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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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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前后写了七八年的故事。
这个故事真正的写作时间,实际上是开头日更的一个半月,间隔一个半个月之后又陆续写了几次,再次写作是四年后写了一章,六年后又写了一章,最后是八年后的这几天,写完最后四章。
如果把所有章节加到一起,相信两个月到两个半月之间,这个故事就能写完。然而没有,他没有在两个半月之内诞生,他用了整整八年。
这是一个没有大纲的故事。一开始就是一个脑洞,一时激动,就下笔了。那时候抱着雄心壮志,想要横空出世,以为自己可以骄傲地向世人宣布自己的文笔是可以的,太想证明什么,着急摆脱笔力单薄的过去。然而定位在复杂的故事和冗余的文笔上,让写作的整个过程痛苦又力不从心。但真正痛苦的,是一路只有自己一个人,不管下了多少功夫,好像根本没人看见。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并不是只有一个人。每一章的下面,几乎都是moon桑的留言,其实有人一直在陪伴,而我看不到。现在,我写的故事每一章的点击是3,一个留言都没有,才真正是一个人走。
一个人的路太冷了。走了两个月,我逃掉了。几年后,因缘际会,我又回来了。这次,带回来对孤单、对一个人的坚持更深刻的认识,还有对社会、对人和人的关系更明确的理解。这些让我终于可以顺利把这个陷入僵局的故事真正结局。
我不否认,这几天,我很骄傲。我终于把他写完了,把前面的伏笔顺下来了。没有大纲,没有细节,靠写作过程里的每一个惊喜,和大概的布局,写成现在的样子,我很满意。
只不过,在结局里,我还是放了一点点自己也不是特别喜欢的东西。最后的最后,还是非常俗气地安排了一场婚礼。这场婚礼其实没有什么意义,更像是对“从此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致敬。也可能是对说这个故事“阴暗”的挑衅。总之,似乎应该有一场婚礼,才能显得“结局”比较“圆满”。于是,找了一对早已结婚的人,重新结合一遍,显示出我的诚意。
教授在原作里是一个“情圣”,是一个“比任何人都勇敢”的人。我理解原作的意思,但不相信他真的为了爱情才游走于黑白之间,也不认为追溯一个死人的“勇敢”头衔有多感动。对于他,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不然他自己不知道该如何自处,别人也不知道该拿这么厉害的人怎么办。
童话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问题可以围绕主角出现和解决。事实上,主角能决定的,甚至不能称之为“选择”,而是只有一个选项,只能从“同意”和“放弃”之间“选择”,至于结局,更不是主角能决定的东西,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哪怕一个特别微小的风吹草动,都会决定事情的走向,和主角的意志毫无关系。
这个故事,介于两者之间。所有的人和事都围绕主角,主角能解决大部分问题。可有些地方,主角还是妥协了。他不能控制最大的局势,也不能控制大势,他只能借助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能顺势而为,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人了。
这里面没有什么爱情,爱情在求生面前不值一提。可能爱米琳是我给教授安排的很好的人选,但可能他们真的太熟了,无法谈一段基于荷尔蒙的爱。周是有爱人的,她不敢碰触、不敢麻烦的那个人就是她爱的人。克里斯汀娜和托马斯是建立在爱上的同生共死。其他人要不然没有爱情,要不然就是老夫老妻。其实这里面零星的爱情戏都是超越现实的纯洁、美好、高尚的,只是可能比较隐蔽,没有亲亲我我来得明显。
几次庭审,主线来自第二章。后续的每个细节都是在“硬写”之中硬写出来的。可能有不少bug的地方,但总体上顺着逻辑可以理顺。这其中从一开始的庭审失利到最后的逆风翻盘,每次都是有依据且方式有差别的,应该不至于显得太古板。
有人说这个故事太枯燥了。也有人说人物不出彩。我很感谢给我留言的你们,但改是不可能改的,改了就不是本专栏最高水平了。
很难得。在联络人之后,我终于又完结了一个故事。以后,没什么大事的话,不会再写衍生的故事了。这种故事,沾原作的光,也因为原作而不能完全属于我。将来应该还是一个人走,希望有人能喜欢我的故事,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就自己走,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