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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来到这里后,我一次又一次的证实了大隐隐于市是个谬论。这要倒叙到几个月前,我在车站意外碰见以前的老同学,那时碰面时我们谁都不知道主要是那人在听音乐,目不斜视雷风厉行的往前冲。我又在成睡眠状态的的真思考,而我们就在她的音乐和我的真思考中错过了,要命的是我有在三米外再一次清醒的运行起大脑,猛回头眉开眼笑的正想表达他乡遇故知的惊喜与惊吓,然后惊悚的忘了名字。

      而那个名字就在我舌上转了一圈,就要脱口而出的霎那,被我强悍混乱的思维给抹杀了,痕迹都不留。然后我就在秋风瑟瑟中目送她离开。(如果应景的话,背后应该有两片落叶,打着旋儿颤巍巍的不甘心的,落下,再被人群踩两脚。)别说我不追上去,要知道在浩荡人流中逆向行驶是一件高科技的技术活,技术不到家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而我,就是个菜鸟。更主要的是被踩的姿态肯定不可爱,不美观。

      其实这只是个插曲,当时没多久就忘了,但是在某天我低头喝水的时候,猛然间脑海里蹦出个名字,我抱个硕大的杯子努力回想这是不是我遗忘的甲乙丙丁,接着又醍醐灌顶的和车站偶遇的那个同学对号入坐了,这让我陷入恐慌中,我顺藤摸瓜的想到与她有关联的东西,遂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

      恐慌的是我记忆下降很严重,更恐慌的是居然下降到如此鬼斧神工的地步。并且还是这么熟悉的人,记得上学那会还在给司马光和司马迁攀亲戚,我用林志玲和林志颖反驳了她
      ……

      其实并不是熟悉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牵扯的另一个人…好吧!也不熟悉。但是深刻。那是个张扬炫耀的女孩子,而这个强悍的人确实在我最软弱无能的时间里撞上,并且,站在对立的两边。只能感叹老天真混账!

      那时候,我典型的和平主义着,就差没有衔根橄榄枝去宣传共建祖国美好明天了。本着佛法无边神爱世人的思想,新社会主义和谐美好共存的愿望,对待一切排我性利他性的事物和不美好不可爱的东西,都抱着一忍再忍,忍不了重新再忍的心态。幻想着向八点档电视剧的结局,手牵手还是好朋友。所以,犯了那么多傻。所以,得意那么多人。

      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我把崇拜对象从卧薪尝胆的勾践转化为焚书坑儒的秦始皇了。并且人家勾践还很无辜的被我鄙视加痛恨着,觉得他千不该万不该启蒙了我一些现实社会中用不到的歪理,其实是我错了,我只记得他卧薪尝胆的隐忍和免税爱民的仁慈,屏蔽了他狡兔死走狗烹的残忍和韬光养晦的奸诈。到底,还是我错了。这也是我速写总是不过关的症结,我总是看不透一个姿势所表达的心理活动.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嗯…现在也不老。但那时,还是个嘴里叼根棒棒糖扎个歪歪斜斜的辫子敢在大街上蹦达的岁月,还是个幻想自己喜欢的那个荏苒干净的男生骑单车载自己能一路轰轰烈烈最终能把戒指交换的年纪。虽然说吧,不久的将来也会被家人推向类似断头台的红地毯。但心情绝对不一样。而那个一遍又一遍在发呆中托腮幻想的男生也早已支离破碎,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暴尸荒野…

      所以,什么都敌不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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