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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糯糯宝宝 ...

  •   忆锦正给子介打领带,没想到这么短短几分钟,他也不肯老实。
      “老婆,你不累吗?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一大早就见你起来了。”
      忆锦白了陈子介一眼,他此刻的行径就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把家里搞得一团乱,却在妈妈收拾的时候,乖巧地问,“妈妈,你不累吗?”恶劣得真够可以。
      想到淘气的孩子,忆锦倒是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赶快结束手上的动作,对子介说到,
      “我今天要去接糯糯,公司就不过去了。”
      “那小鬼,我妈终于决定要把他扫地出门了?”
      “他可是你儿子!陈先生,注意一下你的用词。”忆锦整了整子介的衣领,退开一步,打量一下整体形象,还不错,至少八十分!
      “妈要去香港参加一个发表会,我怕糯糯给她添乱,打算接他回来。”
      “你照顾?”
      子介挑眉,语气里颇有几分不确定。
      “难道你打算亲自上阵?!”
      忆锦好笑地睨了他一眼。
      “那公司那边怎么办?”
      “你今早赖床的时候不是还说,老板是特权阶级。怎么特权只有你有,老板娘就没有?!工作我已经交代给我助理了,你要是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
      “那这么说,今天在公司我是见不到我的亲亲老婆的了?!”
      “不只今天,是未来的一个星期。”
      “这算不算独裁?”
      “难道你不同意?!”
      忆锦斜眼看着自家老公,某只妻奴当然不敢有异议。
      “老婆大人说的是,一切都听你的!”
      说完,却把长手一伸,将忆锦拉进了自己怀里,
      “但老婆,我们要约法三章,儿子来了,我的地位可不能变。”
      “谁能撼动你的地位!快去上班吧,别迟到了。”
      “亲一个!”
      临走还不忘替自己争取福利。忆锦无奈,只能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

      快一个星期没见小家伙,似乎又长了不少。见到忆锦还挺开心,一个劲地吐口水泡泡。乐呵呵地抱着忆锦的大腿转圈圈。
      “小锦,有什么需要带的没?”
      婆婆开口问到。
      对于一个年过五十的人来说,陈子介的母亲赵芝保养得相当好,加上年轻时又从事时装设计行业,深谙配色着装之道,乍一眼看过去,最多也就四十。
      “妈,不用那么麻烦,我又不缺什么。”
      忆锦从地上抱起了儿子,还挺沉,幸好他现在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不然忆锦可真没自信自己能坚持抱这个小胖球两个星期。
      就像现在的绝大多数年轻的在职父母,儿子一出生,直接接收人便是陈母。倒不是忆锦不想亲自照顾,而是陈母觉得,两个全无经验的小年轻,在照顾婴儿这件事上,实在不值得人信任。忆锦父母的看法也是如此,不过碍于两人还有几年才能正式退休,也只能看着可爱的小外孙眼馋。不过两家母亲倒是做了君子协定,忆锦的母亲张闵兰一退休,糯糯就得送去让她也照顾两年。当时子介还给儿子下了一个相当精辟的注释“抢手的香饽饽”。碍于长辈们在场,忆锦不好直接表态,但心里倒是十分赞同的。
      “要不让张嫂也过去住几天,我怕你忙不过来。”
      陈母还是有点不放心,毕竟忆锦还从没一个人带着糯糯这么久,虽说子介晚上回去也能搭把手,但想起有一阵子,自家儿子把可爱的小孙子当日本的招财猫耍,内心就更忧虑了。
      “妈,你就放心去香港吧。看完发表会,再玩上一阵子,放松放松,糯糯出生后,就没见你怎么休息过,还有张阿姨,也应该放个假,前阵子不还说想回老家看看嘛。”
      忆锦顺手把儿子放在了沙发上,坐到了婆婆身边。
      “还是女儿贴心啊,咱们两家做邻居那会儿,我就常羡慕你妈有你这么件‘小棉袄’。”陈母由衷地感慨,将手贴在了忆锦手上,轻轻捏了捏,看得出,对忆锦,是发自内心的疼爱。
      “现在我不也是你的小棉袄了!”
      忆锦挽着婆婆的手,将头靠在了她的肩头,半是认真半是撒娇的说着。

      在陈家主宅吃了午饭,忆锦才带着儿子离开。
      开车的间隙,忆锦瞟了眼副座上的儿子,小家伙还挺乖,径自玩着自己两只胖乎乎的小爪子,也不闹腾。
      脑海里忽然就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糯糯的情景,当时自己刚刚生产完,真正的精疲力竭,但还是想看一下在自己肚子里呆了将近十个月的小家伙,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硬是撑着没昏睡过去。
      于是全程陪产的子介就从护士手里把孩子抱了过来,那么小的一团,红红的小脸皱巴巴的,大概刚刚啼哭完毕,小鼻子还一吸一吸的,无疑,刚出生的宝宝很丑,但丑得很可爱。
      突然,小家伙睁开了闭着的眼睛,很清澈也很漂亮的大眼睛,像子介。
      忆锦不知那一刻,自己心里是遗憾还是释然。但在心里藏了几个月的事,就这样一下子没了,感觉空牢牢的,人也随之沉沉地睡了过去。
      突然的铃声,打断了忆锦的回忆。
      出于安全考量,忆锦开车时,习惯将电话接到车上,也没注意看号码,直接按下了车上的通话键。
      “据说你这个星期休假,什么时候有空,见个面吧!”
      竟然是姚瑟,忆锦也很奇怪,明明那么久没有过联系,怎么能一下子就分辨出电话里的声音。忆锦还想着究竟该不该答应,身边的小家伙先一步开了口。
      “爸爸!”
      很清脆的童音,糯糯还可爱地伸出胖胖的指头,指着声音发出来的地方。只是不知若是子介知道,自家儿子叫别人爸爸,会作何感想,不过以忆锦对他的了解,应该会抓狂!
      儿子开口说话很早,不满一周岁时,类似于“妈妈,爸爸,奶奶”的简单词汇,就说得毫不含糊。不过或许是为了表示子介老拿他当玩具使的不满,倒是很难得叫上一次“爸爸”,常常是某人威逼加利诱,才能如愿以偿。
      “不是爸爸,是叔叔!”
      忆锦纠正儿子的错误。
      “爸爸!”
      小家伙还挺犟,不肯改口,忆锦也不坚持。毕竟还通着电话,车里的声音可是能清晰的传到对方耳朵里的。
      “是我儿子!”
      忆锦解释。
      “有听人说过,据说还是蜜月宝宝!下次带来我看看。”
      忆锦唇边浮现出一抹类似嘲讽的笑意,
      “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下午吧。三点,卡莎罗玛,怎么样?”
      “好。”
      那边答应得也很痛快。

      ****

      忆锦直接开车去了卡莎罗玛。到的时候才两点半,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于是要了块黑森林和一杯牛奶,坐在那个靠窗的位子上慢慢等。
      店里放着柔和的轻音乐,大概是没有午睡的缘故,小家伙抿了几口牛奶后就枕着忆锦的大腿睡过去了。幸好刚刚下车时,顺手拿了件他的小外套,不然真有可能冻着。
      记得第一次来这家店,还在读高中。尽管父母在零花钱上一向给的宽裕,但七十五元一份的黑森林,还是让身为高中生的忆锦,小小咋舌了一番。
      那个时候,忆锦悄悄打量着坐在窗口的男孩,暗暗猜测,他经常光顾这里的原因,难道只是单纯的因为这里的东西比较好吃?!后来倒是有许多机会可以问,但忆锦始终没有把这个困扰了自己许久的问题问出口。许多事情其实并不需要答案,因为往往我们最在意的并不是事情的结果,而是那件事本身。
      当蛋糕的一角被挖去的时候,忆锦约的人也出现了。
      剪裁合体的深色的西装,简约又不失庄重,像是他一贯的风格。
      不过此刻西装外套半敞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也没扣上,隐隐可见精致的锁骨。估计是从公司匆忙赶来的。
      在忆锦的学生时代,有好长一段时间被表姐张益娜戏称为“衬衫控”,不过遗憾的是,虽然忆锦喜欢衬衫,也喜欢买衬衫,但真正穿的时候却不多,原因很简单,因为穿着并不漂亮。忆锦曾经严肃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既然自己穿着并不好看,那么当时买下它们的原始动力是什么?可惜一直没找到答案。买来的衣服中还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件衬衫的芳踪。
      姚瑟是高中时代唯一几个穿衬衫的男生之一,在忆锦看来,他是其中最有味道的那个,这也是当初忆锦为什么会注意到他的重要原因。
      大概是怕吵醒她身边睡得香甜的小家伙,姚瑟的动作很轻,侍者上前请他点单的时候,也是以手示意。他一向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只是许多时候,他都游离于周围的人和事之外,给人冷漠的错觉。
      一直到侍者把他的那杯咖啡送上,两人都没有交谈。自从怀上糯糯,忆锦就戒了咖啡。不过没想到自己对黑咖啡的味道并没有变得全然的陌生,还是很浓郁的醇香。
      严格说来,两人昨晚在酒会上的相遇并不愉快。不过此刻两人间的气氛却莫名的和谐,一如很多年之前。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的话,忆锦想很多年之前,两人的相处也是这样,沉默却不沉郁,很舒心的平静。透过大大的落地窗,能看到远处步行街的外围,尽管已经是金风送爽的季节,但那里的草木依旧苍翠。
      “什么时候回来的?”、
      忆锦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一边,拿起本是为儿子准备的牛奶啜了一口,入口感觉不错,香浓醇滑。
      “三个月前。”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智达’的消息,很成功,恭喜你!”
      这倒不是客套,忆锦是知道的,智达创立之初,情况有多么糟糕。
      “总会成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忆锦下意识地瞥了一下嘴,还是这么自信,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像他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也不会轻易接受来自其他人的担心和同情。
      正想着下一句该说什么,身边的小家伙却不安分的翻了个身,既然舒展了四肢,像个小小的大字,睡得有够霸道,幸好沙发足够宽敞。忆锦低头轻轻拍了两下,嘴角不自觉含上了一丝笑意。
      再抬头的时候,姚瑟正拿着叉子吃那剩下的小半块黑森林。动作很自然。
      这似乎是从前的习惯,那时忆锦也是这样,每次只吃大半,剩下的由他解决。
      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两人还只是单纯的高中同班同学,忆锦听说很多男生都不喜欢甜食,但身边却有一个视巧克力如命的陈子介,为了验证这一理论的真实性,故意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姚瑟面前,那时,姚瑟看了她一眼,有那么几秒的犹豫,可最后还是接过了女孩手里的精致的小叉子,吃完了剩下的蛋糕。那时的忆锦,心思全放在了男生咀嚼蛋糕时优雅的动作上,丝毫没有意识到分食一块蛋糕是一件多么亲密的事情。可惜,一直到最后,忆锦都没弄明白,姚瑟是否真的喜欢甜食。
      还是从前的样子呀,斯文的,优雅的,一口接着一口,有着属于自己的频率,可这斯文又不同于女孩子的细巧,看着他吃东西是一种享受。
      忆锦忽然觉得,抛开某些东西,将近三年的时光,并没将两人的距离拉得很远,默契这种玄妙的东西依旧还在。不过从前,应该也是回不去的了。毕竟自己和子介的婚姻是真实存在的,更何况,自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该遵循的伦理道德,还是应该遵循的。
      忆锦不觉得自己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边心安理得的做着子介的正牌女友,一边享受着和姚瑟之间丝丝入扣的暧昧。
      其实忆锦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定义自己和姚瑟的关系,说是朋友,两人间的亲密远远超过朋友应有的尺度,可说是恋人,谁也没有许下过承诺。更何况两人间子介的存在是那样的明显。
      “对不起!”
      忆锦说得很真挚。
      “怎么突然这么说?!”
      丹凤眼微微一挑,出现了曾让忆锦心动不已的弧度。其实忆锦自己也是丹凤眼,不过是那种很大的丹凤,而且一旦睡眠不足,或是睡眠质量不高,又很容易变成双眼皮,以致常有人误把忆锦当成是双眼皮,不过按当下流行的审美标准,大眼睛应该是漂亮的衡量标准之一。
      但忆锦本人对此并不满意,忆锦小时候曾跟奶奶生活过一段时间,当时奶奶就常说,锦锦的眼睛太大了,藏不住心事。虽说后来事实证明,并不像奶奶所说的那样,但忆锦从此对大眼睛有了一点阴影,比起常让人称赞的炯炯有神的大眼更偏向于细长的丹凤眼,当然也不是细的只剩下一条缝的那种,像姚瑟的眼镜,就是忆锦心目中的理想类型。
      “说‘对不起’,并不是因为愧疚,你应该清楚,我们两人之间,并不存在谁亏欠谁一说,只是觉得那时没有正式对你说,‘我要离开了,请你好好保重’,觉得有点抱歉。不过,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的。”
      “锦,你曾真正正视过我们的过去吗?我一度以为,自己当初同意你的提议,是因为寂寞,但那时的我忽略了,我并不是一个因为寂寞,就会轻易接受别人的人。”
      姚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语气平和,却也说的直白。
      “我一直觉得那是为了圆自己年少时候的一个梦。我承认,对你,我一直有份很特别的感情,我也很清楚,这跟对子介的不一样。可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一起讨论过有关‘爱情’的话题,当时我的结论是不相信,所以我一直把它定义为是一种‘痴迷’,其实从客观来讲,事实与我的定义出入也并不大。”
      忆锦抬头看了看姚瑟,还是记忆中倾听她说话时的表情,很柔和,也很认真,不像子介,常常针对她所说的某一点,急急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往往是相左的意见,他喜欢看自己从据理力争到最后懊恼失意的模样。
      典型的水瓶座,理智大于感性,忆锦或许就是。当然面对两个人时除外,一个是子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常被老师评价为“好静”的忆锦是热闹的;另一个就是姚瑟,和他在一起,虽然依然是安静大于活泼,但往往会出现根本不似她风格的举动,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冲动。
      忆锦继续,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她的语调渐渐变得欢快,或许是嗅到了年少青春的味道。
      “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是什么时候。那是高一刚刚开学不久,就在公交车上——”
      忆锦陷入了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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