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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ection II 如睡眠呼吸一般平常,每日必行的功课 ...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永远不会有满足的一刻的。
我以为听到她唱歌我就会满足。
我以为看着她的照片我就会满足。
我以为在电视上分享她的心情我就会满足。
但我还是想离她更近,更近。
我渴望与她交流,虽然不知道到时该说些什么。
偶然地,我知道安的英文名字是Swings,我在一个社交网络上找到了她的小站。
然后理所当然的,喜欢,关注。
每天没事儿就会去转转。
看她又即将发什么新歌,或又要经过哪个城市。
有一天,我像平常那样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捧着笔记本电脑看她的近况。
然后看到她在上面写着,她生病了。
感冒,因为没有注意她即将去的城市的天气,受了凉。
她在上面调侃自己,说本就沙哑的嗓子这下更没法要了,不敢张口说话,怕吓到别人。
我想象了一下她别别扭扭不敢说话的样子,然后很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我又忍不住心疼她。
心中有一种情绪在涌动,我很想为她做些什么,哪怕只是极小的事,什么也好。
只想为她做些什么。
我想了想,便注册了一个新浪的博客,我听说她在那里有一个博客。
我以“灰木”之名在她的主页上留了第一条言。
灰木:安,你好,我是你的歌迷,我喜欢你的歌,喜欢你,希望你好好的。明天应该会蛮冷,注意添衣,注意身体。
博客上我没有加任何人,只是关注了她。然后每天一条留言,喃喃自语一番,以及虽然不知道她在哪里,依然会猜测着写下她可能在的地区第二天的天气。
这也成了我每天的功课。
有时候工作忙或者出差没有机会上网,只好把前一天想说的话留到第二天。这时“天气预报”肯定是无效的了,但我还是固执地不肯放弃和她有交集的机会。
就这样,一天一条,以日期为标记。
我不是个做事有常性的人,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但一天天过去,我给安的留言竟没有与她失约过哪怕一天。
理所当然,作为一位公众人物,作为一名还蛮受欢迎的歌手,喜欢安的人多了,给她留言的人也多了,我知道,她很忙,有很大的可能,她不会注意到一位听众的唠叨。
在浩如烟海的人群中,我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员,在同样浩如烟海的留言中,我的话也只是普普通通、发出去也迟早会被淹没的“小透明”。所以对于安没有回复过我絮絮叨叨的留言这件事,我很安然甚至很安心。
我怕我的举动会打扰到她。
只是极偶尔我也想过,要用什么更积极的方式去引起她的注意。但那样做不是我的本性,刻意就太虚假了,我不喜欢。
也罢,就让我平平静静地喜欢她吧。
“当某种心情成为如同睡眠呼吸一般平常而必须时,人们倒是有了难得平静以对的机会。”
在我注册博客半年后的一天,我发现有人给我留言。
那个人说,你很喜欢安喔?每天都给她留言。
是一个叫“Swings”的人。
我的心立马不受控制地跳了一下,然后又平静下来。
怎么可能是安呢,可能是哪个同样迷恋她的人吧。
灰木回复Swings:嗯,我很喜欢她。
回复这个人后我开始发呆。
今天白天过得很不好,印稿的时候我犯了错误,把单面印成了双面,稿子没有审好,其中一页出现了四五处错误。我被上司狠狠骂了一顿,说都工作两年多了还犯这种菜鸟级的错误,再有下次就给我收拾了铺盖卷直接滚蛋。
郁闷的心情铺成了一条街,洋洋洒洒在街灯的照射下曝着光一路从公司延伸到家里。
回家后难过得什么都不想做,于是我又懒洋洋地窝在了沙发上。
打开电脑,我习惯性地进入安的博客,手触碰在键盘。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很感性的人,我很喜欢打字,还记得一位歌手说过,我喜欢用键盘写诗。
我喜欢用键盘写诗。
而今光标在留言板闪烁,以往都会很快乐按击“琴键”的我,却突然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我不想在给安的字里裹上不愉快的情绪。
回过神的时候我发现又有人给我留言了,回到自己的主页一看,还是那位Swings。
Swings回复灰木:我看到你天天给安留言,这样不会烦么?还是,你想追她?
我看着这条直接得有些突兀的留言笑出来,看来我留言的举动又唐突了,随便一个人都能看出我的“不良动机”。
不过这个人竟然看到了我这些日子的留言,这也是一种缘分吧。
世界如此之大,缘分总是挑剔的,所以有缘的话一定要珍惜。
于是我认真地回复这个人。
灰木回复Swings:没有想用这种方法追,只是单纯因为喜欢而关心她而已,而且,她也不会看到吧。我不会烦,这是我选择的生活的一部分,有人会烦自己选择的生活么?只希望我的举动不会打扰到她 Orz。
我敲上这些话。
之后我想了想,怀着小小雀跃的心情试探着问这个人。
灰木:你也喜欢安么?看你的名字和她的英文名一样。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回复。
Swings回复灰木:你真是个矫情的人。
Swings回复灰木:我只是知道她,说不上喜欢。
果然,不是安,也不可能是。
虽然早已知道事情应该是这样,但心里怀抱着的小小期待落空,我仍不禁有些失落。
我矫情?
看着屏幕上的这几个字,我有点惊讶。
我还没被人说过“矫情”呢……
不过很多时候对自己的认知,自己和别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别人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也很正常。
这就是我和Swings认识的经过。
我不太习惯在网络上交友,我总觉得网络太虚幻,一般的交流还好,但如果连一个人的面目都看不清就和他/她推心置腹则过于草率、过于危险。
所以我也没有再针对“矫情”回复Swings,和一个陌生人较真,冒着丧失一个在某些领域可能会和自己谈得来的人的风险,何必呢?
不要太计较得失,不要过分偏执。保持些距离感,有时候是必须的。
不过因为这个人的名字,我喜欢的安的名字,我对这个人也蛮有好感。
我想Swings应该是个女人,从她的行文方式和一些语气词上可以看出来。
如果不是……
“凭我腐了八九年的耽美狼阅历我有七八成把握这个男人是同志(Gay)。^ ^ ”
在第一次对话后,有时Swings会留言,有时会传来小纸条,我便和这个人聊上几句。
我和Swings有些共同话题,聊得还蛮开心。我也庆幸能认识这位朋友。
不过,开博客大半年,我也只有这一个还称得上是“聊伴”的人。
再多,就没有了。
不过,我开博客本也不是为交友,我所有的关注点自始至终也就只有一个。
自始至终,也只有一个而已。
就这样,在有安的日子,在有Swings的日子,在有工作有生活有博客的日子里,日历飞快地翻着页,一年过去了。
我所在的城市是个蛮浮华的地方,安几乎每年都会来几次,歌友会、小型演唱会、专辑签售会都会有。
我喜欢去现场听安唱歌。
只要有时间,有她在的活动我都会去。
我喜欢去现场听她唱歌。
虽然安唱的歌我早已电脑上、在随身听里听了很多遍,但每次到现场听安唱歌,我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她的声音感染,就好像她唱的每首都是新歌,身体也会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的节拍摆动。
那种感觉,就像是将脑中所有的烦心事放空,即使明知这种状态只是暂时的,但还是会很欢喜。
看着喜欢的人在离你不远仿佛触手可及的距离外鲜活地存在着,扬起秀气的下巴,闭上妍妩的双眸,微微皱着眉如远山,唱着歌。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文中被框框的字是数字七与十之间的那两个数,晋江你太敏感了。而且,为什么会连聊天软件企鹅的名字都吞啊Orz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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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Section II 如睡眠呼吸一般平常,每日必行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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