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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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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吴莹凌也没错,养了十八年就是猫狗也有感情了,老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下子从天堂下到地狱,任谁都受不了吧!吴十八岁了,又不是八岁,十八年母女父女兄妹间的亲密感情,便是让她抱着莫爸莫妈的大腿哭闹,爸爸妈妈我舍不得你们,你们别不要我,也是正常的!
是我,我就这么干,嗯,咱不是圣母、白花,当了十八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将我一个小包就丢到贫民居自生自灭洗手做饭,我肯定不干的!
大家辛辛苦苦奋斗一生不就是为了能不愁吃穿,还能有点余钱买几件自己喜欢衣服、包包和化妆品!好多男人为了少奋斗十年宁可娶个肥黑丑的富婆,好多女孩为了荣华富贵愿意嫁胖矮老的土大款,吴用亲情留在莫家也不能说她贪慕虚荣吧!
既然有捷径干嘛还在吃苦之后才又绞尽脑汁的攀上莫家,可见这也是个傻的,不看别的,只看她在莫家十八年的份上,莫家也不能让她吃苦受穷,嫁给穷小子,莫家又不是不知道吴家的情况。
若是以她做女主,还是有些写头的!不是重生文也有写头!
老话说啊,生恩不如养恩大,便是亲生父母,十八年不相见,也不能比养了十八年的父母亲吧,再说吴已经十八岁了,她成年了,就算不住在莫家,吴家、莫家两头住也行啊!还有若莫家真心疼爱她,给她一些股份,买个好点的房子或铺子也不是难事吧!
这么看来,莫家两口子不厚道,养条狗卖给别人还会找个好点的下家呢?
所以,吴恨莫有可原,莫恨吴就有些小心眼了,吴也是受害者好吧,当年抱错孩子错在父母,不在孩子,养在身边十八年的心肝宝贝即便不是自己的,也不该就这么撒手不管,没道理么?就跟养女一样照看着就是,跟吴家有没有脸面没冲突吧,莫妈才是正常的,有时候人的感情真是没法用言语形容,有些人连自小养在身边的亲生女儿都不疼,不是因为你是她的亲骨肉她就一定得疼你!
感情是处出来的,人家小棉袄的贴身了十八年,能没感情么?
不过,这莫妈还是没疼到点子上,若是真疼惜,当初就该以百分之五的股份让吴嫁给赵的,毕竟十八年的朝夕相处,莫爸、莫兄也该是疼惜吴的吧,再说人家到底是青梅竹马有感情的,你横插一杠上来,遭人小情侣怨恨,你还委屈了?这就跟人小情侣一起挖鼻孔一样,挖的挺乐呵的时候,你忽地跑过来伸出两指头去挖人鼻孔,人不揍你个满头包估计也是因为修养好!
且女主的死也是自己造成的,你不犯抽上杆子嫁一个不爱你的人能酒精中毒死翘翘么?
人的感情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你是他的妻子就会爱上你的,因为这婚姻是你自己死皮赖脸求来的,原则上,不能怪人两,哦,因你死了,人家就成渣男贱女了?
你若不犯傻,非一门心思地跟吴抢男人,依着莫家亲女的身份也该找个不差的人吧,所以还该是莫的错,她用自己的错误惩罚了自己也惩罚了别人,若两人换一下身份,她一样也会是另外一个吴,也不会甘心的,没准比吴还内毒。
这个也就是小说,现实生活中两家家人该因为儿女交好才是,哪怕帮扶一下贫困的吴家也不费什么劲吧,撇去这个,吴有点心机才是正常,若平平静静的接受了,那才是脑子秀逗了吧!
这男人也不算渣,当初你死缠烂打处心积虑的要嫁给人家,人同意娶你也是奔着你那百分之五的股份去的,这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好不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没道理我因娶了你从钻石王老五变成二婚渣男草,毁了名声赔了贞操,结果连我该得的钱也不给了,现在因你要离婚就得跟你离婚,哪有那么好的事。
所以啊,这也就是女主重生文,把跟她作对的都写成渣男贱女,否则啊还真得不到多少同情分!
就这瑕疵必报将所有错都丢在别人身上的个性,若是没有那赌石的金手指,估计就算是重生也不见得比之前过的好。
个人觉得人死如灯灭,且看重生前,是女主作孽在先吧,所以看在大家都作孽的份上,你都重生了有了金手指,这婚也离了,虐也虐了,不如大方点,给人条活路?
不过这样一来,也没啥可写了,哎,我就是深夜写文抠不出字来,到你这发发牢骚的,不过我提的也不全是废话。
看在我大半夜牺牲自己写文的时间给你长评又打两分的份上,你该给我赠送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