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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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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学园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就快到了,将有一个星期的自由活动时间,尤其是对于不用参赛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一个超长的假期啊。
为了迎接运动会,全校师生都开始忙碌地准备着,甚至有的班级提前一个月就准备了班服。每个年级至少有三个拉拉队表演,所以啦啦队很早很早就开始做准备了,他们啦啦队也是有评比的,所以气势上谁都不愿意输给谁,卯足了劲练习。
运动会前期总是洋溢着激情的,苍穹学园的每个班上都一改往日的死气沉沉,变得活跃起来。校园里一时间到处充满着青春气息。
此时的校园比以往更浓烈地散发出一股荷尔蒙的味道,即使你不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只要你经过这里,稍微留点儿心,你都能发现,这里的青春气息是那么强烈,学生是那么活跃,深呼吸一口校园上空的空气,你就会发现,这个学校的荷尔蒙味道真浓,尤其是那些女生,以前文文静静的女孩子,羞涩腼腆的女学霸,或者是霸道蛮横的女杀手,如今都变成统一战线上的人了,为什么呢?因为某个大帅哥变了,变得太多了,变得更加让女性们欲罢不能了。
不用说,那个罪魁祸首就是廷略,从前人气就高,如今又是从死亡山林里回来的大明星,还从一个恶霸摇身一变,变成了绅士,这改变,醉死了多少女生啊。
于是,想送礼物的抢着去超市排队,想表白的对着镜子反复练习,想写情书的翻字典找度娘,没有感情经验的还专门买了本追异性的书来看,等等。为了得到帅哥的青睐,那些女生在短短几天就都变成了勤奋好学的孩子,也真是够拼的。
女孩子们疯狂追男的时候,廷略所在的高二(1)班就比较平静了,但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就比如班长大人看上了王子殿下,正在纠结该怎么说服王子接受自己呢。
班长走过来,用食指轻轻叩了叩廷略的桌子,廷略从桌子上抬起头来,他在睡觉呢,被吵醒后一脸的煞气。班长毛骨悚然,但是作为班长是有班长的尊严的,何况最近的廷略也没那么可怕了。班长在心里默念“他只是起床气严重罢了”一万遍,中指轻轻推了推眼镜,露出一个自认为十分和善的笑容,朝着这位运动全能的廷略同学笑了又笑。
廷略看了看这个书呆子一般的男生,他想了想,哦,这是他们班上的班长,相当于一个狼群的头头,只是长相很普通,整天戴着一副大大的黑边眼镜,能力也一般,不过成绩不错,但也不是最好的,如果真要是一只狼的话,这样的头头肯定被打下去的。
这是人类的世界,人类很复杂,所以班里的头头不行,也不奇怪。嗯?看样子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廷略在人类社会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当然也不会少了某些恶劣的俗气话,而且这句话用在这里正合适,虽然很粗鲁,可是对待一个打扰自己睡眠的人类,廷略认为这已经很客气了,如果可以,他真想伸出爪子挠他一脸血。
班长暗地里捏了把汗,小心翼翼地问:“廷略同学,你要不要也参加校运会试一试?你的运动细胞很好,参加校运会……额……会很好的。”汗,真不知道说什么好。那个该死的体委竟然把劝说廷略这个重任交给我,自己倒是跑了,哼,等下要好好地讨他一笔。
“校运会?”廷略的脑袋转了转,想起来了,可是他不知道校运会有哪些项目。
“狄耀他们去了吗?”还是先问问他们参加没。
“狄耀参加的是三千米跑,准槐参加排球,空珠是后勤。”班长内心打着算盘,看来廷略变得很好说话了啊,看样子也不是没有兴趣嘛。
“后勤是什么?”
班长汗,问什么不好,偏偏问后勤,就是因为什么都不参加,所以我才换一个意思说是后勤啊,不过你忘了后勤是什么了更好。
“后勤就是什么都干,很麻烦的,你不如参加别的吧,一项就好,你选个你拿手的。”班长就是班长,忽悠人的能力绝对不能差。
廷略看着那密密麻麻的项目,不了解啊,掠掠刘海,看着班长期待的眼神,很认真地说:“那我就什么都不参加了。”
“……”班长仿佛听到自己的算盘散了的声音。看来廷略再怎么变好,再怎么失忆,本性还是很难改变的。
班长还想说什么,低头一看,廷略已经重新趴在桌子上会周公去了。谈判失败,他只好拿着表格默默走回位置上,如果可以给他一个抱枕,他铁定要扑上去抱着哭,尼玛,要不是为了班级荣誉,我会跟那个混蛋说话么?我才不会呢!那么厉害却什么都不参加,最讨厌这种装逼的人了,哼!
放学了,廷略拎起背包,两手一插裤兜,昂首离开教室,完全无视正准备拖堂的老师。老师半张着嘴,遮住了半张脸的厚重眼镜差点没掉地上,她实在想不起要说什么了,话才说了一半就因为廷略给打断了,她深呼吸一口气,淡定地放下书本,宣布下课。
还有什么比下课更能打破僵硬气氛的?老师很庆幸自己做了这个明智的选择,不会有人想起她的尴尬,只会赞美她的按时下课。
廷略来到自己的储物柜前,打开储物柜,只见柜子里多了一封信,廷略拿出来看,粉红色的,还有一股香味,感觉很熟悉,大概这就是前世(指死去的那个廷略)说的情书吧?
“咦?情书?没想到有人那么大胆啊。”班上的人看到廷略收到情书,反而露出一脸的惋惜,都不知道他为谁感到惋惜。
而听到这句话的人全都回过头来盯着廷略。没错,廷略是个大帅哥,是个万人迷,收到情书照理说是很正常的,但是廷略本人收到情书或是礼物的第一反应就是统统扔掉,记得有一次,廷略终于发火了,说:“谁要是再敢把这些垃圾放在我的柜子里,我就让他好看的!”因此,即使是送礼,送礼的人也绝对不会写上自己的名字,渐渐地也没人再往他的柜子里塞东西了,反正他都不会看的。
此时廷略拿着情书,有点发呆,他不知道如何处理,想了想,还是先带回去吧,于是就放进了书包里。大家一看都愣住了,直到廷略走得没了踪影,那些人才反应过来。
“天,我看到了什么?”
“他收了,收了!”
噼里啪啦,一群人在那里闹哄哄。
廷略回到宿舍,打开情书,只见一张崭新的信纸上工工整整地写着几行字,大概意思是:我喜欢你,想和你交往。
廷略看完情书后,把整张纸翻来覆去倒腾,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兴趣缺缺地一手捏住情书,情书就变成了一团滑稽的粉色,然后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准确无误地跌落在垃圾桶里。廷略拍拍手,很平淡地自言自语:“情书原来就是这个啊,人类真厉害,这都能给一张纸取名字。”
廷略拿出钱包,打开一看,现金只有三张,都是十元一张的,也不知道能买什么,剩下的都是五颜六色的卡片,还有一张印着他头像的白卡,上面还有一个很长的地址,仔细想想,实在想不起来这卡是什么,有什么用,便放了回去,把里面的现金都抽了出来,下楼吃饭去了。
楼下吃饭的店铺不少,他进了一家看起来特别眼熟的门店,里面的空调开得很大,一进去就感到凉飕飕的。拿起菜单看了一眼,随便叫了个叉烧饭,一边喝着小姐姐端上来的例汤,一边耐心等待,闻着店里面飘着的菜香味,心情愉悦不少,要说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吃饭最重要啦!就算天塌下来,也比不上吃饭重要啊!
廷略低头狼吞虎咽,完全没注意到有人在偷偷看他,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生坐在一个角落里,时不时偷瞄他一眼,露出羞答答的微笑。而她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粉色的香香的信纸,对面的闺蜜朝她挥手,“看什么呢,吃饭吧,再看连魂都没了。”
“你说,他会看吗?”
“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