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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穿越之林家弃儿 这个文争议 ...

  •   林梦茂:人家穿越都是金手指大大的,我穿越就是各种嫌弃各种虐待,我可以申请返航吗?
      汪星人弱弱的举手:伦家有开金手指,蒸的

      文案很短,但是下面的评论就有些吓人,大家捂好小心脏先
      这是一个看文的亲的评价
      天生有些二货,以为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东西,发神经就发神经罢了,非要结字成文,向世人宣读。难怪有人说,流氓都怕有文化,识得几个字,便大放厥词,为搏上一个独立特行的名份,好比神经病人上街裸奔,要众人视为奇观。虽裸奔为个人行为,是他的行走自主权,但吓着了旁人,总归是无公德之行吧。□□别人的心灵与经奸别人的眼睛,你敢说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么?!
      现如今虽追求人性真我,你男男恋好,女女恋好,乃至对得不到的美男美女意淫也好,只要不防碍别人,你自恋也是行的,无人来说你个不是。偏偏你挖坟盗墓,挖人家曹大家的原著,借人家红楼的余光,跑来这里现自己那见不得人行径。见过无耻的,见到你这文才知道原来世上直有一等那求而不得下作文人,编了那下烂不堪的东西来作践玷污那清白无瑕的美玉,以图发泄的。窃以为,你二就二,要作相公人就去作相公,要做瘦马你亦可去做瘦马,为神马一定要扯上人这世外仙姝?既然要沾神道玄幻的光,饮水思源,你这样作践上天下派的一众神仙眷侣,人家也就由得你这样恣意作为?可能么?你怎么没接下写天雷滚滚,正好劈正常了你?!
      你丫的再写文,挂红楼二字作广告勾大家的眼球,要众人来受折磨,见一次骂一次你个神经病二货
      这是另一个亲的评论
      个人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报复林如海,到不如穿上小倌的衣服,跑到林如海跟前,对林如海说,拜父亲之赐,儿子已经离不得男人了。谁让父亲将我送到薛家,而薛家老太太又不愿意在我身上花钱,拿走了我全部的财物之后就把我赶出了门,我为了活下去,只好卖身。
      我想,这样的方式才算得上对林如海的报复。
      用不着这样唧唧歪歪啊。
      大家别被吓到,还有不同的意见,下面是挺作者的亲
      看个文而已,照这说法那些同人有什么可看的。只不过切入点不同,你不喜欢可以不看。可不能把好好的文给喷没了。红楼文那么多,相同的也太多了。难得的一个不同的。真心喜欢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穿越之林家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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