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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看完了。看来讨厌杨又静的人不少。不得不承认,她和吴悠还真是天生一对儿——一样的自私偏执。话说她为了朋友做过什么?就敢欠上一辈子注定都还不清的债?她为了一己之私掏空父母,逼得丁大爷抛弃恋人远走他乡,把王若溪多年连房子都舍不得租得好点儿存下的钱一扫而空,让一直照顾她的顾亦哲放弃了估计是出国留学的钱,还顺手把刚认识没几天的善良警察也打劫了……说什么卖器官,还真是可笑的很啊,什么时候买卖器官可以这么方便了,想卖的时候就去市场上标价出售拿钱了?无非是一种变相胁迫。对比她之前做的事情,此人人品低下,毫无底线。如果她真的愿意为了爱人什么都做,最应该做的是自己去找袁侑京,卖了自己去贩毒都比连累朋友来的高尚。虽说我认同一个人为了爱情“虽至亲亦忍绝,纵为恶亦不让”,但非常讨厌利用别人的善良,摆出一副有情有义的嘴脸,做的却是缺德之极的事情。即使做坏人,也要做个坦荡的坏人。
    再说另外一只,吴悠在贩毒的第一天就应该想到这样的结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负责的自觉。即使做了替罪羊,毕竟也没冤枉多少。如果她真的不想连累杨又静,完全可以选择妥协,向袁侑京妥协,回到她身边。黑暗的归于黑暗,光明的归于光明。找刺激的人继续找刺激,平凡的继续平凡。可是最后,她还是被救了,而另一个替罪羊在这里连名字也没有出现。谁知道他或者她是否有爱人家人朋友呢?谁会在乎?恐怕连杨又静这样貌似单纯的人也不在乎吧。
    于是,此二人,一个坚持自己装酷不妥协,另一个要死要活,偏执地胁迫朋友。倒霉的都是别人……这些人中,看起来最可能欠她的顾亦哲其实也根本不欠她,当初没有接受她难道就欠她了,如今喜欢她难道也是欠她了?总之认识这样的人还投入了感情,只能说很倒霉了。
    杨和吴这样的活着,这样的爱情,完全可以当得上“不要脸”三个字了。如果爱情之花开在这样散发着恶臭的土地上,就该躲起来自己欣赏,而不是到处送给朋友参观以博取同情。
    偏偏现实中这样的人还真是不少,他们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披着各种伪善的外衣,隐藏内心的自私。无论是否触犯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她们都可以去死了。让该死的去死才是最好的结果。
    或许我也是偏执的人,对于伪善的小人极度厌恶,恨不得手刃他们以清净这个世界。不过,终究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择的,善良的人选择被情感挟持,也是心甘情愿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也是他们纵容了那些无耻之徒,纵容了伪善和自私。没有无缘无故的失去,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得到。不过如果每个人都坚持理性的原则和分寸,恐怕这世界就不需要小说了,因为没什么故事可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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