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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是崇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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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是崇拜。
萧骁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在他年幼无知,被迫穿上妈妈给他准备的花裙子,带着他到处展览的时候不觉得的是;在青梅竹马的玩伴吻上他的小嘴,发誓要娶他为妻的时候不觉得是;那现在遇到他的白马王子的时候,他就更觉得不是了。
他把这叫做正常的审美需求。人在遇到一个完美的憧憬对象,而自己又达不到那个水平的时候,就会对憧憬对象产生一种莫名的情愫,而他自己现在就是这个状况。
他过去的二十年中,在一个由小白兔的父亲和霸王龙的母亲组成的家庭中茁壮成长。他是多么的希望自己可以成长为像他妈妈那样“威武雄壮”的男人,可惜,在他成长的道路上,没有一个好的榜样可以引导他。
在别的小朋友(包括女生在内)风里来土里去,在泥塘里满地打滚的时候,他因为在雪白的新裤子上弄上了一个小泥点,被妈妈好一顿胖揍!
在别的小同学准备学什么街舞,吉他,架子鼓之类的一技之长来吸引小女孩的注意时,他妈妈把他带到琴行,要他在钢琴和小提琴之间二选一。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又看了看钢琴那庞大的身躯,迫于无奈,他选择了小提琴·····
综上所述,萧妈妈从根本上,彻底的阻断了萧骁成长为一个男子汉的道路。而萧妈妈却把儿子没有男子气概的原因归结为萧爸爸劣质的遗传基因,有谁见过1米75的矮冬瓜牌男子汉?对于萧骁来说,妈妈的观点根本是谬论!阿澈也才只有1米76,可阿澈却是萧骁见过最COOL的男人!没错,是男人。
如果说起方澈,萧骁可以口水四溅,声情并茂,手舞足蹈的讲上三天三夜,故事的结局无一例外的都用“他是我的偶像”做结尾。对萧骁来说,遇上阿澈是他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之一。
当收到R市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萧骁麻利的收拾好背包行李,提着自己的小琴盒头也不回的逃出了生活了十几年的“渣滓洞”。而方澈就是他欢乐“翘家”后遇上的第一个人。
“我叫方澈。我睡左边的床,因为我讨厌正对门的位置。如果没有必要的话,不要找我说话,这四年我们就当陌生人吧,晚安。”比他高不了多少的少年鼻孔朝天的说完话上床卷着被子睡了。
看看窗外晴空万里的蓝天,萧骁做了一个决定,他讨厌这个人!!!
而这种讨厌没坚持几个月就被一件事打破了。
“那个····你在魅都工作?还是那种····比较特殊的职业?”看着方澈握紧的拳头,萧骁怯怯地问。
此时的方澈脑海中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和谐的寝室生活没有了,他没有钱住单间;另一个是有什么办法叫这个矮冬瓜闭嘴!就在他准备付诸行动的时候,他的手被握住了。
“你不说话就是默认喽!哇塞,你酷毙了!”
看着眼前眨着星星眼的矮冬瓜,方澈控制不住的嘴角抽搐起来。
“你简直是我的偶像!那种喝着不花钱的饮料,陪人聊聊天,卖卖笑,然后钞票就大把大把的进荷包的职业是我的梦想!我太崇拜你了!”
方澈觉得他应该打电话给急救中心,他觉得头很晕·····
对方澈而言,那天是个奇怪的日子,因为从那天起,他和萧骁的关系莫名其妙的亲近起来。对萧骁而言,那天是他幸运日,他不仅知道了方澈的小秘密,还找到了活生生的偶像,更重要的是,他在那天遇到了他的白马王子。
在崇拜完了方澈,萧骁抱着书去上乐理课的路上,他迷路了。然后他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一个偏僻的音乐室。
萧骁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幸福美满过。教室里那男孩英俊的侧脸在阳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不知旁边的人在男孩耳边说了句什么,男孩开心的大笑起来,那笑容就像一道强光照进了萧骁黑暗的小世界。
整个世界都在转,都在转·····
“同学,你留鼻血了,你没事吧?”
恩?谁留鼻血?啊···站不住了。
“同学,你没事吧,哎!醒醒啊!!!”
这次,是真的进医院了。
############################可爱的霸王龙###################
“方澈,你认识李阳吗?”
千方百计,终于搞来了帅哥的私密资料。帅哥名叫李阳,是流行系大二的师兄,是某乐队的正式成员,据小道消息——他们的乐队每周定时在“魅都”有驻场表演。
“我看你是疯了吧。”
“求你了,你就告诉我吧,如果能带我进去就更好了!”魅都是会员制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的地方。幸好,他有个很可靠的兄弟,嘿嘿。
“不认识。”
“你骗人!你们都在魅都工作,怎么可能不认识!”
“我们工作性质不同的好吧。我有时间就去钓凯子了,哪儿有时间看表演啊。”
“求你了,求你了,求你了····”
饶是我们的大酷哥方澈,也经不住这等级别的骚扰。于是····
“我和他们的队长还有点交情,他们的吉他手刚跑了,我给你争取了下,你去吧。”
“耶!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我的小方方!”
不堪骚扰的方澈终于屈服在了萧骁小朋友的淫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