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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谁能辨雌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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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客栈时,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怎么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对,他为什么不能在这里,“你的事办好了?”
“嗯。”
对于他到底做什么事我没再继续问,问了无益。
我与他一齐走在这繁华的夜市之中,身边来来往往的人都是欢声笑语,我与他却是无话可说。待再次路过那个花灯的摊时,我停了脚步。
“怎么了?”墨晨见我停了脚步便问。
我指着花灯的摊,对他说:“我想要个花灯,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买一个回来。”
“为何不自己过去看看?”
“我想那买花灯的丫头是看上我了,若是我过去难免会让人家误会我也对她有意思,还是莫要让人家伤心了。”
墨晨饶有趣味地看着我:“那你说,她怎么就看上你了?”
“你不信?”我挑眉,“要不我们去那摊边站站,看她是不是倾慕于我。”
他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我便提步上去了。
我把之前想好的台词说了一番,“姑娘真是美如天仙,堪比西子,就如这花灯一般美,不知姑娘可愿意赠本公子一盏花灯,以作纪念?”
待我将这番情意绵绵的话说完,那女子却没了动静,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黏在了我身旁的墨晨身上,脸上一片绯红,嘴角似乎还有一点晶莹的水渍。她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回过神来看我,“这位公子方才说了什么?”
我内心极度感叹,感慨万分,这女子真是不专一,见异思迁,见异思迁呐!
旁边的墨晨问我,“怎么,可想好了要哪个花灯?”
我随意指了一个,墨晨取下后塞到我手里,我却低着头一副不敢见人的形容。
那卖花灯的女子咬着红唇对正在掏银子的墨晨说:“这花灯就送给公子吧,也算是小女子的一番心意。”一双眼睛眨来眨去像是抽了筋。
墨晨将银子放下,拉起我的手说:“走。”
“喂,等一下,她刚才说送,是送知道么,不要钱,你那银子收回来吧。”就算自己不要给我也好。
墨晨松开了我的手,哪知再回首却是已经走出了百米外了。我还在心疼那一个碎银子,加上方才那女子见异思迁无视于我,本公子心碎后,便越看这手中的花灯越觉得不怎么样。
那边一个小孩童扯着娘亲的袖子指着我的花灯,蹬着脚对娘亲说:“娘亲,我要那个!”
呵,正好,我便主动将我手中的花灯送了上去,“来,乖,不闹哈,我的给你。”
那小孩童欢快的接过我手里的花灯,很欢快的道了句,“谢谢姐姐!”
我刚想说没什么,一个花灯而已。但是想到他刚才叫我的是姐姐,我听错了么?
他的娘亲弯下腰去立马纠正,“乱说,应该是谢谢哥哥。”
我尴尬陪笑,一手摸着那小孩童的头,“呵呵,乖,叫哥哥。”
他很是欢乐地说:“谢谢哥哥!”
我原谅他了,可能在他这个年龄见了谁都会叫姐姐。
墨晨在笑,别以为他眉梢露了一点笑我就看不出来。他悠悠地道:“童言无忌,果真只有未经世事的孩童说的话才是最真的。”
我斜睨了他一眼,“这里的光线太差,他看走眼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与墨晨回道客栈时,时辰已经不早了,我有些犯困便先回房去睡了。墨晨的房间就在我隔壁,在我进了门后便听到隔壁一声关门的声音。
我刚要坐下来为自己沏一杯茶,解解渴,突然冒出来一个小仓。他毫不客气地爬上桌子,对着我说:“你出去后,有人来找过你。”
找我?我可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有亲戚,喝了一口茶后,放下杯子,“谁?”
“就是那个长得很美的男子,穿白衣的,今天你和他在一块那个。”
显而易见他说的就是墨晨,经过我的一番逻辑推理,原来他先回来了,然后又出去了,出去之后便碰巧遇见了我。但是他出去是为了何事?暂不管这事,小仓用‘很美的男子’来形容墨晨着实让我觉得心里不舒服,方才一个女子就是因为墨晨那张脸而弃我于不顾,在我与他之间快速见异思迁,很是伤我的自尊,难道本公子的样貌就比他差这么多?
我酸溜溜地瞟着小仓,“小仓,你确定你不是断袖?”
小仓歪着头想了想,“说起来,这个问题我还真没确定过。”
“我已经帮你确定了,你就是一个断袖。”
他用天真的眼神看着我,“那如果断袖了会怎样?”
“这个嘛,一言难尽,欲知详情可以参考《断袖三十六表现》。”
“你看过?”
“我……”我怎么能对一个比我小两百多岁的晚辈说我看过这种书呢,若是说了,那我作为长辈的颜面何存?“没有,这种书我从来都是看了第一页就不想看第二页的。”
“那你是怎么确定我就是个断袖?”
我扶额,小仓啊,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问这么多有用么?真是不做长辈不知长辈的难做啊。看天色已晚,我便打了个呵欠,“我困了,要睡觉了。”
宽了外衣,脱了鞋子,往床榻上一倒,便一觉睡到天亮。
待我穿着整齐洗漱完毕,出门时,刚好墨晨那边的门也正好开了。反身将门关好他便朝我走来,“等一下便要赶路,你先吃些早点罢。”
我点头,早点什么的自然是不能怠慢的,这个他不说我也知道。
待用了早点后,便要出发,自称是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小仓也要随着我,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自然是要将他带上的。为了方便起见,最后也只好将他收入我的包袱里。
墨晨说路途遥远,要骑马。两匹马是昨天就准备好了的,想必是昨日下午他去办的。我活了五百年多年,骑马的次数却是少得可怜。在未被那除妖师打得差点魂飞魄散之前,我还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妖精,想要去哪里只要微微用点妖力便可在转眼之间到达。但是拖着这副人类的身子却连多走几步路都会喘气。
早听说马是有灵气的动物,今日我算是见识了,两匹马就没有一匹肯让我骑的。好在,在我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墨晨及时接住了我,不然还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出发了。
我想了想,这两匹马大概是看不起我们鼠族,所以不让我骑。我很是理解它们,如果有一天一只蚂蚁说要骑在我背上,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的。
墨晨将我抱上了他骑的那匹马,让我坐在他前面。这种感觉非常奇怪,这样的情形总觉得在哪本风月小说里看过,甚是熟悉。
说句实在话,骑马骑那么一会儿是享受,超过一定时间那便是折磨。我现在就是在受折磨,臀部被马背磨得生疼。
在走了大概两个时辰后,我终于忍不住要往后面看,“墨晨,要不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
他答应了,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拉了马缰,将我放下马背。脱离了马背我急切要揉揉后面,折磨啊,实在是折磨。照这样下去我的臀部是要肿的啊!
他翻身下马,略带笑意地看我,“怎么,觉得疼?”
我答,“有点。”
“一开始总会不习惯,多骑几次便好。”
他这句话的哲理性非常强,我参悟了一下,总算可以理解,就比如说一个人他天天被打得鼻青脸肿,久而久之,若是有一天不挨打身上不疼他反而不习惯,所以挨打对于他来说便是家常便饭了,这就叫习惯便好。
大概歇息了半个时辰,便又要启程。我实在不情愿再次上那马背,不情愿和上不上是两回事,我最终还是上了。上去后发现马背上多垫了一块棉绒,骑着确实也没那么疼了。原来墨晨还是个这么细心的人啊,顿时我的眼泪就唰唰地夺眶而出,眼睛被风吹的实在是难受。
而后的几天,我与墨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可怜那匹马,本来就不怎么健壮,还载着两个人连续赶了三天的路。
这三天赶路,我一直留意着脑海中的感应,若是有了感应则说明苍弦就离我不远,找到苍弦便指日可待,届时恐怕我便要与墨晨分道扬镳了。至于以后的衣食住行,自然就要靠苍弦了。
早在出发的第二天我们便出了昊国边界进入了郢国,脱离了瑭鑫统治的江山,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毕竟我把他爱妃的身子拐走了,就算他有一天不再宠爱这个身子的主人,但是身为一国之君的人绝不会原谅一个背叛他的人,若一国之君动怒那便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啊。
不知道墨晨为何会带着我出国,难不成他不是昊国的人?
如今天下五分,本来就不大的土地还被分成了五块,随意地骑着马游山玩水一番便可发现自己早已出了自己的国土。五国之间争霸的事经常发生,想要一统五国的大有人在,一旦挑起是非便是硝烟四起,征战不断!但是近年来战事却不多,因为四年前的五国之乱令各国元气大伤,再打下去劳民伤财严重,老百姓苦不堪言也是会揭竿起义的,若是等到那时才停战,怕是会被外人白得那渔翁之利。五国默契停战,签下各个休战协议,从新划分了国土,便从此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