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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茶餐厅第2画(执笔:吴沉水) ...


  •   那天以后,连着好几个周末,我们频频光顾那家茶餐厅。逐渐地,我们迈进茶餐厅的时间都是上午十点,每次坐的位置都在廊柱旁边的四人桌子,甚至每个人点的食物也开始趋向同一:老大是肠粉、生菜和及第粥;马奔鸣是火腿煎蛋加牛奶或橙汁;高绚亮是豆浆油条和菠萝包蛋塔之类的点心;我则是三明治加咖啡。
      爱玉的茶餐厅里似乎有股奇怪的引力,一种将事物固定在既有轨道上合理运行下去的能量。在我们各自的生活中,是否也是这么有章可循另当别论。但在爱玉的茶餐厅,坐在用雪白餐布蒙住的餐桌前面,我们一个个显得那么富有规律,那么顺理成章。十点就座,十二点半左右吃完,一点左右喝茶,二点半左右结账离开。我们的生活缓慢而稳当地前进着,至少在爱玉的茶餐厅是如此。

      但是,运载我们前进的列车,不知何故开始出现故障――犹如潮湿的春季木头桌脚处不知不觉滋生的霉菌一样,根本无法判断第一朵霉菌是在何时,以什么样的姿态绽放。倘若真要深究,大概从一件小事开始的。

      那次周末,我们照例在早上十点钟在爱玉的茶餐厅就座,我们占据的还是廊柱旁边的四人桌子,点的还是差不多的食物,连廊柱上挂的那盏玻璃马灯,看起来角度也不偏不倚。就在那一天,就在老大把亮晶晶的不锈钢勺伸进及第粥里,照例搅了搅顶上的葱花,舀起来,吹了吹气,送到嘴边的时候。他忽然说了一句:“不对,这是骨腩粥!”
      很久以后,我总是觉得老大这句铿锵有力的话犹如征兆,昭示着一切滑出轨道,溃不成军的征兆。

      那天,服务生应声而来,照例是面版得跟制服一样硬挺的男性面孔,可在那一天,往常节约话语就像节约用水一样的服务生,却一反常态,用殷勤的声调说:“您要的是这种骨腩粥,没有错,我记得清清楚楚呢。您看,我在单子上也是这么写着的,在这,骨腩粥。没错吧?”
      我们一时间都有点糊涂,因为对习以为常的事情太过信赖的缘故,我们没有一个人记得老大点菜时要的到底是什么。况且,及第粥也好,骨腩粥也好,说到底都是黏稠的广东滚粥,喝哪一种,无论在价格还是味道上并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再加上服务生份外殷勤的态度让人有些受宠若惊,不由自主就有了息事宁人的想法。

      “算了吧?”马奔鸣对老大说。
      老大沉默了半响,慎重地点了点头,埋头继续呼嗤呼嗤地喝粥。

      这事过去后,在第二周的周末,我们又一次聚在爱玉的茶餐厅,却发现马奔鸣没有来。我们各自点了自己要的早餐,照例东拉西扯,吃完东西后,马奔鸣还是没到。

      “谁给老马打个电话?”我说。
      “不用。”高绚亮一边拿舌头舔玻璃碗里剩下的豆浆,一边说:“我前几天刚见过他,他说这俩天到云南观鸟去了。”
      “观鸟?”
      “噢,就是到野外拿望远镜远远观察候鸟习性之类。”
      “我靠,这家伙什么时候成一个野生动物爱好者啦?”我忍不住笑了出声。

      “狗屁爱好者,马奔鸣那小子充其量也就是招一帮跟他差不多性压抑的老单身汉一块找乐子去了。观鸟什么的,不过是他们自个哄自个玩的名堂。”高绚亮眉飞色舞,不乏猥琐地冲我挤眉弄眼,“云南嘛,观什么最方便?你懂的。”
      我们一起压低声线笑了起来,在当时,我们笑的时候,其实也不乏有种不理解,山高水远的,犯得着去云南找特殊服务?

      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从那以后,马奔鸣再也没有来。
      他死了。

      “据说贪便宜坐长途车,半夜的时候,车子遭遇劫匪,他躲在车后想跑,却没想到被后面的车撞死。”老大在电话里,难得花费了时间和耐性跟我解释马奔鸣的死因。
      “怎么会这样?”我脑子空白了很久,又喃喃地问,“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人有旦夕祸福。”
      我不知道说什么,眼前老想起老马损我时那一脸欠扁的模样。有些朋友,即便老呆同一个圈子也忍不住见面就想掐对方,怎么也无法掏心掏肺地亲近,可骤然没了,心里称之为建构的东西却有一块不见了,一种摇摇欲坠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良久,老大低声问:“出来喝一杯吗?”
      “不太想,尤其是听到这样的消息。”
      他似乎叹了口气,说:“还是喝一杯吧。”
      我想了一下,确实也不想一个人呆着。
      “好吧,你来我家喝好了。”
      “要带什么酒过去?”
      “不用,家里洋酒和白酒都有一些,够醉一次的。”
      “好的,那我马上过来。”
      “地址知道吗?”
      “当然,去过的。”

      二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寓所。手里拿塑胶袋装了几听啤酒,看上去脸色很差。
      “没事吗?”我打开他递过来的啤酒,倒到加好冰块的啤酒杯里问。
      “没事。”他揉了揉太阳穴:“家里的小孩好像有点感冒,这两天夜里不肯好好睡觉吵的。”
      “可不是,有个小孩够累的。”我把酒杯递给他。
      老大喝了一口,吁出一口气,一声不吭。
      我去厨房端来鱿鱼丝和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又递给他一根黄瓜,拿芥末和酱油沾着吃。他吃得很爽快,大口大口地嚼黄瓜和喝啤酒。
      “这么无拘无束地喝酒,好像已经很久没试过了。”他说。
      “是吗?”我笑了,问他:“听谁的唱片?”
      他一下来了精神,问:“有马勒的吗?”
      “只有《大地之歌》。”
      “啊啊,那个就足够了。”

      我将CD放进机子里,旋即,令我们两个都神魂颠倒的《青春》响起,然后是《磁亭》,《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们各自喝自己杯子中的酒,喝酒的声音,听起来象遥不可及的深邃水井中传来的回声。
      “我么,”他说:“从小就喜欢听这样的东西。不是为了当音乐家,没有那样的志向,很奇怪吧,我只是普通工人家庭里的普通长子,却爱听古典音乐,这两者怎么看也有些不搭调。”
      我仔细聆听,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讲自己的事情。
      “但是我很喜欢,喜欢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呢?小时候邻居家有台香港来的那种大收音机,我每天放学后,义务给他们买菜,拖地板,浇花,他们让我晚饭后收听一个小时的音乐节目。”
      他轻柔地笑着,声音象漂在水面的一朵朵睡莲:“我走南闯北打拼了十几年,钱没赚多少,凭着仗义讲信用,倒是攒下几个好兄弟。我娶的老婆也很好,在我欠人百八十万没地还的时候二话没说跟我住到一块,还给我生儿子。那孩子,怎么说呢,智力也好,能力也好,很普通,可我觉得挺满意。”

      我说:“这不是挺好吗,普通人更能幸福。”
      他不置可否,眼睛象遥望着头顶某处看不见的星星。良久,他回过神来说:“抱歉,说着说着就走神了。”
      “喝这个太淡了?”
      “有点,”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来点带劲的?”
      “好咧。”我走回厨房,拿了瓶陈年贵州赖酒和两个白瓷小杯子。一开酒盖,芬芳的酒气立即溢满房间。
      “好香,好酒。”他忙不迭地呡了一小口。
      “一个朋友送的,我不大喝这种,都忘在柜子里了。”
      “可惜了。”
      “你把它喝了不就结了。”我说。
      “不心疼?”
      “你他妈喝都喝了,废什么话。”
      他笑了,扔了点花生米到嘴里,拍了拍手,说:“放心吧,我的酒量也很普通。”他看了一眼CD机,说:“不介意再来一遍《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不介意,他将曲目调了回去。顷刻,女中音再度响起。

      “这个,”他说:“是我迄今为止,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唯一不平常的例外。也是,我想起来都不理解,难不成听点贝多芬和舒曼,就能成功趋风附雅了?用我老婆的话说,有那个钱买正版CD,还不如买两斤骨头煲汤实惠,至少还明明白白吃到肚子里。”
      “可我的情况是,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东西,我只是喜欢,你能明白吗,音符流淌进身体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复调中复杂的音符排列,乐章中明白与不明白的痛苦、狂喜、欲望和挣扎。一句话,我就是喜欢。它就像,像什么来着?”他搜索着能表达清楚的字眼。
      “光。”我说。
      “对。”他赞同:“一道光。和它炫目的颜色相比,我三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太黯淡了。”
      我默然点头。
      他将小瓷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皱了下眉头,说:“够劲。”
      “还要吗?”我问。
      “当然。”
      我往他杯子又倒了一点。他这次浅浅尝了一点,忽然说:“老马,还在世的时候,有一次曾经说过,他最不耐烦古典音乐什么的。但只对马勒例外。”
      “为什么?”
      “因为马勒的音乐让他觉得脑细胞很振奋。比挺摇滚还来劲。他去云南之前,还找过我,让我帮忙把第八交响曲转到他的mp3里去。你猜怎么样?”
      我摇头。
      “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拿什么mp3听古典音乐,向来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要听这个,就该好好地买张正版,用十万以上的音响,一个人安静地听。我说他,我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没追求,连听个古典都要拿mp3凑和。”
      我把酒杯递给他,说:“别说了,喝吧。”
      他置若罔闻,继续说下去:“这个家伙,老马,可真不是一直都是个随随便便,能凑和的人吗?去云南,两千多公里,凑和着坐什么火车硬座。下了车去目的地,听说也是随便上了一辆私人开的野鸡车。车开到滇黔公路附近,好家伙,遇到抢车的了。你说,抢就抢吧,有什么东西给他就是。这家伙偏不,他哧溜一声就从车窗往下溜。刚刚跳到车下,想必正得意自己不用遭抢,暗自得意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暗自得意可是拿手好戏啊。就在这时,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哐当一声,就被后面高速开过来的货车撞了个稀巴烂。”
      老大抬头看我,眼睛悲伤,声音却平静:“应该没有哐当一声,骨头跟钢铁相撞,不会发出什么哐当一声的。”
      我勉强笑着说:“顶多咔嚓几下。”
      “对,顶多咔嚓几下,这个人就没了。”
      我们默默地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

  • 作者有话要说:  五哥评论:互相品论也是实验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见招拆招,互相提出别人章节的看法,完结时整理成别册。《茶》第一画据说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线索里有命运和星座,于是我的《宫》也就顺应诞生了,不知吴的初衷如何?谈论选择和命运的故事?我呢还没有确定的方向。未知才有乐趣,。但文字载体一定是喜剧。
    老水评论:很喜剧,这一章把五哥笔下的主角写死了,见招拆招是吧,接下去看你怎么写,哈哈哈(叉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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