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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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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路打打闹闹地从游乐园离开,叶凌夙将毛绒大狗抱在怀里,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大狗的长耳朵也跟着一甩一甩的,一点也不介意一路上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二十五岁的人简直和五岁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其间还要挟唐爵给他买了一只冰激凌,理由是在冬天吃冷饮是一件特别爽快的事情,唐爵拗不过他,最终妥协了。在吃过午饭后,两个人又开始磨磨唧唧地商量着应该去哪里,在这个时候两个人才意识到他们约会的次数是那么地少,不是在家里,就是在酒吧,最多是一起去外边吃个饭,一起出去玩也就是屈指可数的两次,其余的活动简直等于没有,最后,素来创意无限的叶凌夙和素来毫无创意的唐爵居然得出了一个一致的结论——去看电影。
S城虽然不大,但正应了那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话,在市中心购物广场的顶层,是一家新开的影院,影院里既有小剧场可放送正在上映的影片,也有单独的包间,提供新片或者是老片的单独播放。叶凌夙和唐爵要了一间包间,随意点播了一部片子,唐爵是因为看什么都无所谓,叶凌夙是因为喜欢的影片他都看过,甚至都买了碟片收藏,当然真正的原因是两个人都缺乏看电影的兴致,他们只是想把以前没做过的事都尝试一遍而已。
包间里有着一张很大很软的沙发,叶凌夙坐下去之后就不想动了,唐爵挨在他的身边坐下,叶凌夙自然而然地就靠在了唐爵的肩上,两个人静静地看着屏幕,谁也没有说话。不一会儿,唐爵感到肩膀上多了一点分量,侧过脸去,就看到叶凌夙微微嘟着嘴,合着眼睛眼睛,靠在他的肩上睡着了,唐爵轻轻唤了他两声,他没有应答,唐爵想了想,开始自顾自地说话。
“我在小的时候,一点也不知道父亲是做什么的,只知道他有的时候会离开小镇,把我托给邻居家照顾,所以也可以这么说,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后来我们搬出了小镇之后,我读的都是寄宿学校,很少回家,即使回家,父亲也不一定在,那个时候我以为父亲的工作很忙,就常常做饭给他吃,父亲很感动,也会抽出空来教我做菜。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和同学吵了架,一个人偷偷跑回了家,正巧撞破了父亲一个人在擦拭枪械的场景,那个时候,父亲没有隐瞒我,把他的事情都告诉了我,还问我想不想和他学。”
“那时我是害怕的,毕竟在说的不是什么家常事,可是,我没有朋友,父亲是我唯一的温暖来源,我不想离开他,也不想被他看轻,所以我答应了他,在闲暇的时候就不停地偷偷练习父亲教给我的东西。我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杀了人。那是一个虐待狂,妻子被打得受不了,偷偷跑了,留下了两个孩子,他一有不顺心的事情就打孩子出气,两个孩子总是遍体鳞伤,有一天,那个妻子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联系到了我们,她想救她的孩子出来。父亲把这个工作交给了我,他说小孩子不容易引起别人的警惕,而且这个工作危险性不高,凭我的能力可以做到。当刀子捅进那个人的身体时,我感觉自己恍恍惚惚的,鲜血蔓延到我的手上,像是毒蛇的信子在游走,我害怕极了,那个时候,男人在我面前倒下了,满脸的不可置信,我忽然就觉得,原来人的生命是那样的脆弱。”
“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因为这种事情感到恐惧了,我再也不觉得生命有什么珍贵或者高傲的地方,那些有权的、有钱的、平时耀武扬威的人,在临死的那一刻那种苦苦哀求的嘴脸,让我觉得人是那么地丑恶,根本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怜惜。在父亲去世后,我杀了那个杀害他的人为他报仇,然后就顺其自然地接过了他手里的关系和网络。”
“有一次,我和另一个杀手合作,在任务完成后,我们一起去喝了酒,哪知道他偷偷在我的酒里下了毒,他想要一个人独吞了那笔赏金,幸运的是,我及时意识到了情况不对,没有完全喝下那杯酒,但我的嗓子从此坏掉了,声音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自那以后,我不再相信任何人。刚刚住到云络那里的时候,我常常偷偷观察她,提防她,直到过了三四年,我才逐渐相信了她一些,不再处处设防,相处得和朋友一样。当你倒在旅馆门口的时候,若不是云络坚持,我是不会把你带回去的,但后来,我也觉得很奇怪的,我竟然轻易地就接纳了你,想要宠着你,不想看你难过,做一些以前从来没做过的事哄你开心,虽然云络总会说我在做的都是表面文章,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
“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怀疑过我做的事情是不是正确,虽然我杀害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我毕竟不是法官,我没有审判的权利,而且那些人也有父母、妻子、儿女,也许对于他的家人来说,他是不可替代的,他是一个好人,所以近几年来,我接手的生意要少了一些,甚至也想过,要不要像我的父亲一样,领养一个孩子,幸亏我没有那么做,要不然岂不是对他很不负责任?真的,现在我只想能够和你好好地在一起,开家甜品店,天天给你做你喜欢的东西,送你上班,接你下班,我还想要把你以前的歌,以前的视频都找出来看一看、听一听,让我知道在我认识你之前你是什么样子的,是怎么生活的。但这些事想来我是没有机会做了,你以后要记得准时吃饭,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不要总想着好看,每天要用热水泡泡手,注意按摩,不要对自己满不在乎,我不在你身边,这些事你都要自己记得,我没法时时提醒你的。”说到这里,唐爵失神的笑了一下,侧脸看着叶凌夙,叶凌夙紧闭着双眼,脸上满是泪痕。唐爵这才发现,自己的肩已被泪水浸湿。
唐爵双手捧起叶凌夙的脸,轻轻亲吻在他的额头上,短短的停留后离开,用手指细细地将那满脸的泪水擦去。
叶凌夙睁开眼:“你知道吗,你平时话很少的,但只要你每次开始长篇大论地说话,总是会说一些让我伤心难过的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呢?”
唐爵张了张嘴,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只是一遍遍、一次次用手指磨蹭着叶凌夙的脸颊。唐爵的手指上有些厚厚的茧子,摩挲在叶凌夙细嫩的皮肤上,让他有些微微的刺痛,但此刻,他觉得那刺痛是一种幸福,至少那提醒他,这个男人现在还在他的身边。
“你知道吗,以前我听人说过,吻在嘴唇上,代表我爱你,吻在额头上,代表我信任你。”叶凌夙说着,捧着唐爵的脸,将他拉近,直起腰,印了一个吻在唐爵的额头,“你信任我,那么,无论你做过什么,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信任你。”
这句话之后,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静静依偎在一起,看即将演到结局的电影。
N城,咖啡馆,小隔间里。云络和唐糖坐在一起,对面坐着刘队和迈克。
唐糖抿了口咖啡,率先开口:“两位警官把我们请到这里来做什么?该说的昨天晚上我们已经都说了,我们也很想知道现在他们究竟在哪里。”
刘队推了推眼镜,斯文地笑:“这个问题我们稍后再讨论,我现在比较好奇的是你们还知道些什么东西。”刘队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录音笔,摁下播放键,一个气急败坏的女声传出,“你现在还有心思打电话,警察都找上门了。”只放了这么一句话,刘队就将声音暂停,笑呵呵地看着唐糖,“还需要我再说什么吗?这应该是唐小姐的声音吧?”
云络有些惊讶地瞥了唐糖一眼,唐糖淡淡笑了一下:“既然刘警官已经监听了我的电话,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想知道什么?”
“您作为唐爵的亲妹妹,对他了解多少?你认为他现在会去哪里?”
“刘警官居然连这个都查出来了,那您就该知道即使我知道他在哪里我也不会告诉你的,更何况我还不知道。”唐糖冷冷地笑,一瞬间居然有些和唐爵神似的淡漠。
云络充满怀疑和震惊地看了唐糖一眼,她早就想到唐糖和唐爵的关系非同一般,但从未往血亲的方面考虑过。
刘队突然把话头往云络身上引:“那云小姐知道吗?”
云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昨天我已经和你们的同时说过了,我不知道唐爵会去哪里,虽然我和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将近七年,但他从未和我提过他会去哪些地方。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他按时给我房租,遵守租房的约定,我没必要打探清楚他的行踪。”
“云小姐之前有没有打探过我不清楚,但最近确实打探过,不是吗?虽然结果是什么我不知道,但云小姐肯定清楚的。”刘队淡淡的笑,一派从容。
唐糖皱起了眉:“你究竟想说什么?有证据就抓我们呀。”
迈克用力摇了摇头:“我和头儿可不是来抓你们的,我相信你们不知道我们想知道的,但我也相信你们不像你们表现出来的那么无知。”
“原来你不是警察,你是说绕口令的。”唐糖忍不住冷嘲热讽。
刘队浅浅地笑了一下:“那我就这么说吧,我知道你们是知道唐爵是做什么的,但一直隐瞒着,但同样我相信你们并不清楚唐爵具体做了什么。我如果抓你们,意义不大,如果和你们合作,说不定收获会颇丰。”
唐糖摇头:“我不会帮你们抓我哥的。”
“抓唐爵不用你们,我相信他的行踪在不久后就会浮出水面,我说的合作是指,希望你们手里的关系网能够为警方所用。”
“你什么意思?”云络调整了一下坐姿。
“你们认识一些有趣又有能力的人物,我们警方有时会需要他们的协助,但你也知道,这些人都比较有性格,不见得任何时候都愿意帮忙,这时就需要两位从中帮忙斡旋一下。”
唐糖和云络同时瞥了对方一眼,她们一来是想知道对方的反应,二来是惊讶于彼此间的了解还不够。但两个人只犹豫了一小会儿,就同时点了点头。
“我只能尽力劝服,但我不能勉强他们,要知道朋友两个字并不是万能的。”云络补充。
唐糖点点头:“而且要等到我哥的事情揭过去以后。我知道我哥如果被抓,绝对不会得到任何宽限,这一点上我不会恨你们,但想利用我找到我哥,那是不可能的。”
“好,爽快。”刘队一笑,拍拍迈克的肩膀,“今天你请客,你再陪两位小姐聊聊,我先回去了。”说完向云络和唐糖示意了一下,起身离开,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迈克不满地嚷嚷着“为什么又是我请客”之类的话,但云络和唐糖都没心情和他开玩笑,各自陷入了沉思,总觉得自己被那个看上去斯文的刘队摆了一道。
S城,西餐厅包间内。唐爵和叶凌夙分坐在餐桌的两头,餐桌的正中间放着几只动物造型的烛台,烛台上插着红色的蜡烛。
这间西餐厅并不以价格昂贵而著称,而是以其特色服务在年轻人当中流行。该餐厅会帮人策划生日宴会,策划求婚方式,提供可爱的或者是罕见的小道具等等,受到缺乏充裕资金请专业团队打造的年轻人的追捧。大约是见过各式各样要求不同的顾客,服务员并没有对两个男人要求烛光晚餐,还一定要是红蜡烛感到惊奇,除了对其中一个偏瘦小些的男子感到眼熟这一点比较奇怪以外。
“我过生日的那天,因为一些事情没能及时回家,浪费了你的一番心意,今天算是补上,好不好,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那天到底是不是我的生日,只要有你给我过,是哪一天不重要。”唐爵举起酒杯,轻轻和叶凌夙的杯子碰了一下。
叶凌夙托着腮看唐爵,眼神有些迷离:“今天是平安夜,是个好日子,那,生日快乐。”
唐爵的笑容温柔地可以溺死人:“谢谢。”
“明天是圣诞节,记得给我准备礼物啊。”
“你还是小孩子吗,还要过圣诞节?”唐爵好笑地看着叶凌夙。
叶凌夙撒赖:“我不管,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圣诞节,我是一定要礼物的。那,我给你的生日礼物你有戴吗?”
唐爵将小猴子挂坠从衣领里拽出来:“在这呢,我很喜欢。”
叶凌夙看着唐爵傻笑:“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挑的,我的眼光向来很好很好的。”
唐爵将叶凌夙的餐盘拖到自己面前,帮他切牛排,叶凌夙脸上的傻笑更明显了。
两个人边说着些毫无意义的话,边吃着晚餐,像一对处于热恋期的小情侣一样,只要看着对方就很满足,只要在一起,说什么都是快乐的。
等两个人吃完晚餐出来,已是华灯初上时分,餐厅的位置有些偏,门前并没有车水马龙的景象,两个小孩子正在餐厅门口玩遥控小汽车,不知道父母是正在结账还没出来,还是去附近办点什么事,让孩子在门口等着。
小孩子长得粉嫩粉嫩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神,两个小孩长得很像,很可能是龙凤胎。唐爵盯着小孩子看了会儿,第一次觉得这样的小生命是那么地鲜活而可爱。叶凌夙依旧抱着赢来的那个毛绒大狗,也像孩子似的粉粉嫩嫩,看得唐爵觉得心里软软的:“你小时候也那么可爱吗,像小姑娘似的。”
叶凌夙瞪唐爵一眼:“说谁像小姑娘呢,我可是纯爷们。”
唐爵极难得的嬉皮笑脸:“是是,我说错了,你只是和小姑娘一样喜欢毛绒娃娃而已。”
叶凌夙炸毛了,跳起来要打唐爵。
小姑娘操纵着遥控器,要小汽车往马路对面开,路面上有个小石子卡到了小汽车的轮子,小汽车翻了个身,四轮朝天地在原地转动着,小姑娘急了,嘟着小嘴很不高兴,小男孩嘴里边叫着“我给你拿回来”,边往马路中间跑。一辆面包车大约是见路上人少,车开得飞快,车灯不知是坏了还是没打开,根本没注意到路上的小男孩,唐爵飞奔两步冲了上去,一把推开了小男孩,自己借着冲力准备往路边一滚,就在此时,他的余光扫到了那个小姑娘,大概是因为想要和小男孩在一起,小姑娘并没有待在路边等着,而是一起跑到路中央,因为比男孩子跑得慢,唐爵一时没有注意到,而此刻面包车已经快要撞到小姑娘了,唐爵生生地顿住了脚步,回过头用力将小姑娘推出去,而他自己再没有时间躲开飞驰而来的车辆。
叶凌夙就看见自己要打唐爵的时候,唐爵一下子躲得没影了,他回过身,就看见唐爵先推开了小男孩,又推开了小姑娘,自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般,被面包车撞得高高飞起,又重重落下,一切发生得那么快,眼睛几乎来不及捕捉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一切发生得那么慢,叶凌夙几乎觉得唐爵那飞起的身影会在自己眼中停留一辈子。
叶凌夙全身上下几乎都是僵硬的,他僵硬到不知道放下怀里的毛绒大狗,他僵硬地迈着踉踉跄跄的步伐跑到唐爵的身边,二十米不到的距离似乎是那么那么地长,他摔倒了一次又一次,终于跑到了唐爵的身边。
唐爵的身边很干净,没有一丝血迹,仿佛他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躺在地上等叶凌夙去扶一般,他冲叶凌夙微微一笑:“我还是做了件好事的,你不要伤心,要好好照顾自己,以后不能陪你了。”说着压抑不住地轻轻咳了一声,大股大股的鲜血从他的嘴里涌出,夹杂着暗红色的血块,仿佛要将自己淹没。
世界对于叶凌夙而言是安静的,他听不见孩子受到惊吓后的哭喊,听不见肇事司机惊恐喊叫,听不见警车呼啸而来时的警笛声。他的眼中只有唐爵缓缓阖上的眼,只有唐爵不再翕动的唇,只有唐爵面上最后那一点如释重负的微笑。他没有哭,他的泪腺像是在一瞬间干涸了,瞪圆了眼,却没有一滴泪,只有越来越多的血丝爬在眼球上,一眼望去,温润的人儿似乎变成了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没有灵魂的人偶娃娃。
叶凌夙知道他们没有资格奢求长长久久的爱情,但他还是想要在平安夜的钟声敲响时一起许愿,还是想要过一次两个人的圣诞节,可为什么上天连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无法满足,一定要让他以这样的方式陪他走到生命尽头?
N城,咖啡馆,小隔间里。迈克因为受不了两个女人的冰冷眼神早早结账离开了,两个心情很不好、脸色很难看的女人坐在那里沉默着,偶尔开口都是叫服务员续杯,服务员几乎是火冒三丈了,可看到她们的表情,又始终没有勇气叫她们离开。
很突兀的,唐糖忽然捂着胸口痛哭失声,是那种一点也不顾及形象的嚎啕大哭,云络一瞬间被她吓到,下一瞬间又像是明白了什么,悲伤地闭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