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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见时便知一生 ...

  •   “亲爱的,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廖佳佳在安启琛的对面坐了下来,轻柔地问道。
      打破了安启琛的沉思,廖佳佳就是安启琛的妻子了。他们看起来比一般夫妇还要幸福许多倍,男的事业有成兼有女家这个大靠山,女的美丽娴静,人人皆知的淑女。不愁金钱,感情甜蜜,家庭美满。就欠个孩子罢了。
      安启琛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咀嚼过后笑说:“有吗?我在想我美丽动人的老婆煮菜越来越好吃了。”
      廖佳佳笑盈盈地又夹了几道菜放在安启琛的碗里,“那多吃点。你在公司工作也够累的了,每天还要准时回来陪我吃饭。真是辛苦你了,最近我有去学着做多一点不同的菜式。你喜欢吃什么,尽管说。我学学!”
      本来安启琛想说都可以,但欲言又止,不知为何他舌头要尝试一道菜…许多年没有吃过的菜,糖醋骨。林意芜的最爱,她以前因为喜欢吃,所以经常学着去做。可能是没有厨艺这方面的才能把,她总做不好,有几次都说要放弃。但是总被安启琛安慰几句又继续学着做了。片刻后,安启琛淡淡地说道:“糖醋骨吧,我想吃糖醋骨。”
      “糖醋骨多容易啊,明天我就给你做。做多点好吗?”廖佳佳笑得很开心,大概是因为那是她的拿手好菜吧。
      安启琛没有接下话,只是嘴边扬起温润的笑意,他看着廖佳佳,不经意想起了林意芜。
      那时的林意芜才只是大学生…与别的大学生不同。没有太多的心计,没有太多的打算。只会很努力地去做每一件事,很单纯。失败了会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只要别人去哄,去鼓励她很快就振作了。如果成功了,便笑得像个孩子一样。露出那排皓白的贝齿,嘿嘿地笑。
      他爱她…从第一次见到她目光就情不自禁地追随她。如果不是自己野心太大,想利用李佳莉,或许他不会失去她。更不会看着她被白以岑抢走。
      和她相遇是在初冬的某一天,那时的她把长而柔顺的黑发被绿色的大围巾包裹住,一开始以为是短发,婴儿肥的白脸被冻得有些通红,半个脸蛋都藏匿在围巾里,穿着厚重的黄色棉袄,亮色的搭配让她在人群中格外显眼。一个人站在人群中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安启琛看见她微微翘起的唇角,就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这个冬天被融化了,连雪都是充满色彩的。也许这个说法很夸张,但安启琛他从来对谁心动过,春天才是恋爱的季节,而他,安启琛却在冬天迷恋上了这样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他将那一幕永远地记忆了。直到现在,他仍忘却不了。

      不得不说,林瑭是一个高效率的人。仅仅几天就开始筹备婚礼了。而这对新人却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去试穿婚礼服,多些出去了解对方,知道婚礼的流程。其余都有林瑭包帮。林意芜看到婚礼流程时,忍不住嗤笑了,自己的婚礼,自己只需要站在一边看就可以了。不像以前,林意芜是和白以岑都商量好,在结婚的前一个星期才告诉林瑭他们要结婚了。
      那时气得林瑭差点进了医院,或许每个父亲都希望自己能给女儿一场最难忘的婚礼吧。在写请帖时,林意芜纠结了很久,究竟要不要请白以岑,写了他可能觉得是讽刺,不给,好像自己仍未释怀。
      在餐厅里,林意芜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齐铭岳看着林意芜烦恼的表情,没说太多,只是细心地把林意芜凌乱的刘海拨到耳后,含着淡笑,“他是以什么身份出现在这婚礼上?明白了,也就不用苦恼了。”
      林意芜被他这样一个突然又暧昧的动作吓了一怔,脸的两颊唰地红了。心儿像小鹿乱撞一样,大脑都炸开了,怎么可能思考得了。其实她有些难以接受,眼前这个男人第一次见自己就大声告白,自己侧面向他求婚二话不说就答应。对自己更是温柔如水,其实他…和白以岑的身影重叠了,林意芜总是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
      其实这样蛮好的,有这样的男人宠爱自己,不渴望他能成为自己的依靠,哪怕自己成了他的后盾都愿意。
      林意芜悄悄打量齐铭岳,清爽的黑色短发,棱角分明的小麦色脸孔,硬朗的五官线条总是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尤其那双透澈得一尘不染的双眼泛着若有似无的柔情。比自己高出12厘米,刚刚好的身高比例,沉稳的声线,比起白以岑,他有时更像一个少年,朝气蓬勃。却体贴得让人诚惶诚恐。
      落地窗映射着他们的身影,彼此都是一身休闲装,林意芜过分不符合年纪的蘑菇头,身穿一条海蓝色的连衣裙仍然掩盖不了散发出来的娇嫩气息,齐铭岳健康的肤色,爽朗的笑脸,两人坐着一起就像一对刚恋爱不久的高中生情侣。谁也想象不到,他们背后的年龄以及经历。
      “铭岳,你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我?”虽然暗暗跟自己说了许多次不要问这个问题,可出于好奇,内心挣扎一番后还是问了。
      齐铭岳用右手掌托住自己的下巴,脸转向了左边,视线不经意投向了窗外宁静的安详的景色,那双眼似乎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之中,“那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在公司里还是一名实习生,家里的情况和现在一样,算得上小康。可我不愿意窝在父母的宠爱里,在公司里,我作为新人经常被欺负,被别人点得头晕。一次我被别人倒水的时候,你就出现了。
      你看着我手上那些杯子,一眼就看出我是新人了。还问我是不是被老员工欺负得很惨,那时的你浑身散发出一种我所渴望的气场,昂着下巴和我说话,与别人都不同。你的眼睛里渗透出桀骜不羁,却又有真诚。并没有因为我是新人而取笑,或说我活该。而是拿过那些杯子,跑出去大喊,我是你们上司的女儿,我的话就是他的命令,你们都听着,把杯子全拿回去,不然全扔了。从现在开始,谁只都能做回自己的那些事情。连倒杯水都指意别人,你们是有多忙?还是说,你们倚老卖老?敢再点新人做事,你们就滚回去新人培训班重新来过,”林意芜惊讶了,还有这事?她不经常去林瑭的公司,而且那么多年了,不过她倒可以想象那时的自己是有多么不知分寸,狂傲。“你知道吗?那里的员工没有一个人咁哼声,或许谁都不服你,但我却感动得哭了,从那天时,我开始拒绝帮别人做一些杂货,专心于工作。为的是老板看重我,而我也会有更多的机会见到你。意芜,12年了,我做到了…”
      他直视着林意芜,淡淡的笑意融合在柔和的阳光中。她从不知道,有一个人这样拼命为自己,从不知道有人这般喜欢自己,从不知道有人因为自己的几句话而感动到哭了。而这个人现在来到自己的身边了,物情今已见,从此欲无言。
      林意芜哭了,两只手紧紧攥住裙子,眼泪下个不停。“狡猾的家伙…狡猾的家伙…你怎么可以这样?”那么多天,尽管他们经常在一起。但是彼此的距离从未如此近过。齐铭岳嘴角的弧度上扬,他站起来俯下身子,嘴唇轻柔地覆盖在了林意芜的唇瓣,林意芜傻傻地睁大眼睛,连哭都忘记了。
      在外人看来,在餐厅的一角,他们唯美犹如一幅清新温馨的油画。一个俊朗的男孩用他的行动向女孩倾诉了所有爱意。直到两瓣分开,林意芜左手的无名指已经被戴上一枚款式简单却秀气的戒指。“不好意思呢,以我的能力只能买到这枚了。或许不如你爸送给我们的奢华,但还是希望你会喜欢。”
      林意芜看着戒指入了迷似的,“我喜欢极了,岳铭,要不我们结婚就帮对方戴这枚吧!好看多了。你看,阳光下,它熠熠生辉。如同我们的未来。”如同我们的爱情…
      她的笑靥如花唯独让齐岳铭看到眼里,永远弥留在心里。或许她从不知道,一个笑容不是融化了这个世界,而是温暖了齐铭岳的世界。而林意芜也坚定了这个男人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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