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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 弱水深(上) ...
场上一番惊心动魄,场外亦是惊心。
赢兰的脸色白了又白,端王眯了眯眼,缓声道:“不愧是紫微。”
诸良以弓为剑,将背后流矢一斩两截,其魄力固然不可小觑,但紫微神兵之力,以助之良多。
宁王同样目带欣赏,缓缓道:“不愧是诸策的儿子。”
赢兰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她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强烈地涌起过杀人的欲望,问道:“叔,你看见是谁发的那只箭了吗?”
宁王没有说话,端王摇了摇头,说道:“小兰儿,说你傻,你还真傻,是谁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见了。”
赢兰沉着脸看向端王,端王被她那么一瞪,反倒笑了:“你看看你这个小东西,真是在皇贵妃身边待久了,连生气都和她一个模样。小姑娘家的,别这么严肃,老里老气的,谁会喜欢你?女人嘛,泼辣跋扈固然算是一种别样风情,但是最妙的还是温柔似水……”
见他越说越不像话,赢兰跺了跺脚,恨声道:“叔!你看皇叔,他又这么讨人厌!”
端王莞尔道:“你瞧,还是这样小女儿情态的比较好,你说是不是,皇兄?”
宁王道:“小宝不管怎样都很好。”
宁王这句话说得赢兰心花怒放,得意洋洋地又瞪了端王一眼。
端王挑了挑眉,说道:“这个性子……有母妃在,还被皇兄惯成这样,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赢兰很想白他一眼,自己嫁不嫁得出去,关他什么事?不过好歹她虽然高兴,脑子还没有被烧掉,只等宁王开口:“小宝可是父皇唯一的孙女,怎么可能会愁嫁?”
赢兰没听到自己最想听到的话,但是有宁王这句话,她也心满意足。
***
草场上的射柳告一段落,诸良拔得头筹,赢兰自然深感与有荣焉。
惯例赐钞币与彩帛,诸良低垂下头,姿态不胜恭敬。
书歌冷冷一笑:“诸校尉真是好俊的功夫,可是只顾自己一味争先,却不顾人命,这难道就是武将之风了?”
他知道自己并不该开口,可是诸元以不敬论罚,方才射柳出了些乱子,诸法在乱马之中被踩踏得几无人形,连他平日交好的几家公子也或骨折或擦伤,就没一个完好的。看着诸良完完整整干干净净地站在这里,他的火气就噌噌地往上冒。
赢兰还没有开口,端王已经先摆了摆手,说道:“这话我可不爱听,下场之前都说了生死不论,刀箭无眼,这个时候来追究情急之为,又算什么事?”
书歌还想说什么,诸良忽然抬头,对着他微微一笑,道:“书公子说的极是,我方才之为,虽是迫不得已,也有些不妥当。其实这番魁首,并不应当是我,而是这位公子——他在我前头射中,大胜本应是他的囊中之物,若非他回首见我遇险,舍柳枝而救我,我现在可能已经和诸公子一般下场。”
一直没说话的某人没想到自己也会忽然被点名,见众人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有了几分不自在,草草抱拳:“微臣萧诺,见过……”
端王拊掌轻笑道:“原来是萧将军的次子,难怪如此神勇过人。”
萧诺有些尴尬,但并不否定,而是顺着诸良的话头说了几句。
他算是明白了,方才那小子是早有准备,压根不需要自己瞎操心,也不会伤到一根毛发。
但是诸良既然平白送了这么个人情,他也乐得顺水推舟。
虽然这是头一次见这小子,但是萧诺早就知道自家老父曾经看在长姐萧诃的份上,破例收过一个无父无母的少年为徒。
既然是父亲的徒弟,那自然是他们萧氏的人。书氏又有什么了不起?胆敢欺负他们的人?
萧长夜虽是儒将,但这个次子却是天生和文字合不来,叫他读书和要他命没有两样。萧诺是个粗人,而且是书歌最看不起的那种,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粗人。
可是几句话下来,书歌却被挤兑得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最终判定的结果,以萧诺为魁首,诸良次之,禁军统领凌轻色的长子凌曲雪再次之。
领赏的时候,诸良毫不避讳地朝书歌的方向轻轻一笑。
书歌脸色铁青。若非有二王和沉玉郡主在场,早便拂袖而去。
诸良很清楚,自己已经激怒了这位名扬天下的大才子,以及包括诸氏在内,和书氏连通一气的数个门阀。
既然见了血,今日之事,恐怕无法善了。
书歌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上了马背,连一把剑都举不起。
可他是书氏唯一的男嗣,是书相唯一的儿子,弦雅公唯一的弟弟,甚至还是宁王的妻弟。他或许一直自认为,想要碾死自己,就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的容易。
或许并不该激怒他——可是若不激怒他,他大概真的以为自己就是一只蚂蚁。
***
“阿良,你真是厉害。”
好不容易等众人都渐渐散了,赢兰自然是忙不迭凑到诸良身边。
看着他所获的赏赐,她笑得比他更加开心。
诸良见她笑得比昨日更加灿烂,唇角也勾了勾。
她的笑容似乎永远有一种特殊的感染,特殊到他无所适从,甚至超过了理智的掌控。在他处于最困厄苦痛的时刻,有时竟无法抑制地回想起她的笑脸,然后,心底里就有一种可怕的疼痛和热切涌上来。
赢兰喜滋滋道:“阿良,没想到你虽然不在夜澜,也这么会藉柳!若是重五节的时候你在夜澜御前射柳,你肯定能够拔得头筹。陛下一向很欣赏武功卓著之人……”
“射柳这习俗并不仅仅是夜澜有,正因着陛下以武戏为乐,也浸染了各地将士,竞走马剪柳,以骋其能,尤其以漠北和昌西为盛。那一位得头名的,就是严武将军的弟弟萧诺。”诸良顿了一顿,“我在漠北的时候,他却是在夜澜,等到他去了漠北,我已经去了穆南。这么些年,我徒挂了萧将军的弟子之衔,却连他的子嗣都没认全,倒是头一次见这位二公子。”
一提到萧诺,赢兰点了点头,说道:“他确实是个好人。”
简单明确的评语。
一如她的世界,黑与白,好与坏,不容许任何含糊暧昧,一切历历分明。
诸良顺着赢兰的话说下去:“萧氏满门忠君体国,自然都不是一般人。”
赢兰当然听闻过萧氏的鼎鼎大名,别的不说,书雅给她的信里就不止一次地提及过那位严武将军,有称赞其骁勇敢战,也有抱怨他太过刚正,脑子不知变通。
这几年来,赢兰只见过书雅三四面,都是在朝拜之后,隔着遥遥人影的一瞥。
自书弦去后,她再也未曾看见过书雅的书信里提及宁王一言半语。
起初她还觉得有些难过,不久之后,又传来书雅成亲的消息。她的丈夫萧明,却不是儊月萧氏,而是策梦萧氏。萧氏虽贵为三人家之一,但是萧明在传闻里不过一个浪荡子弟,所有光彩皆被其族兄萧承谟盖了过去。是以赢兰十分震惊。但是看书雅言辞,对成亲之事似乎非常坚定,赢兰也并不多言,只好言回信给她,让她以后生了孩子,一定要带过来给她瞅瞅。
隔着茫茫风沙烟尘,本来都是些离她极遥远的人物,透过那一字一句,勾勒出苍茫大漠的众生百态。不过有诸良在身边,她倒也不想提那些物是人非。
他在她身边,人是依旧。
诸良手牵缰绳,那匹马便在他们二人身后亦步亦趋,本来神骏无比的样子,现在却多了说不出的滑稽有趣。
赢兰不由问道:“这匹马有名字吗?”
诸良道:“原先叫做明颅,我觉得不好听,索性就窃取前人遗珠,唤作‘的卢’。”
赢兰细细地观察这一匹马,四蹄俊朗有力,双眸炯炯有神,遍体漆黑,唯独额间一痕雪白,难怪原本被称作明颅。她一时嘴痒,忍不住道:“的卢虽好,可是伯乐说其‘奴乘客死,主乘弃市,凶马也。’我瞧着倒不如更个别的名字,如《易经》里的‘的颡’、《诗经》里的‘白颠’,都是极好的。”
诸良有些惊讶地看了赢兰一眼,说道:“阿姒真是博闻强识,竟然连《相马经》都读过。”
赢兰心下有些得意,她为了这一日见到诸良能聊开,准备的岂止是区区几本书。面上也带了几分灿烂笑意:“也不算博闻强识,我就是平日闲着无事做,没事就喜欢瞅瞅这些杂书。”
诸良一眼就看出她的谦虚其实是言不由衷,两只眼睛闪亮亮的,简直写满了“快点来夸我夸我夸我夸成一朵花”,忍住笑意道:“阿姒,这不是在宫里。在我面前,你不用压着自己的性子。”
赢兰微微一怔。
诸良的笑容温和而熟悉。
赢兰忽然垂下头,说道:“我,我也不是特意压着自己……但是,皇叔说过,我这性子不好,如果再不改,总有一天会惹祸……”
诸良忽然问:“宁王殿下怎么说?”
赢兰摇摇头,又立刻翘起尾巴来,喜滋滋道:“叔当然说我什么都好。”
诸良倒不奇怪宁王会这么说。赢兰贵为金枝玉叶,自幼聪颖美丽,心性又纯真善良,这么一点喜欢炫耀的小小缺陷,不过白玉微瑕,只是被宠溺太过的结果罢了。
不论是小家碧玉还是大家闺秀,这样的性子多少会有些不妥,但是——联想到当年还是太子的宁王自承自己百年之后的事,诸良就一阵心惊肉跳。
诸良定了定神,说道:“宁王殿下说好,那自然是好的。阿姒你又何必烦扰?”
艳阳高照,微风如洗。赢兰抬起脸,一双黑若点漆的眸子,颜色极深极深,却清澈得教人心悸,仿似隔了一道人间,又远离了万丈红尘的俗污。
她鼓起了勇气,轻轻道:“阿良,那你觉得我好不好?”
诸良静了静,道:“阿姒,你哪里都好。很好很好。”
女主跺了跺脚,恨声道:xxxx……
对不起,恶趣味发作,忽然就很想写这么一句……
放萧诺同学出场……摸摸扶额,没想到萧诺在玉簪折里面的出场居然比在碧罂辞里还要早……窝的拖延症真是_(:з」∠)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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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弱水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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