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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我跑出天河大酒店,扭头瞪了一眼大门,走到大路上准备拦辆出租车,可谁知我刚踏出步子,一辆摩托车唰的一下从我面前开过,我吓得倒退了几步,转头想瞪着那个罪魁祸首。
      他停了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倒车来到我面前。
      摘下头盔我才知道,这不是那个言超吗?
      “嗨!静雅,你怎么在这里?”他笑意盈盈地望着我,眼神温柔,眸光潋滟。
      我被噎了一下,他还真是老实,叫他称我为静雅他还真叫了,一点都不知道客气,让我相当无语。
      “干嘛开得那么快?赶着投胎呀!”我从无语中回过神来,想起我刚才被他差点吓死的事,要不是我心脏功能好,姐今天就香消玉殒了。
      “习惯了,不好意思。”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追求刺激么?一句‘习惯’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真是过分!
      我今天本来就心情不好,没兴趣跟一个只见过两面的人说什么,所以我连招呼都没打就直接提脚走人。
      手腕被人抓住,我下意识想甩,可是这人的力气也忒大了点,我这个娇滴滴的小女人哪里甩得动。
      我转身瞪着他,“放手!”
      可是他并没有放,反而更大力了,我送了他一个大白眼,我的手腕这么好抓吗?为什么每个人都喜欢。
      “你心情不好?”
      他是听不懂人话还是反射弧太长,我不想搭理他,他还赖上我了不成?
      “我跟你很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这样说他好像并不生气,笑容还是阳光帅气,“不熟。但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要了我的号码。第二次见面,你让我称你为静雅。”
      呃,貌似,好像,大概,是先招惹人家的的。
      但是我才不会示弱呢。
      “所以?”
      “所以你要请我吃饭。”蹭饭也不该是这么个蹭法吧,我只不过是找你搭讪,结果搞得我像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一样。
      “五块钱一碗的牛肉面吃吗?”你又没说请什么,能吃饱就行了。
      “……”
      就这样,我带着一个至今为止只见过三面的男人来到了我读高中的那个小吃街。
      读书那会儿我跟夏荷、路小米最喜欢来这里吃饭,我一直认为这里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东西实在是太正宗了。
      而人气最高的当属这里的镇街之宝——牛肉面。
      我们挑了两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差不多三年没来过这里,这里改变了很多,空间变宽敞了。
      我对着微微有些发福的中年大叔大声说,“大叔,给我们两碗牛肉面,多加两块钱的牛肉哈!”
      那个大叔抬起头,我很讶异,原来还是以前的那个老板,那质量也就相对来说有保证了,我就喜欢吃他做的面。
      “韩丫头,是你?”大叔很奇怪。
      我笑了,心里倍感亲切,“大叔还认识我?”
      “当然!我这些年也没见过像你这么灵气漂亮的姑娘。”他摸摸有些发胖的肚子,继续说道,“听人说你嫁入了豪门,怎么样?”
      我甜甜地笑着,没有人知道我笑得有多心酸,“大叔,虽说您这牛肉面确实是一绝,但是我要是嫁入了豪门,还能再来您这儿吃牛肉面呀?我要是想吃老公也未必同意呀!”
      我说的是大实话,以前唐逸云很不喜欢我去什么小吃街吃东西,说那里的东西不干净,虽然我不太同意他的说法,但由于我当时是温顺的好媳妇,也就乖乖听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三年没来这里的原因。
      中年大叔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了然地点了点头,他这一系列动作让我笑趴在桌子上。
      言超有点无语地看着我,拿起一些纸巾给我,指了指我的脸,我大囧,忘了这里的桌子上很油的,赶紧拿纸擦了擦。
      牛肉面还是以前的味道,我吃得毫无形象,而且还让老板再来一碗,吓得言超有点目瞪口呆,非常不理解我这小身板怎么可以吃这么多。
      他调侃我,“你这样让我很没自信心?”
      我诧异,“为什么?”
      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好歹我也算一枚帅哥,你这样在一位帅哥面前狼吞虎咽一点都不含蓄,让我自信心严重受挫。”
      “……”这能怪我吗?
      不过也确实怪我,怪我对他没兴趣。记得当年第一次跟唐逸云吃饭时,我扭捏得跟个小媳妇似的,想来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想让自己的形象好点。
      我抬头看了他一会儿,他接收到我的注视,非常自然地对我摆了几个Pose,我脑门上滑下几滴大冷汗。
      ——他其实是演员吧!真敬业!
      其实他确实长得挺帅的,是我以前喜欢的类型,阳光帅气,结果遇到唐逸云后,我的审美观完全被他给扭曲了。
      搞得我现在非霸道男不喜,非冰山不爱。
      “唐逸云是你老公?”言超突然冒出来一句。
      我非常淡定回答,“前夫。”
      听到我的回答他似乎很兴奋,“你离婚啦?”
      “……没有。”
      “……”
      吃完面,我跟言超漫步在小吃街上。看着周围那些摊子老板们忙碌的身影,心里安定又和谐。或许这种平凡生活才是最适合我的。
      “在想什么?”言超突然在我身旁问道。
      我看了看他眨着困惑的大眼睛,笑了笑,指了指周围的那些人,“你看到他们,第一时间会想到什么?”
      他向四处看了看,嘴角一直擒着一抹笑容,让我的心莫名地更加安定下来,“其实普通人有时候比那些有钱人会幸福很多。他们没有那些人贪心,很容易满足。”
      确实是这样!以前的我最希望的就是拥有一个小小的店,卖什么都行,自只要自己坐在里面当老板。可是现在的我,每回想到这种以前的这个愿望,就觉得好可笑好无知。
      “是呀!人太贪心会失去很多幸福。普通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团体,他们最明白自己的能力,能够养家糊口就已经心满意足。”
      从小吃街出来后我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今天请了假不用去酒吧,夏荷又不在,看来只能回家整理东西了。
      我转过头看言超,“我要回家了,先走啦!”
      说完我就走了,任凭他在我后面喊也没理。
      ……
      回到夏荷家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夏荷的卧室,果然,她已经拿了一些衣物走了,手机被她扔在床上。
      她是准备跟我断绝联系么?
      感伤了一会儿,我就收拾好我的东西搬到了夏荷家隔壁,我已经将那里租了下来,两室一厅一卫一厨,挺不错。
      整理好新房子后,我接到了经理的电话,他叫我回蓝颜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我很奇怪,酒吧能有什么重要的事,难道有人爱上了我调的酒,指名道姓要我帮他调。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他只是给了我一份三年的合同叫我签,我有点纳闷,酒吧什么时候也搞那一套了?
      经理说我是一个人才,他不想人才流失,而且还说如果我签了那一份合约就给我加工资,我二话不说就签下了我的大名,谁会跟钱作对呢,是吧?
      结果我忘了问加多少,如果他就加我一块钱,那我不是亏大发了。
      而这个问题也被我不小心问了出来,然后我看到经理那纠结的小眼神儿,明明想鄙视我,但好像不敢似的。
      难道经理发现我是富婆,所以不敢得罪我?

  •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一定让女主翻身做主人滴,让她爬到男主头上颐指气使
    乃们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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