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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别章节 NO.1 回忆这东西,八折贩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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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撑了好久;输给,天长地久。
——题记
盛夏,在这个城市,在这一秒,芒晓军诞生了。接着,他就被送到了孤儿院。那时的他没有记忆能力,只是借着月光看见了隐约泛起的清泪。那是一个中年男人,那是一个多么苦涩的笑,那是一个多少年前的夜晚,忘了,没有人记得,只知道时间很久了,久到,泛黄了。
那个男人转身,只留下了背影,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墙角里偷偷地哭泣,没有人听到他那心碎的声音。抱着婴儿的那个男人,也就是院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进了屋子里。只留下了,院里的一片蝉鸣,一树银辉。
院长一天一天地看着芒晓军长大,他学会了爬,学会了站,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话,学会了算术,学会了家务……院长每次都会兴奋得打电话给那个男人。
“李绍云,晓军今天学会了……”聊到他们都忘了时间,聊到了只剩下沉默,聊到了如今的他们也已天各一方。
最后只留下了一句:“景翔,早点睡吧。”
都说时间会冲淡一切,渐渐从一星期一通电话减少到一个月一次然后再到几个月一次,接着不知何时开始已经联系不上了。
然而这一切的不一样不只是他们有,对芒晓军也有影响。比如,芒晓军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妈妈或者爸爸,而是院长。比如,芒晓军总是会问院长自己的爸爸是个怎样的人,而院长总是会把所有的一切讲得那么动听。比如,芒晓军从小就知道,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父母而是这个承载了他许多回忆的育幼院。
八岁那年,美术老师让他们画一幅画,题目是我的爸爸,芒晓军呆呆地看着画板,看了好久,画下了他的脸庞,但容貌却始终无法落笔。再然后铅笔轻轻地摩擦过画纸,那张脸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十岁那年,李绍云偷偷来看过他。那个男人啊,被岁月的风霜画上了几道皱纹;那个男人啊,苍老的花白色也悄悄地爬上了两个鬓角;那个男人啊,如今只能站在玻璃窗外偷偷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芒晓军看到了,因为眼泪折射了阳光,在芒晓军的脸上也画出了泪水。芒晓军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微妙的心灵感应。芒景翔的手搭在他的肩旁上,无声叹息。
十三岁那年,芒晓军开始变得多愁善感。每天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秦牧躺在床上笑骂他“烧包”。在那年秦牧的生日,秦牧向他要了一个生日礼物。芒晓军的初吻,就这样送了出去。他觉得不算亏,自己拿到了秦牧的初吻。秦牧笑得一脸欠揍,“你想多了,我初吻给了奶嘴。”
十五岁那年,芒晓军已经是全年级多数女生暗恋的对象。那时候,一到下课满天都是写着情书的纸飞机,抽屉里永远塞满小纸条。秦牧一脸愤慨地把他们通通倒进了垃圾桶里,并扬言:“以后谁敢向芒晓军写情书递小纸条,老子把她写的东西拿去广播站读出来。”从此,芒晓军的抽屉都是干干净净的。只不过,那些女生直接换成了口头表白,所以秦牧每次看见有女生靠近,进把芒晓军拉得远远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苏慕瑶是他们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女生。
十六岁那年,秦牧在苏慕瑶的怂恿下跟芒晓军表白了。“芒晓军,我们凑合凑合吧。”“好啊。”“你怎么这反应?”“能有啥反应。”“来,叫声老公。”“我叫你老公公还差不多。”
十七岁那年,院长告诉他:“晓军,你的亲生父亲叫李绍云……”“我都知道,但我姓芒。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逆着光看不见眼前这个人的表情,芒景翔的双眼被蒙上了一层化不开的雾,那个曾今那么痴情的年轻人,如今却看着他爱人的孩子说出了这句话。他意识到,他老了,是因为他现在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想当年”,仿佛是一夜之间,镜中的自己也已不再年轻。
十八岁那年,芒晓军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念大专。虽然他考到了二本的分数线,但是他不想用院长的钱,他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到钱,去养活自己。他除了上课,就是兼职,秦牧跟着他一起上课,兼职。两个人租了一个二十平都不到的小房子。
二十一岁那年,芒晓军毕业了。他顿时觉得自己的人生好空,他到处找兼职,然而只能赚到啃馒头的钱。终于,几个月过了,他放弃了,他已经无力去反抗这种被放逐的生活。秦牧找院长借了一笔钱,开了一间酒吧。就这样,芒晓军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泡吧认识了大涛、强子还有许多社会底层的人。秦牧一直陪在他身边从未离去。
二十二岁那年,他们的感情变得很脆弱。秦牧无数次想让芒晓军的生活走上正轨,但他无数次的尝试只是徒劳。骂他,他会承认,他会认同,打他,在肌肤互相触到的那一刻只觉得碰到了一块冰,摸不到生命力的存在。看着这样的他,秦牧心里比任何人都要疼,胸膛里那块最柔软的地方像是灌了铅,很重很重。
二十三岁那年,黄沛怡这个女人和秦牧在酒吧相识。一天晚上,他喝醉了酒,整个身子挂在秦牧的身上。这时的芒晓军,已经开始经营酒吧,买下了酒吧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那天,他走到前厅的时候,正好被他看到了。两人基本一个月都没说话,大家,好像都累了。心,累了、倦了、痛了、麻木了。一个月过后,芒晓军当着秦牧的面跟苏慕瑶求婚了。秦牧只是转过身,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眼泪。三个年轻人,在一个屋子内,同一时间留下了眼泪。这份纠缠,结束了。
二十四岁那年,在秦牧和沛怡的婚礼上,芒晓军想哭,只不过眼泪全部被他强制倒流;他笑了,只不过那笑,太假。秦牧看着台下的人,那个曾今那么深爱的人,爱到了现在的人,一辈子都会爱着的人。他脑子里不停地幻想着自己和他逃婚的场景,但是那十米不到的距离,却隔了整整十年。十年啊,一份爱情沉淀了十年,浮在水上的,是如死灰一样的心;而沉在水下的是十年记忆。这十年的记忆被爱情的潮水包容着。他们的泪,不是痛,而是极深沉的爱。
二十五岁的时候,芒晓军跟苏慕瑶离了婚。当时,他不知道苏慕瑶怀了孕,苏慕瑶只是笑了笑,她无怨无悔,她不就知道那个男人的心不会属于自己,最后,她手握着去美国的机票,潇洒的挥了挥手。不过,把她和芒晓军的孩子交给了秦牧抚养。当芒晓军问起孩子的时候,慕瑶潇洒地一句“打掉了”换来了摔电话的声音。
之后,芒晓军找了一份兼职,是酒店的厨师,因为秦牧说过,他能从自己做的菜里找到温暖。他看着那一盘盘香气四溢的菜,低声地念道:“我们,撑了好久;输给,天长地久。”
二十六岁的时候,他认识了高蓝,高蓝一直追了他一年,他才答应。直到最后,还是分开了。终于,芒晓军失去了那个一身欠扁气质的高蓝。再也不会有人无时无刻都给你发两条短信聊天,再也不会有人在你上班之前做好你的早餐,再也不会有人和你一起看电视、看电影为了里面的情节和悲伤或难过。
芒晓军想过,自己爱上高蓝会不会多少有秦牧的影子。但是秦牧比起高蓝,简单很多。高蓝这个人,多少有点秦牧没有的痞气,他平淡,眼里只有一日三餐和芒晓军的日常心情,秦牧多一点锋芒,多一点霸道。
只因为那个晚上在美国的那个晚上,高蓝和慕瑶的一次醉酒。他们当时还不知道,他们都爱着大洋另一端的芒晓军。那年,芒晓军二十九岁。
现在,芒晓军三十岁。他有一个儿子叫秦芒,他认识了一个幼稚的男人叫刘远,他的故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