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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缘分是故意的,只是你忘记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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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同在一座城市也有人从未相遇过,所以,就算我曾经真的想过再遇见你,却也没想到真的能遇见你。
那天是正月十五,我们寝室的同学约好一起出去吃顿晚饭。我从图书馆急急忙忙地往寝室奔。在宿舍大门外被一个人从后面很大力地拽住,害得我栽倒在地上。本来我准备狠狠地教训一顿那个人,可是当我看清楚那个人是你后,话就卡在喉咙里了。
彼时,我坐在地上,模样有些痴傻。你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表情有些不耐烦。
终于,你说,“同学,你能不能先起来?”
我立马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我说,“你干嘛拽我啊?”
你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久,当我以为你要开口叫出我的名字的时候,你说,“同学,能不能帮个忙?帮我叫一下凌丹。”
“凌丹?”
“恩。。。”你皱了一下眉“你不会告诉我你不认识凌丹吧?”
不认识才怪,试问这所大学谁不认识鼎鼎大名的校花凌丹。但我看了你一眼,又是那副自以为是的德行,本来那个好字生生地被我吞进肚子。我说,“不认识。凌丹是谁啊?”
你愣了一小下,随即说,“不认识算了,帮我去叫一下,女二,403。”
我笑,说,“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
我收住笑意,说:“不认识我干嘛帮你去叫她出来!”说完,我怒气冲冲地就走进女生宿舍。
郭思远,你知道吗?我问你“认识我吗?”的那一刻,我的心犹如打鼓一样怦怦地狂跳。有那么一瞬间,我希望你能认出我,可是你还是让我失望了。你的眼睛跟你说出来的话一样诚实,你不认识我,在你眼里,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一天后,我决定忘记你。因为我突然很气愤,同时也发现记住一个完全忘记自己的人是件很可悲的事。于是,为了不让我再有时间对你胡思乱想,我给自己找了份兼职。我在一个快餐店打工,虽说是兼职可是刚开始的时候很受欺负,老板把我一个人当成三个人用,我每天累得半死。于是没有很长一段时间忘记了你。
快入夏的时候,我已经在快餐店我由新人变为旧人,老板也不再那样没完没了的压榨我。我终于可以在我选的时间段上下班。
那天晚上我下班后照常往学校走,在离学校还隔着一条马路的时候,看到你在学校门口跟一个女生在争执些什么。那个女的我认识,就是那次你要我帮你找的那个校花凌丹。
本来,作为一个路人应该看一眼热闹就该事不关几的离开。可是我注定做不了你的路人。我站在那里看着你们不欢而散,看着凌丹气冲冲地走进学校,看着你愤怒地转身上了你的小汽车,开动它。在它快要从我面前冲过去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冲出马路。
就这样,我崴了一只脚擦伤了一点皮。是的,我没有断手断脚,只是这样而已。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车技很高超,居然在临撞上我的前一秒改变了方向。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被你的车带了一下,摔在你的车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