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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鬼村一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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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一声刺耳尖锐的尖叫以人群中央为原点,向四周散发,在鬼村中久久回响。糟杂吵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时间陡然静止。
秦镜非常自得的笑了,果然她的智商不是盖的,一下子就解决了。环视四周,安安静静,落针可闻,很满意自己弄出的成果。看着围着她的人群,问道:“请问,你们为什么要叫我少主,又为什么拿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来找我,恩?”说完指着人群中一个拿着只粉红毛绒兔兔拖鞋的大妈道,“你来说!”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那个大妈身上,大妈有点怯场,不太习惯。抖了抖身子,有点结巴的说道,“那个...是这样的,少主。刚刚村长用叽里呱啦传音术通知了村里的所有村民,说您是他的徒弟,从今以后,也是鬼村的少主了。为了锻炼少主的能力,让少主以后出去不会丢了鬼村的脸,叫我们都来找少主,把一些需要处理的事告诉少主。”
尼玛,劳资才十岁啊,锻炼能力,不丢脸,你才是给鬼村丢脸吧,你个二货!还叫我来处理鬼村事物,你不怕鬼村被我弄得一团糟吗!果然是只会偷懒智商为负的二货!咆哮啊咆哮,秦镜暗自吐槽,又指着大妈手里的粉红毛绒兔兔拖鞋问,“需要处理的事,那你拿这个来干嘛?”
一说到这个,大妈就跟吃了兴奋剂似的跳了起来,一边拿着拖鞋一边呜呜哭泣,“这...这个是我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女儿就说一起出去踏青。等到了村旁的龟峰山时,忽起一阵阴风,顿时天昏地暗,地动山摇,连我们都不能视物。到天空回复明亮的时候,我女儿就不见了。这个拖鞋是女儿在那之前说要给我的礼物。”说到这里,大妈情绪更加激动,抱着拖鞋大哭了起来,“呜呜,我的女儿啊,你到那去了呢,妈妈找你找得好辛苦啊!”
“额,那个大妈,我相信你女儿一定没事的。别哭了啊,我们先来立个案。”唉,母爱啊,无边。失去了孩子的母亲总是最苦的那个。
“立个案?”大妈一脸疑惑不解。
真是想象无能啊,居然不懂立案的意思,太神奇了吧。该怎么说才好呢,秦镜绞尽脑汁,总算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解释,“就是把一些东西写下来,这样才好找到您女儿。”
“找到我女儿,好好,我跟你立案,快快...”心急的大妈抓住秦镜的小胳膊,眼睛直盯盯的看着秦镜,就好像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希望。
“好,那我们先去执事厅里。你们中随便一个人,去拿我的笔和本子。”看了眼手中那二货师傅给的签字笔,秦镜吐槽,再次证明那二货智商为负。也不想想,我才几岁,会不会用毛笔,就把毛笔给我。哼,幸好本人是高智商美女,要不还真会被二货留下的一串子烂事给弄蒙。
人群又闹了起来,大家都在争论让谁去拿笔。这个说张三你平时敢的活最少,该是去奉献的时候了,那个说李四你瞬移法诀掌握的最好,跑得最快,最适合去了...总之是百家纷坛,拥拥嚷嚷,反正谁都不愿意舍了这边的好戏不看,话说大家都还没看过立案呢。
秦镜笑道更欢了,“小一,还是你聪明。幸亏没指望他们,不然我估计到晚上他们都不能把东西给我拿来。”
听到秦镜的夸奖,小一笑开了花,一双大眼睛闪闪明亮,仿若天上的星光,“我只是提了个建议而已,主人才厉害。”
“嗯哼,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可是小一的主人,自然是最厉害的了。”秦镜牛逼哄哄的道,小一直点头。随后便不再管旁边还在争论拥挤的人群,走进了执事厅,安慰了一下那那明显因为是进执事厅而显得各种拘束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的大妈。坐在了主位上,将签字笔上抛下抛,无聊到了某种境界。
十几分钟后,一个身影慢慢显现在执事厅。淡绿色的古式罗裙,精致的五官,微微凸起的喉结,不是夏成又是谁。原来在把少主之位给了秦镜之后,鬼善子良心发现,便传音给夏成,叫他听从秦镜的命令。在这个鬼村里,秦镜认识的鬼就那么几个,李叔叔和刘奶奶是长辈,总不好让人家来帮忙吧,鬼善子那懒人二货,会帮忙吗?想来想去,就只剩下了早上来叫人的夏成,而且夏成还去过她家,刚刚好。至于是怎么通知夏成的,你要相信,小一万能,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老少皆宜、可寻可护之必备用品,还不收钱哦。总之,信小一者得永生!
把笔和本子放在了秦镜面前,“少主,这是您要的东西。”说道此时,夏成咬牙切齿,嘲讽道“少主,您还真是会放东西呢?”
秦镜的脸上迅速爬起一片晕红,她会告诉别人小时候的她特别不爱学习,特别调皮,喜欢把书本一类的东西放在灶台里,指望有一天自家奶奶老眼昏花,一不小心把那些东西给烧了吗,会吗?!
低头,翻到一张空白的页面,在上面一通写写画画后,秦镜才抬起了头,向左下方的大妈问道,“大妈,您叫什么?”
“张大花”
“那你女儿她叫什么呢?”
“张小花”
晕,取名字能再懒一点,再没文化一点吗,这还真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名啊,幸好她爹还有点文化,没给她取什么秦小丫之类的名。
尽管心底汹涌澎湃,各种吐槽,但秦镜还是有点分寸的,知道在其位谋其职。“您女儿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一百年前”
“一百年,说笑的吧?”秦镜一边说一边在心底祈祷,一定要是说错了啊。那些真正的警察都不能解决几年前的案子,何况还是她这个新手,别说一百年什么蛛丝马迹都没了,就是十年前的案子她也无能为力好不。
“是一百年前,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年是我女儿死了十年的纪念日,我准备带她去散心的,哪知道...呜呜呜...我苦命的女儿啊?”
秦镜吐槽,别时不时就来这招吧,太伤人耳朵啦。不过,一百年前,有这种粉红毛绒兔兔拖鞋吗?看来不是大妈得了老年痴呆症记错了就是在说谎。
“您女儿失踪那天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您还记得吗?”
“是件粉色的花袄,还是我亲手给她缝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