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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职难如登天 ...

  •   落日黄昏的景色很美,可是非常短暂。就像流星,转瞬即逝,唯有天空能证明它的存在。香港的人总是很忙碌,街上总会有很多人,至少在林秀秀的眼中就是这样的。

      透过走廊旁的窗户,外面得景物被金黄色的光笼罩着,很暖。

      地面与皮鞋摩擦发出的“哒哒”声停在离林秀秀的几步之外,戴黑丝框眼镜的中年男子嘴角挂着斯文有礼的微笑,"这位小姐,我们餐厅不用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您请去别家吧。"

      等了这么长时间,又是这句话。

      林秀秀失魂落魄的走出餐厅,她从没想过找一份工作会这么的难。已经跑了无数家餐厅,竟然没有一家愿意聘用她,做服务生,这已经是她对自己最低的限度了。

      她从小就喜欢画画,所以林秀秀在艺校毕业的的专长是设计。

      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连最基本的□□她也没有。身上穿的还是一套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连衣裙,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虽然不想承认,但这是事实。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穿名牌衣服的人永远都比那些穿地摊上淘回来的衣服的人所受到的尊重要多。

      林秀秀终于明白那个现在被关在戒毒所里的笨女人为什么会笨到去医院卖血了,这是最快速就可以赚到钱的方法。想到那个笨女人听见自己叫她妈妈那又哭又笑的模样,她就觉得特别刺眼。不就是一声妈妈吗,看在那笨女人为自己去卖血,叫了她一声妈妈就哭成那样,真是笨的无可救药。

      七拐八拐,不知在哪条路上绕了一大圈后,夕阳的余光落幕,林秀秀看到了熟悉的大厦。还好,没有迷路迷得连家都找不到。

      回到家,林秀秀把房间里能打开的灯全部都打开,客厅里的电视也把音量调到最大。做完这一系列事情,林秀秀感觉自己的心跳的不是那么快了。

      把身体蜷缩在沙发上,双臂环抱着双腿。她双眼无神的盯着面前的电视,电视里放着综艺节目《餐餐美食》,主持人正在唾液横飞的介绍大厨做的菜肴,像似在演讲般的浑厚声音在空寂的房里回荡。林秀秀通红的双眼瞪着电视上的菜,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肚子也打起了鼓。

      下一秒,她匆匆走进厨房,找到了几个番茄和剩余的米饭。经过二十分钟,厨房里传来了淡淡的糊味。

      手里端着一盘红彤彤看起来像一盘半熟的猪血的东西,白色的裙子上多了两个手印,林秀秀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屏幕上已做好的可口美食,又低头看了看盘里的饭,拿着勺子吃了一口。不算干净的脸上立刻变得胀红,表情十分痛苦。可她并没有把嘴里的饭吐出来,反而又接着吃了第二口、第三口,直到把这盘饭吃完。

      “原来,那个笨女人做的饭也不是那么难吃。”林秀秀难受的捂着肚子呐呐自语,自己才是做的最难吃的那个。要怎么办,她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自己,可现在竟然连饭都不会做,工作也找不到。以后每个星期都要去戒毒所看那个笨女人的,现在这副样子,一个星期还没到,她就快饿死了吧。不行,一定不可以被她看扁。林秀秀在心里暗下决心,她一定要适应现在的环境,一定要找到工作。

      电视依旧放着,林秀秀也依旧坐着,灯也依旧开着。时间,一点一点流淌。人们常说时光如梭,可她却觉得,时间过的很慢很慢,慢的就像一只老乌龟在地上爬。

      …………

      香港服装城

      位于中心商场的排排连锁服装店,高调奢华的装潢,玲琅满目的特色衣服,足以成为人们视线的全部焦点。

      “小何,现在是夏天,那件短衫应该挂在最外面,能让顾客一眼就看的到的地方。”画着精致妆容,烫着波浪卷发的女人吩咐着正在排摆衣服的女孩。女孩扎着清爽的马尾,一身粉白色的员工制服配上浅蓝色牛仔裤,白皙的鹅蛋脸上一双明亮的黑眸,让她看起来十分温柔清纯。

      女孩轻“哦”了声,把手里的一件白色镂空长袖衣和那件短衫换了个位置。

      紫色眼影的魅惑眉眼染上不屑,坐在店内软椅上的安心轻哼了下。真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请她,看她那副模样,都二十多天了,才卖出去一件衣服,真是中看不中用。试用期也快过了,到时候就找个理由辞了她,相信妈妈也不会怪她的。

      把所有的衣服排放整齐,擦了下脸上的汗,林秀秀规矩的站定在明镜的玻璃店门前。那些挎着名贵包包、穿着名牌衣服的贵妇名媛在她的眼前晃动不断,让她产生一种是在做梦的错觉。

      已经二十三天了,在这里工作她学到了不少她之前从没接触过的东西。之前,这家店的老板娘在街上被一个小偷抢劫,她无意中看见了,内心的正义感促使她帮了一把,现在想想,原来好心是会有好报的。

      “来人啊......救命啊........抢劫啦!”

      一条长龙的店面旁,镶嵌着清一色地砖的路上,林秀秀第二十次被以工作经验不足拒绝在门外,周围熟悉而喧闹的汽笛声萦绕耳边。她侧耳细听了下,只是这次,好像多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

      汽车行驶的马路边上靠着的小路,一个中年女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追着前面一个瘦小的男人。嘴里大喊着抢劫,前面男人是小偷无疑,但旁边的路人却没有一个人拦下。那瘦小男人不停的用手扒开前方的行人,一路快速的跑着,时不时回头望下后面紧追不舍的女人。蓦地,脚下一绊,快速奔跑的男人因为冲力太强,猛地扑倒在地,手里一直攥着的豹纹皮包也甩了出去。

      林秀秀揉了揉阵痛的脚踝,极速走了几步把男人前方的皮包捡了起来。由于地上的瓷砖很硬,男人摔得很痛,在地上捂着膝盖哀嚎的打滚了了半天也没起来。这时闻声而至的警察赶到,小偷也顾不得林秀秀怀里的包,踉跄的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跑了。

      “快抓住他......我的包...这位警官,你一定要把我的包追回来,那里有我给刚从银行里取出的钱....”追上来的女人拽着其中一个警察的袖子气喘吁吁的的叙述着小偷的罪行。

      “阿姨,你的包在这。”心急如焚的女人看见林秀秀递过来的包,激动地一把抱住,“太好了...太好了.....”女人脸上扑着一层薄薄的粉,眼睛的眼线画得细长,有一种妩媚的感觉。“阿姨,你应该打开包看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轻柔的女声淡淡的提醒,女人听了连忙拉开锁链检查了下包里的东西,确定没有丢失后,松了一口气。

      等女人的情绪平静下来,脸上又重新恢复了平常的端庄。面前女孩一双带笑的眼睛让她很有好感,若不是她的帮忙,可能就要损失一大笔钱。思及此,与女孩交谈过后,知道她找不到工作的事情,便毫不犹豫的让她去了她女儿安心的店铺做推销员,林秀秀就这样的找到了她的第一份工作。

      那个丢包的女人叫李兰,与丈夫在女儿三岁半的时候就离婚了。为了给她女儿安心一个好的生活,在服装界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本领,有了不小的成就。因为安心从小没有父亲,李兰为了弥补,对女儿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要什么就给她什么。使得安心认为在她的的世界,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安心在她的溺爱下长大,十分刁蛮任性,目中无人。

      “像块木头似的站在门口客人就会进来买衣服吗。”抚弄着指尖的水晶指甲,安心没好气的看着一直呆愣在门前的林秀秀。

      不需要任何回答,林秀秀只需要低眉顺眼的听着就好。从她第一天来上班,这位女店主就一直对她有种莫名的敌意,每天都处处刁难她。她是第一次做这份工作,有很多地方都不明白,她努力的在学习,在改进,安心的妈妈有时也会来店里看一看,提点她一下。

      在李兰面前,安心就暂时不会再为难她,她也不用在默默的接受她的无理指责。但等李兰走了,安心就会变本加厉。客人说衣服的花色不好看、说衣服的款式太老式她也要被骂一顿,虽然这些衣服都是按照安心自己的要求挂在店里的。

      但这些事对林秀秀来说不重要,能有一份工作,对她来说就已经很好了,她不敢再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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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时候你认为很简单的事情,其实它很难。— — — — —而你认为很难的事情,它却可以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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