,今天晚上恐怕要你在我的卧室里将就一宿了呢。”

      既然称为“贴身”护卫,那么随时随地跟随在雇主身边以备不测,是最基础的原则之一。而遵守这个原则则是身为护卫的基本职业操守,所以并不是她故意刁难对方哟。

      “今天就委屈你和我一起睡啦。”

      这时候悠岚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御命之前会特意找他谈话/胁迫,原来并不是担心他会愚蠢到对执政官的妹妹出手,而是因为林明雅个人的不稳定因素太多。

      难怪从一开始他就觉得她整个人的表现都怪怪的,那种若隐若现的违和感不仅仅是由于五年的空窗期和彼此性格的变化所导致,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她的精神状态。

      默认亚瑟抽风胡闹的行为——是挂着考验为名的心理癫狂;

      彼此重逢相认时的过度亢奋——是挂着喜悦为名的精神高-潮;

      提出同睡建议的恶趣味——是挂着玩笑为名的人格缺陷。

      会产生这样的变化,恐怕和这五年之间发生的过往与她现在的目的有很大关联。不过从这方面来看,她却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秘密主义者,非常完美地据守着自己的根据地,不露一丝破绽。

      所以,要想有所突破,不得不另辟蹊径了。

      悠岚一直望着她没说话,面无表情的无动于衷从很大程度上带给人的无形压力更大,就在林明雅被看得有点发毛想要放弃的时候,却听到他终于开口了。

      “好呀,就一起睡吧。”悠岚说着再度握住了她的手,牢牢地将通讯仪攥在她手中,“作为交换,通讯仪你决定不能再‘忘记’。”

      林明雅不可置信张大了双眸,第一次质疑起自己的判断来——“你真的是悠岚不是祐泓吗?”

      ☆

      事实上,双方当然都是开玩笑的。

      所以藉着悠岚打地铺的工夫,林明雅再次“不小心”地将通讯仪“遗忘”在书房某处了。

      熄了灯,她闭上眼,再次确定之前在训练场的时候声音洪流不是自己的错觉,似乎经由亚瑟的暴力抉择法,她的听力变得敏锐了许多。像现在这种四周黑暗的环境中,因为不受视线的干扰,更能清楚地听到很多以往完全不可能注意到的细微动静。

      灼华说这是由于她脑部其他损伤也被修复的缘故,所以连带五感也都变得较之以前敏锐许多。

      灼华不会骗她。

      前行者的思想中,不存在欺骗这种损人利己的概念。

      所以,只要相信他就好了吧。

      林明雅听着旁边几步之遥的地板上传来轻微的呼吸声,那是太过规律稳定的气息,充分说明声音的主人并没有睡着。是习惯使然吗?在遥远而模糊的记忆中,作为兄长的悠岚在她与祐泓分别入睡前永远是清醒的守护者。即使在当下,明明彼此都闭着眼假装睡眠,可却都很清楚对方没有入睡的事实。

      不知怎么,她突然就控制不住地笑了出来:“你变了好多,悠岚。”

      深夜中没有任何回应,直到她终于疲累地不再挣扎着进入梦乡之后,悠岚才终于放松下来。他翻了个身,面对着林明雅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没有你变得多。”

      ★★★

      如果是在古代蓝星公国的话,身为第一领袖的妹妹,也许还能被珍而重之美其名曰地尊称一句“王女”或“公主”,但事实上到了现代,随着国家制度的变更,所谓第一执政官的妹妹最多充其量也只是个偶尔能作为象征使用的国家吉祥物,功能类似于古代耀龙时期曾出现过的熊猫盼盼之流。

      不过即使只是吉祥物,还是有很多场合需要出席的,而整合这些行程并确认路线安全的工作现在就落到了身为贴身护卫的悠岚身上。

      拿到行程表的悠岚看着比想象中多上几倍的行事历,默默调出新配发的安全系统,认真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去了。直到临要出门的时候,他才想起来问上一句:“你的通讯仪呢?”

      林明雅这次干脆连理都没有理,直接装没听见带头走出大门。见状悠岚只好用自己的通讯仪与各方取得联系,通知以自己的通讯仪作为临时监管,代替拉弥雅大人不知遗失到何处的通讯仪接收各种信息。

      今天的行程还算简单。首先要去前行者在生活区建立的最大医疗机构进行脑部手术的例行复查,顺便作为治疗“记忆衰退症”的第一批受试者接受简单的访谈,重点宣传一下前行者先进的医疗技术和医资力量。其次是出席由前行者开办的第一所展示用科技馆的开幕式,在那里可以充分接触到最先进的科技,还能接受相关能力测试,据说因为与政-府机构直接合作的缘故,所以测试结果出众的人还可优先加入到忠随者中上层工作。

      悠岚注意到行程表上的复查旁边用罗马数字标注着“Ⅶ”,应该代表这已经是第七次复查。

      “那个复查次数只是为了安抚人心而已。”林明雅发现他的视线关注点,主动解惑道。其实以前行者的技术,根本不用复查这么多次,只是一来前行者和蓝星的医疗者们需要更确切的术后数据,用来判断他们的技术使用在蓝行人类身上是否会因为彼此的基因等级不同而造成效果差异,二来是用多次的检查为蓝星病患们营造出一种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让他们能感受到前行者医护人员的耐心体贴。

      虽然作秀成分还是占据了大多数,不过如果能为多数蓝星病人谋取福利,那么这种程度的“宣传”尚且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之前还曾这么想过的悠岚,在看到从诊察室被人扶出来一脸惨白的林明雅后,立刻觉得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前行者的个体战斗能力都比蓝星人类强得多,再加上高科技武器与防患未然的高级别安保措施,所以医护人员以病患隐私为由,拒绝他跟进诊察室的时候,他也没有多想。毕竟林明雅也不可能愿意让他看到自己被诊疗中的样子——“检查中我可是真空裸体状态哟,你确定要跟进来吗?痴~汉~”

      所以当她一脸虚弱地靠在自己怀中的时候,悠岚根本无暇去思考她的行为是否有借机揩油之嫌。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

      “身体数据的基本检查和测试。”

      “那你为什么看上去一脸马上就要晕过去的模样。”

      “悠岚,你太敏感了。”林明雅在他怀中闷笑,“我只是讨厌医院的气味而已,会让我想到不好的事情。”

      “可你看起来不像是接受了检查,反而像是实验用小白鼠。”

      “不管怎么说,都只是各取所需罢了。毕竟我不但治好了记忆衰退症,还拥有了比普通人都敏锐的感官,那么少许付出也是应该的。”

      “你确定你的付出与获得是等价的吗?”悠岚难得地皱了皱眉。

      “什么都要讲究等价交换,那才未免太天真了。”林明雅终于从他怀中抬起头,面色已然红润许多,“倒是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成炼金术师的?”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