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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01、
百货商场。某儿童玩具柜台。
林然拿着市场调研表格的手猛地顿在了半空中,一刹那见她心中百感交汇。良久的怔忡后,心思最终回归于怵然。
虽惴惴不安,林然还是咬了咬牙,仰起脸,正面迎视对面正抱着一个男孩儿的男人。
那张四年重复过几万遍到最后在记忆中都失了轮廓的脸再一次被唤醒,清清楚楚地呈现在她的面前。姣好俊俏的脸庞,狭长勾魂的眉眼,面容丝毫未改,一如往年,让人惊叹。但当年那份桀骜不羁如今已黯然,眉宇间多了深沉和庄重。
他穿着一袭笔挺的黑色西装,银灰色的领带衬出他与众不同的气质。一个男孩正坐在他的臂弯里,两个人一同看着她。
林然克制住自己的慌张,对着他们莞尔一笑,拿着纸的手继续伸到了他的面前,客气地说:“先生,能帮忙填一下这张表格吗?”
苏牧把孩子放下来,拍了拍男孩的肩膀,指了指一遍的座位,男孩很乖地走了过去,坐了下来。他接过林然手里的表格和笔,问也不问地就动笔往上填了。
他的字依然像从前一般龙飞凤舞,就像他的人,隔得再远,她也能在人群中认出他。
她想起她大一的时候为了和他搭讪,她借着调研部的工作,特意等在了篮球馆,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他,她蹭蹭蹭跑过去,到他所在的篮球框下,边说着“不好意思啊,占用大家十分钟时间,填完以后把表格给我就好了,谢谢大家!”,边把调查表格分发给了每一个人,还对着每个人都鞠了个半身躬。
本来男孩子们打球打到一半被人忽然阻止了,觉得挺冒火的,可仔细一看,眼前的小姑娘身材娇小,红彤彤的脸蛋,甚是可爱,心中的不爽顿时烟消云散了,连连点头,接过林然手里的调查表,纷纷去书包里拿笔出来填写。
林然最后一张发给了苏牧,发完后就站在了他的身后看着他一笔一划地写。她为自己的小聪明在心底窃笑不已。
苏牧的字颇有草书的风范,但并不像其他男生一样潦草的难看,而是苍劲有力、行云流水,只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林然是看不懂书法的,她只看得出好看或者不好看,但她知道字如其人,字写的好的,人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意识到那一点的时候,她嘴角弯的更明显了,她就知道,就知道她是喜欢对人了!
苏牧放下笔,把纸头递给她。她微微一笑,说:“谢谢。”
心中才喘了一口大气,正想转身离开,却听见熟悉的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傻瓜,好久不见。”
她一怔,忽然觉得,也许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亲昵地叫着你最私密的名字,却对你说“好久不见”。
这是不是爱情世界里最残忍的一句话?
可惜她不能哭,她只能笑着转头,伸出右手,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候他:“是哦,苏牧,真的好久不见。都四年了。”
“不。”他定定地看着她,眼眸深如一汪深渊,“是四年零六个月又三天。”
她笑笑:“原来都那么久了。你和廖晓宁过得好吗?”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男孩身上,她有些感慨地说:“很幸福吧?儿子都那么大了。”
苏牧忽然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翻开打火机盖,刚要点上,又皱了皱眉头,把打火机合上了,嘴里还叼着的烟无所适从地在她的眼前乱晃。
林然沉吟了一会儿,说:“抽吧,我公司还有事,得先走了。”
她并不介意男人抽烟,也可以理解男人抽烟喝酒的必要性,男人会抽烟无可厚非,只是抽烟对身体不好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之前他们玩闹时只要苏牧一拿出香烟,她便会阻止他,还为此想了一个特别冠冕堂皇的理由,她和廖晓宁都不喜欢吸二手烟,更讨厌香烟的味道。于是自此以后,苏牧在她们面前再也没有抽过烟了。
其实,苏牧抽烟的样子真的算是令人赏心悦目。
她还没结识苏牧的时候,曾经也看过他在黑夜里一个人打完了篮球,坐在球筐下,点上一支烟,静静地坐在那里,与他相伴的只有室外篮球场上形影孤单的路灯和烟尾的星火。那时候她正在四百米的红色塑胶跑道上慢跑,就这样看到了他。偌大的操场上,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可在林然的眼里,全世界似乎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那不是她第一次见他,却是她喜欢上他的开始。
后来她每天那个时间点都会去操场跑步,时常会遇上苏牧或一人或一行人在打篮球。她有时候会多跑几圈,只为了多看他几眼。
第一次见到苏牧是在大一军训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届军训大一新生和大二的被放在了一起。学校请了武警部队替他们特训,首长为了整顿纪律,一上来便给大家立了个下马威,把早上整队迟到的人都“请”到了主席台上,在众目睽睽和炙热的阳光下,一动不动站了个把钟头。那天,苏牧就在那“杀鸡儆猴”的队伍里。
首长大概以为自此以后会没人迟到了。结果没想到第二天竟然还是有一个人迟到了。那就是苏牧。苏牧又被罚了,罚得比前一天更猛,站了两个钟头。
无视纪律到这种程度,再加上他那颠倒众生的面容,想让林然印象不深刻都不行。
后来她因为廖晓宁才真正认识了苏牧。大一刚进来,人生地不熟的,她进了校学生会的调研部,部长就是廖晓宁。廖晓宁大她一届,和苏牧同届。
林然对廖晓宁的第一印象就是林黛玉,廖晓宁简直就是林黛玉的翻版。白皙如玉的皮肤,一个手掌能遮住的脸蛋,高挑的身躯,腿比她长一倍,却也细了一倍,怎么看都像被风一吹就倒的身子。
接触后才知道,廖晓宁绝对没有她的外表那么简单,否则怎么可能在这所“985”遍地都是精英的学校才大二第一学期就做到了校调研部部长一职。能力摆在那里,想让人小觑她都不行。
林然和她的关系好像是从苏牧某一次来他们部门找廖晓宁后开始慢慢变得热络的。
熟悉了之后,才知道廖晓宁绝对不是林黛玉级别的,也不是薛宝钗,也许更贴近史湘云一些。她虽没有史湘云般豪迈,却像史湘云一样为人开朗直爽,才情超逸。
廖晓宁总是会找她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两个还一同工作,林然和廖晓宁在一起的时间快比日夜相处的室友还多了。她曾听过有女生窃窃私语,说她就是廖晓宁的跟屁虫。她不以为意。
当然,除却廖晓宁待她诚恳这个原因之外,她这样心甘情愿做陪衬是为了苏牧。和廖晓宁在一起的时间里,她会经常遇见苏牧,他们就是因为廖晓宁而认识对方的。
她一直以为苏牧是廖晓宁的男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因为廖晓宁不止一次在她耳边说她有多喜欢多喜欢苏牧和她和苏牧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
现在的林然想起从前来,总会感叹,自己是那么傻,傻到那么容易相信别人,傻到以她们俩的友情至上,到头来,廖晓宁原来从没有把她当过朋友。也难怪她会被苏牧和廖晓宁叫成“小傻瓜”了。
“小傻瓜”这个昵称是被苏牧先叫出来的。有次她和他们吃饭,饭粒粘在了嘴边却不自知,被苏牧看到了,大笑特笑了一番,伸手替她把饭粒掳掉,顺带送了她“小傻瓜”这个称呼。后来他就一直这么叫她了。渐渐地,廖晓宁也这么叫了。
她还以为这是他们把她当好朋友才会这么叫她的。她怎么那么傻。
他们没骂她“大灯泡”,还让她对友情和爱情产生了憧憬,她兴许应该感谢他们的。
她自嘲地一笑,向苏牧挥挥手,大步迈向出口。
只是还没等她出去,她的右手被人从后面一把抓住,她被迫再次转身面对着苏牧。
苏牧一只手紧紧抓着她不放,另一只手牵着刚刚的男孩儿,他松开男孩儿,摸摸他的头,蹲下来凑在耳边对他不知说了一句什么,接着又站了起来。
男孩点点头,眼睛瞪得大大的,抬头对林然微笑,恍惚间,林然觉得这个笑很熟悉很熟悉,她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似的。男孩忽然伸出手,对她打了个手语。
她有些诧异,这个男孩儿竟然是哑巴!
她猛地仰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苏牧。苏牧笑了笑,仿佛在回答她无声的问题。
这是真的!可是……苏牧和廖晓宁的孩子怎么可能是哑巴?!她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她不知该笑还是该哭,只能尽量装作淡定,问苏牧:“孩子刚刚对我说什么?”
苏牧稍稍垂下眸,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看着她:“小宇在说‘阿姨,我爱你’。”
“是吗?”林然莞尔一笑,弯下腰来摸着男孩儿的头,“小宇,阿姨也爱你。”
她站起身来,看了看依旧被苏牧紧抓着的手,说:“苏牧,现在可以放手了吗?”
“最后一句。”苏牧斩钉截铁地说。
待林然点点头,他问:“小傻瓜,你嫁人了吗?”
苏牧的眼睛深深地望进她的眼眸,她连低头躲避的办法都被他堵住了,最后鬼使神差地摇了摇头。
半年前写的短篇,一共四章。
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文笔有些幼稚,剧情有点狗血
大家就随便看看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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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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