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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特别章节 NO.2 淋着雨,逆着风,向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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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啊,该痛的,始终会痛。 ——题记
英国的雨总是不期而至,所以这里的人总喜欢穿风衣,拿把伞当拐杖。伦敦的大街上,仿佛雨里也藏着英伦气息。像是喷雾一样的雨,让我都懒得打伞。
你还记得前年吗?上海的夏天依旧刮着台风,雨发疯一样地下,让雨伞都成了摆设。我们两个打着伞在街上奔跑。
“芒晓军,你鞋子一脚踩下去都能从透气孔里喷水了。”
我斜睨他一眼:“不然就没人知道我这鞋有气孔了。”
高蓝成功地被我呛了回去,认输般得撇了撇嘴角。
我记得,雨下得好大。有多大呢?雨声都掩盖住了一切的声音,一切在记忆里如一场慢动作哑剧。
我记得我干脆地收了伞淋着雨跑了回去,高蓝帮我撑着伞跟我一起跑,似乎还说了些什么。我听不到,大概不记得了吧。
伦敦的街头,雨的节奏变得快速,恰巧我没带伞。我站在一家咖啡店门口,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等了好久,是怎么回去的已经没印象了。
听刘远说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回宾馆以后完全是半梦半醒的状态,似乎还念叨着高蓝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才意识过来。倒是难得没有看见刘远黑着的脸。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我都还没放下,某些小习惯不经意做出来的时候我才又意识到高蓝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不得不开始想,是不是高蓝把自己惯坏了?
不得不开始想,如果那个怀孕的女人不是苏慕瑶,自己会不会能把高蓝留下来?
不得不开始想,如果是这样,那么是不是再一次,伤害了慕瑶?
如果慕瑶不去国外,如果自己对慕瑶好一点,那么当最终,高蓝求婚前日走出酒店时也不会接到电话。
所以老天,你要带走高蓝作为慕瑶对我的索赔吗?
原来这一切,早就注定了。
普罗旺斯的乡下,有许多流线型的房子,有一片澄澈的天空,有当地特产的薰衣草。大片大片紫色的棉被铺满在土地上,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梦幻、不稳定、易破碎在我这个不懂色彩的外行人的眼里怎样都是矫情的真实写照。
刘远从离开英国开始对我体贴关怀无微不至,我开始感叹上苍是眷顾我的。
他终于吃对药了。
我至今还是没有想得很透彻,因为我懒得想,我宁愿就着现状下去。高蓝和慕瑶带着小芒和小芒的弟弟或妹妹一家人高高兴兴地生活,不是挺好。不用承受世俗的评论,可以大方地走在别人眼光下,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多好。这不也是我曾今梦寐以求的,只可惜,当初我亲手将这一切毁了。
我一个人晃荡着走在田埂上。风很大,逆着风,宽松的白衬衫被风吹得褶皱出美感。突然想起来,慕瑶的长头发被吹起来应该很好看吧。到如今也只能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仔细地看看。
我想大概是这个地方一直被世人瞩目,浑身上下都透露着被娇惯的气息,如果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女人站在我面前的话。我绝对能想象到,肯定浑身上下都是淡紫或粉红,一面边走边补着妆,后面一位法国的老管家屁颠屁颠地跟着帮她撑太阳伞。还边走边扭着她那小腰,把身上令人作呕的香水味通过风传播到所有人的鼻腔里。阴晴不定,暖风和煦,海风狂野。普罗旺斯的标准型天气,这就是我将其归类为矫情的原因。
虽说矫情,但这里的景色真不是盖的,地势跌宕起伏,平原广阔,峰岭险峻,寂寞的峡谷,苍凉的古堡,蜿蜒的山脉和活泼的溪流。她就这样拖着身后的一大片奇妙景色一路走得花样迭出,丝毫闻不到独自行走的寂寞气味,能将这些难以驾驭的景区演绎地如此风情万种。所以说,这等高级的女人,非我等能直视。
这里居住的人,倒是与这里的景色不大一样。他们生活的简朴而高尚,浑身上下透着一种淡然又淡漠的气质,但不间断的淡淡热情又会让你觉得很亲切。多么一个令人觉得自己比人家矮上一截的地方。清新,脱俗,高雅,淡然,每在这里生活多一天就能多发现这里的一个优点。
像我这样的一个俗人,实在受不了这种高雅境界对我自信心的强烈抨击,便早早地结束了这一段行程。
普通青年形容荷兰,大概就是“荷兰以海堤、风车和宽容的社会风气而闻名,在对待毒品、□□易和堕胎的法律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为自由化的。荷兰是全球第一个同性婚姻与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之类的措辞和语句。
而文艺青年会说“荷兰的颜色,淡淡的,高明度,透着一种‘你做什么我都会原谅你’的宽容。”
而讲文艺的说法,却透露出二逼的气质,却最是我擅长的。
“喂,刘远,你是不是对这种氛围有种莫名的亲切和似曾相识的感觉?”
“嗯,是有点,我大概上辈子是荷兰人。”刘远认真地点点头。
我叹一口气,摇摇头:“你没发现吗?这就是精神病院的颜色,有着一种‘你干啥屁事都无所谓’的宽容,因为精神病人跟常人不能相提并论。”
来接我们的是以前在育幼院的一个好朋友,当年跟慕瑶是好姐妹,后来被一家荷兰人领养了。听说我来荷兰以后,满腔的热情,于是乎七八年的隔阂全部被儿时的真挚情谊打碎,碎成了玻璃渣子。
她利落的短发,加上活力的声音,给人一种开朗而亲切的感觉。我想,应该是当导游的最好人选了吧。“你们可算是来得巧了,我明天要去结婚的。”她满脸幸福洋溢地说。
“呦,勾搭上了荷兰人啊。”我一边吃着当地的小吃,一边不忘调侃她一下。
“那正好,晓军,你来给我作伴郎吧。”
“好啊,没问题。”
晚上,在宾馆里,刘远一副居委会大妈的劝告语气对我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你第三次当伴郎吧,当心没人要啊。”
“准确地说,算上这次是第四次。你不还照样跟在我屁股后面到处走吗?”
刘远一脸地追悔莫及:“看来我当初下订单的时候,验货不仔细啊。不行,我得重新在验一次。”说着就朝我扑过来。
“干吗呀你!”
“验货。”那“货”字的尾音还没出来,就沁没在了上下唇之间。于是乎,房间内,一片春色。
脚下的地仿佛在发虚,我一个人撑着伞,大雨滂沱的街头,酒店前的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心里盘算这两种可能,要么我自己冲回家,要么留在酒店加班。前者显然是不大现实,后者却要在酒店吃晚餐。化简后的选择题就剩下生病和破费两个选项,然而生病也得破费。所以再次化简后的选择题变成了生病加破费和吃大餐加破费。
嗯,我还是选后者吧。这时,有个人开着摩托车,停在另一个和我一样被大雨围困的同盟军面前。高蓝满身湿答答地冲他招了招手,扔给他一套雨衣。
高蓝?我这才回过神来,看向那个他来接的人。居然和我长得一模一样,还是说,他就是我。我突然想起来,那是高蓝和我恋爱的第一天。那天我还去剪了一个痞痞的刺头,我大概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我坐在后座上,高蓝的声音被风带到后面来:“你说你还好意思抱怨我来得慢。你心里就没点感激和感动吗?”
“这是身为男朋友应尽的义务。”我理所应当的回答。
我知道,他一定知道,我有多感动。
嗯,他一定知道。
眼前突然变成了熟悉的黑暗,好像是我睡着前的景色。我已经能感到上下眼皮分开时的痛,一场梦,也可以如此让人无助。
原来啊,该痛的,始终会痛。
轻风鼓噪着温柔的阳光,自行车行驶在山间。我和刘远两个人骑车前往山顶的婚礼场地。一时有些错愕,好想回到了高蓝和慕瑶的婚礼。
【“芒晓军,聊聊天吧,这样光踩太无聊了。”“聊啥?”
“秦芒是你孩子啊?”“对啊。你怎么知道的?”“秦牧告诉我的。”
“你跟他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缓和了?”“嘿嘿,就不告诉你。”
“还有啥想问的?一趟头全来吧。”“秦牧是你初恋?”“嗯。”
“苏慕瑶是第二任?还结婚了?”“嗯。”
“再然后,离婚了,第三任是高蓝?”“嗯。”
“然后,又遇到了我?”“嗯。”
“不过,你现在百分之百爱着我。”习惯地脱口而出:“嗯,唉……”
他赶忙接下我的话:“好不容易套到的一个字,就算是假,骗骗我的也好。”
“让我说完,我不喜欢骗别人。我不清楚爱不爱,我清楚的是我喜欢你,或许又不至于喜欢,反正一切顺其自然好了。但我有种预感,我说不定哪天会爱上你。”
“那我等着。”“嗯。”】
那么,我现在,是爱上他了吗?
不知道多少天以前,我每到夜晚就会心痛到浑身无力,浑身像是一个沁了水的棉被,拖得我一点力气都没有。而现在,我仍旧在心痛,但是我有了爱上另一个人放弃前一段恋情的力气。
荷兰山间,一条不知名的小溪流,在我们向着光的方向波光粼粼。我终于在失恋的长期抗战中摸着黑走了过来。追着光就终能找到出口。大概刘远,就是我的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