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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三章(2) ...

  •   “要不叫外卖吧。”丛鑫在池铮义正言辞地感慨完之后弱弱地说。
      顿时,大家一致看向丛鑫,然后吹过一阵北风,我听到了乌鸦的叫声。
      “你们看我干什么,我说错了吗?辛杨也累了一天了啊。”
      我哀怨地看着他们:“好不容易出现个有人性的,还是个慢碴。可愁死我了,咱五个人就这么一个能想起来叫外卖的,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辛杨,你又没算我”
      哥,我错了……
      晚上九点,我们叫了必胜客外卖,然后大快朵颐。
      吃着海鲜披萨,我忽然想起来了,我和沈霖峰到底是怎么就成了恋爱关系了?就因为那句“我喜欢沈霖峰”?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把我卖了?
      好吧,虽然我的确喜欢他。
      我们并没有就此确认恋爱关系,也许是缺少一个导火线,也许是互相喜欢但未提及爱这个字眼,再也许只是大家的一个玩笑和我的内心独白。
      我们就处在大于友情恋人未满的暧昧关系中,当然这可能只是我杜撰出来的。真正的情况,也许只是我单方面为这份关系增添了一丝朦胧,然后美其名曰“暧昧”。
      我更相信后者,因为他的眼中,在我可视的范围内,从未出现过波澜,偶尔仅是涟漪。
      在我还绕在这件事里面的时候,又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发生了——叶晨和丛鑫恋爱了。
      当我从哥哥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大脑瞬间空白了几秒。然后感叹,这个时代的发展已经不能用光速来衡量了,而我总是被这个时代落下的那些人得其中之一。
      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前后没有一点预警。如初冬的第一场雪,不管是否经过允许,它也会在你拉开窗帘的时候,将一个镀银的世界呈递给你,并且完全不让你参与整个过程。
      于是,我家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们七个人(包括哥哥)的栖息地。我只能说,还好哥哥有远见,买了个足够容纳我们的房子。
      我也问过哥哥,不是说经济公司都反对艺人谈恋爱的么,而且手段相当不具有人道主义?但哥哥却反其道而行之。
      然后辛伟同志就痛斥我:“你丫是二十一世纪进化之后的人类吗,我记得妈不是从古墓里把你抱出来的啊,日本人都变变异出好人来了,你的思想居然还没有进化?只有那些大脑皮层长脚上的经纪人才会那么做,影响他们工作最后媒体也不见得能少知道多少。让他们满足了内心的需求,才会心甘情愿地工作。
      反正他们在工作上是否激进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在内心上是得到了极大满足的。看他俩每天都笑得乐不可支的,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开心什么。偶尔我也会嫉妒他们,但我保证是健康的嫉妒,因为他们耳鬓厮磨时形成的亮丽风景线实在引人入胜。
      基本上他们每周末都会成群结队地堆在我家,偶尔也会有通告。
      自从我们这个行列萌生出一对情侣后,生活明显不一样了。明明已经是灼人的夏季,而这间公寓里却是一直处在四月的艳阳天。尤其是从房间向外看的时候,似融非融的太阳都显得格外虚假。
      没办法,恋爱效应啊,我们总是会理解的。
      他们却从来不避讳,我特别佩服他们,有勇气让我们一直欣赏着一部似乎没有结尾的烂俗电影。而这部电影,其立体效果是不言而喻的,4D电影和他一比显然小巫见大巫。
      每日的朝夕相处,让我看到了事情的本质。
      我说过我是个天生洞察力极强的女人,并应有普通而完善的第六感。所以,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在我们调侃丛鑫和叶晨打情骂俏的时候,他露出的笑容是苦涩的。那表情,反正我见了挺堵心的。怎么形容呢,应该就是被自己养的宠物咬了一口,别说还回去,就是发脾气都不行。
      我是腐女,在我的认知里,耽美文也是有真实写照的,男男也可以是王道的。于是,我也就顺理成章地认为他深爱着丛鑫,但叶晨的出现让他们不得不孔雀东南飞。我得出的结论是他现在想将叶晨灭口。我的这些推测是由事实依据的,在叶晨还不是丛鑫女朋友的时候,站在她位置上的人士池铮。每日与丛鑫举案齐眉的是池铮,甚至池铮还亲过丛鑫。然后,叶晨出现了并取代了他,这对露水“夫妻”的恩爱戏码就彻底曲终人散了。
      按照我的推测,他会先找他俩的麻烦,再单独与叶晨对峙,最后再把丛鑫扑到席梦思床上,生米煮成熟饭。
      我的天啊,这将是一场小三与正室的爱情保卫战!血淋淋的真想即将上演,这是《回村的诱惑》升级版啊。但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俩到底谁才是那个“三儿”?
      我不知道我到底算是乌鸦嘴还是料事如神,我心心念念的一幕发生了。
      这一天,我们一如既往悠闲地在家消磨时光。之所以一切都进行得如此理所应当,是因为叶晨的经纪人步瑶是哥哥的女朋友,也就是我未来的嫂子,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他俩当然喜闻乐见在闲暇时将这五个人一并丢给我,去过他们的二人世界。我开始怀疑哥哥当初那么痛快答应让我和他一起生活是有居心的。
      我越来越觉得我嫁不出去,哥哥是脱不了干系的。那些在二十岁初头就有儿女承欢膝下的女人肯定不会有一个如此的哥哥。
      “诶,我去房间写小说了,不管你们了啊。”我抱着大梦(哆啦a梦,“大梦”是我对他的昵称。)抱枕,站起来准备进自己的房间。
      “有必要这么着急吗?我们好不容易才休息一天啊,你不应该陪陪我们吗?”阮秋鹏眯着他本就不大的眼睛说道。
      “总编说我如果再不交稿,明天就提头去见他。不过也没说是谁的头,要不你把你脖子上那个奉献出来?”
      “那你还是去吧,加油加油!”
      我白了他一眼就回房间码字去了。
      当我正文思泉涌时,外面的吵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而我开门正打算骂娘的时候,我的话被眼前面红耳赤的池铮吓得咽了回去。
      应验了?狼烟四起了?
      “你俩是非得让我们看着你俩腻味啊?就算你俩想演电影也得看观众乐不乐意欣赏吧?”我看见池铮极力掩饰着怒火,然后抓起汽车钥匙摔门拂袖而去。
      客厅里留下我们几个面面相觑,最后是阮秋鹏打破了寂静。
      “应该是来大姨夫内分泌失调了吧。”
      “哥,用追么?”沈霖峰战战兢兢地问。
      “追了你能替他解决问题么?”我接过话,顺便瞄了一眼丛鑫。
      活该,骑虎难下了吧?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你还真以为这些话都是古人编造出来哄孩子的睡前故事啊?这是经验之谈,都是道啊,一看就是连《非诚勿扰》都没看过的人,没文化真可怕。
      关于这件事我曾经意淫了多个版本,但结局也就俩:一是他俩破镜重圆,二是就此决裂吗、,叶晨和丛鑫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我真没料到他竟然没出息到这地步,摔门出去?丫这就不能算个结局,这三个骗子,欺骗观众感情的骗子。
      这是场烂长的电影,但为了知道最后的结局,我还是要挺过中间无法快进更无法跳过的冗长的纠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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