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4、第三十四章 紫微弓(上) ...


  •   “我少时尝闻诸策曰:‘身不离鞍,髀肉皆消;今不复骑,髀里肉生。’当时少不更事,还在心中发笑,今日一骑,却是露底了,倒让他的子息见笑了。”

      宁王轻轻微笑,提及这一段往事。

      当年诸策为他而死,追封勇烈侯,死后哀荣极致,他的妻儿却未遭善待。诸宸之后,诸宁承继了诸氏族长之位,就是趁着大房无人,占了英国公爵位,见孤儿寡母,软弱可欺,暗中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使得索伊娜早早香消玉殒。若非诸良曾受燕王之恩,偷偷前去燕王府上想为燕王敬香,被赢兰发现其族兄的恶毒欺凌,还不知今日是怎么一番景象。

      诸良紧随其后,按辔徐行,恭谨道:“殿下骑术绝佳,微臣钦羡尚不及,怎敢……”

      “怎敢?”宁王笑了下,“怎敢如何?”

      诸良心头一紧,知道眼前这位凤子龙孙,万万没有世人传言那么温和良善。只一停滞,心下便思量了百转千回,恭声道:“殿下,微臣斗胆,请您明示。”

      宁王问道:“你为何自请镇守穆南?”

      诸良微垂下眼睑,掩饰眼底不安分的黯冷,答:“漠北已有弦雅公,殿下又何须微臣?”

      宁王坐骑在他前方,诸良只能看见一个端严背影,无法揣测宁王是否对这个答案满意。

      半晌之后,宁王才淡淡道:“是,漠北已有弦雅公,你在那里,不过是个废棋。”

      “可是漠北数十万萧氏子弟,却不是书雅能轻易指挥得动。”宁王话锋一转,“明云待我不薄,可惜我大概要对不住他。”

      诸良微微一惊。

      他自然知道明云指的是萧长夜——萧长夜素有忠君傲骨,萧氏一门更是个个铁骨铮铮,忠君体国。除了长子严武将军萧诤,其弟萧长偃,次子萧诺,三子萧语,甚至已经遇刺的燕王妃萧诃,都是一方良将。

      纵然心里早已有了隐约预感,但是宁王此时此刻,屏退他人,语重心长,字句间的深意不由得他不乱想。那种惊很快地沉淀了下去,另外一种情绪迅速涌了上来,仿佛一线包裹着火焰的冰,落进了他的血液里,又随着那激腾血脉,沸了五脏六腑。

      “陛下雄才伟略,天下英才皆入彀中。”

      宁王回头看了他一眼,诸良并未打算掩饰住神情,甚至更形于颜色了三分,带着几分热切道:“但萧氏于漠北拥兵自重,狡猾多计,反覆难知……”

      话不必说完,只需要做个姿态。

      而这姿态,他早已再熟稔不过。

      宁王见他知头醒尾,微笑道:“我很早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无需拐弯抹角。言世人衣不过蔽体,食不过充饥,都是些哄骗傻子的话,若是真才华盖世,有几个人会愿意一生鹑衣袍缊,箪食瓢饮?”

      诸良附言道:“殿下所言极是。”

      宁王道:“你并非志在长林丰草,亦不会甘于做池中之物——我会助你青霄,可是到底能上到哪一步,还得看你自己如何走。卿可记住,孤绝不会亏待了你。”

      诸良的声音十分激动,竟是有些颤抖着道:“谢殿下!”

      宁王满意地一笑。

      诸良心下亦微微一笑。

      ***

      次日。

      风高气肃,这茫茫草原上,连天都似压得极低,仿佛一枚澄澈青蓝的琉璃碗倒扣了下来,明净如洗。

      昨日皇帝兴起游猎,赢兰这些小辈大多老老实实地跟在圣驾左右,不得自由。但今日皇帝在承乾城内未出,她却是得了闲,兴高采烈地跟着宁王一同到了龙媒马场。

      天压得那么矮,好似唾手可得。赢兰忍不住伸出手虚抓了一下。

      宁王低低一笑,赢兰讷讷缩回手,忽而眼睛一亮。

      一点飞鸿,遥遥于游云之间。

      赢兰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问道:“叔!你看!那个那个……那个是不是就是鸿鹄?‘燕雀怎知鸿鹄之志’的那个‘鸿鹄’?”

      宁王随她的目光望了一眼,果真是只大雁,便抚了抚她的头,说道:“正是鸿鹄。”

      他凝睇那天边的小小黑点,忽然似想起了什么,唇际勾起一缕若有似无的笑意:“诸校尉。”

      随侍的诸良立刻翻身下马,叩拜道:“末将在。”

      宁王道:“你历漠北,经穆南,年岁总不是白长的罢。”

      诸良道:“承蒙殿下厚爱,臣纵非可御鹊血之才,这些年倒也妄得了一些虚名。”

      果真是聪明人。宁王唇际的笑意越发幽深,眼底却生出了一线寒意。对随从道:“去拿我的紫微来!”

      紫微乃是御弓中的极珍之物,曾是皇帝青年时出征的御用名器,弓身錾印了皇帝亲自所书的“连天积素耀威弧”七个金字,在宁王及冠之年下赐,宁王甚珍之,素日里藏于宝阁,轻易不示人前。

      诸良旋即叩首道:“谢殿下洪恩!”

      紫微乃是战弓,因而不同寻常贵族狩猎所用的稍弓,亦不同于禁军所用的格弓。如诸良平日所用之弓,以皮为弦,箭削桦为簳,以貂鼠、鸭头为扞腰,鞯勒轻简,便于驰走,已算是难以一见的好兵器。

      但神兵如紫微,萧、抚、渊穹无一不是精挑细选,取六材干、角、筋、胶、丝、漆,定以其时,聚巧者而和之。冬剖干、春治角、夏治筋,至秋方合拢诸材,再于寒冬定型打磨。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战弓之讲究,亦分毫不在千锤百炼之下。

      宁王道:“既是紫微之身,又岂能匏瓜空悬?”

      这话里深意幽远,在宁王身后的书歌不由微微一震。

      赢兰只道宁王对诸良另眼相看,心中甜蜜,目光错也不错地看着他。

      诸良站起身来,接过紫微。

      书歌忽然开口笑道:“殿下,臣有些话,想对郡主说。”

      赢兰有些诧异。

      她虽然长于深宫,但对书歌也绝不陌生,一是因为书歌是书雅唯一的弟弟,二是他的才名实在太高,把她都给压得抬不起头来。

      赢兰素有早慧盛名,六岁能为句,九岁便可出口成章,十岁出头,无需凝神,随手便是一篇锦绣文章,琴棋书画皆由王皇贵妃亲点的一代大家教授,样样皆精,尤其是一手琴艺,一曲高山流水,连皇帝都颇为赞许。

      夜澜宗室朝臣之家里和她一般大的孩儿,几乎没有哪一个是能及得上她一半风头的。

      但每每提及这一代的神童、天才之类,她却从来排不上魁首,就是因为书歌。

      书歌少年成名,惊采绝艳。六岁时笔下龙骧豹变,书如鸿鹄高飞,弄翅颉颃,九岁时画中风云变幻,如锥落沙,十一岁雅擅龙笛,一曲只应天上有,十四岁时已是落纸云烟,汪洋恣肆,一扫夜澜文坛喜藻饰之华靡,时人称之“执笔惊风雨,落墨动鬼神”。连素来眼高于顶的大司马王狂,也亲赞曰:“口吐琼音,手挥霄翰,弹毫珠零,落纸锦粲。”

      简单来说,如果赢兰是个普通级别的神童或者天才,书歌就是个神童中的神童,天才中的天才。

      随着书歌年岁渐长,其盛名已不在其姐“璇玑才女”之下。赢兰曾经听说过有人私下议论,书弦乃是当世第一才女,书歌合该是当世第一才子。

      赢兰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

      书弦是她心目中唯一的皇婶,生时是好皇婶,死了就是好上加好的皇婶。书歌是书弦和书雅的弟弟,她当然不会特意厌恶他,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被压得死死的无法翻身,也生不出什么好感来。

      唯一可能让她对书歌改变想法的事情,就是把书歌带到校场和她较量一番——她听书雅说过,书歌是个标准的文弱书生,连只死鸡都不敢绑,她好歹还是赢氏子孙,会那么些一招半式——然后让她把书歌打个落花流水,一吐多年之郁气。

      赢兰瘪了瘪嘴,眼神有几分飘忽。

      宁王几不可察地一颔首,书歌继续道:“郡主博闻强识,定然听过前朝一首《摸鱼儿》,‘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纵然书歌并无相争之意,但赢兰哪里肯“认输”,立即接口道:“……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赢兰一口气背完,背得时候自觉又快又好,没有半点不如人。

      但背完之后,真是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巴撕烂。

      她平时其实并不是这么不知进退的蠢人,可是书歌的笑容令她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再加上又是在诸良面前,她更是不肯相让,此刻简直想要找个坑把自己埋了。

      书歌含笑颔首,道:“郡主可知,这词里的天南地北双飞客指的是什么?”

      赢兰额角青筋抽搐,觉得自己的才名又被书歌侮辱了一遍。

      她几乎想学着秦王平日的“呵呵”冷笑,但是看在诸良在场,还是忍了下来。特意放软了声音,显得自己又柔弱又可怜又可爱,说道:“既然是雁丘,自然指的是大雁。”

      她一口细牙如珠似玉,声音更是柔嫩如弱柳,不胜莺飞,楚楚动人。书歌不由也跟着放软了声音:“那郡主可知,词人为何挥就此词?”

      赢兰有些迟疑,她心下当然清楚,却不知书歌这一番话到底是何意。

      书歌已经自顾自道:“词人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那猎人获一雁杀之,另一只雁虽幸而脱网,却悲鸣不去,竟自投于地而死。词人因此买下两只大雁,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诸良已隐隐明白过来。

      书歌面上笑意隐约,说道:“鸿雁性情忠贞,一旦有偶,便是一生一世,一只身遭不测,另一只必不肯独活,或投石而亡,或郁郁寡终。诸校尉少年英才,区区一只雁子自然手到擒来,只是这雁此时形单影只,他时必定有偶,若是独独射杀这一只,反倒拆了这成双成对,令另一只白白死了。臣斗胆想,倒不如另择时辰,待大雁齐飞,一箭双雕,既显了诸校尉武功高强,又全了鸿雁鹣鲽之情。”

      赢兰被唬了一跳,她本来见宁王给诸良赐弓,心里只有欣喜不胜,压根没往其他方面想。被书歌这么一讲,当年皇帝强迫她射杀鸳鸯的事情又浮出脑海,只觉得心中一片阴翳,瘆的慌。

      她慌忙扯了宁王的袖子:“叔,我不要射大雁了!你别让阿良射了!”

      阿良。

      旧时的称谓便这样自然地从舌尖落下,她浑然不觉。

      书歌眼眸微眯,迅速扫了诸良一眼,却见他神情不动,既无惶恐,也无欣喜。宠辱不惊。

      宁王道:“当真不要了?”

      赢兰头摇得和个拨浪鼓似的:“不要了不要了!死雁子有什么好,血淋淋的,瞪着眼睛,多吓人!让它们好好在天上飞,一双一对的,那才好看呢!”

      书歌笑道:“臣曾闻弓马一道,精研熟娴者,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失。”他看向诸良,笑容分外潇洒磊落,“既然郡主心性仁善,不喜见血,我建议诸校尉不防换个靶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紫微弓(上)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