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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少年何识愁滋味 ...


  •   春夏秋冬,一年一年的四季就这样在书院有点清闲的时光中溜走。四年转瞬而过,当年的小小孩童也都长成了蓄势待发的小小少年。

      午后的阳光有点引人入睡,璃音坐在书院的藏书阁北面第二个窗户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书。

      这些年来璃音已经彻底不去上课了,干脆就自己来藏书阁翻书看。这么一天天的,居然就研究完了藏书阁里大半的书。四年的时间,璃音的身量拔高了不少,原本粉嫩嫩的脸蛋也逐渐有了轮廓,褪去几丝稚色。

      忽然有几颗果子从窗外投了进来,咕噜噜滚到璃音的面前。璃音一笑,捻起果子,拨了皮便开始嚼。

      “我就知道璃音在这里!”

      窗户边上忽然冒出了半个头,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直愣愣的盯着璃音,眼睛里却充满了笑意,红润润的嘴唇咧得很开,露出里面白亮白亮的牙齿。

      璃音瞅也没瞅那冒出来的头一眼,一巴掌朝那半个脑袋按下去,只听见窗外“啊!啊!!嘭!”的响声,然后便是凄惨的喊疼声。

      璃音叹出一口气,今儿这书怕是又看不了了。于是起身探出半个身子,只见到一人多高的窗檐底下的泥地上,横躺了两个抱头喊疼的家伙,那个喊得最亮的,还时不时从捂脸的指缝之中偷看几眼璃音,少年的肌肤有些黝黑,在阳光下呈现出泛着金的小麦色,是常年在校场暴晒训练的结果,旁边那闪着大眼睛感觉要哭出来的,不是尹洛又能是谁。

      窗台上的那人趴着,举起手中啃了一半的果子朝地下那躺得横七竖八的人儿说,

      “这果子好甜,今儿又是走哪摘的?”

      地下躺着的人立马爬了起来,也不记得先去拍掉身上的尘土,献宝似的说道,

      “甜吧甜吧,我就说让夏阳珩多采一些来给你的。。。”

      “明明就是你心急,说要快点带来给璃音吃我才没来得及多采的,哼,又不是你小子采,每次都先来邀功!”

      “你。。你。。。。”

      “哎呀好了好了是你采的全是你采的好吧,别哭啊可千万别哭。。。”

      。。。。。。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投下斑驳的阴影,照在少年们年轻而有朝气的脸上。

      少年何识愁滋味,璃音突然想起了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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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苏王朝十四年间,朝堂之上发生一件大事。

      事件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在凛镶城名声响当当的红街独秀艳出楼,有一晚来了一名贵客。

      这位出手阔绰的公子哥点了艳出楼的花魁丹玉姑娘,谁知小曲听得好好的,这多金的公子哥儿就要上前对人家姑娘动手动脚。

      有谁不知道,艳出楼的丹玉姑娘,冠材艳绝,弹得一手好琴,可是卖艺不卖身,乃是清倌人。想要见得姑娘的面,你还要足够有钱,足够登得了台面,足够懂得欣赏姑娘的曲子,才能入得了姑娘的眼,得见芳颜。

      那夜姑娘已是卖足了妈妈面子,不忍艳出楼生意受损,才折身为那公子哥弹琴,谁知公子哥竟不识好歹,趁着几分醉意,众目睽睽之下意欲剥去姑娘的衣物,要强上人家!

      周围的人意欲阻止,却听得公子哥口中狂言不断,什么我家有什么权什么势,你们能奈我何云云。

      于是全天下的男人都愤怒了,此等禽兽之事都做的出来,还那么嚣张,于是几个看不下去的恩客上前想拉住公子哥,却不料拉拉扯扯间,公子哥怎地那么不经揍,稍许挨了几拳几脚居然就给一命呜呼了。

      老鸨见出了人命也不禁慌了起来,可是还未来得及报官,就见一群人来势汹汹,看见那倒在地上两眼翻白的公子,已然全无生气,便红了眼的开始砍周边的人群,见着一个砍一个,碰着两个砍一双。本是人间天堂的艳出楼,瞬间成了人间炼狱。

      泄完愤的暴徒抬起自己公子哥的尸体一路扬长而去,看也不看那些惨死在自己刀下的无辜百姓一眼,仿佛那些人,在他们眼中就如蝼蚁一般。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那一夜,十里红街当真变成了“红”街,血腥之气蔓延其中,曾经风光几时的艳出楼,就这样被笼罩在一片血腥之中,死气沉沉。

      都城重地,发生此等骇人听闻的血案,本该是官兵立马上门缉拿归案。天子脚下,岂容如此暴徒。然而人们期望之中的审判并没有来临,此事竟如石子投入死水一般,一番涟漪之后了无动静。愤怒的人们开始奔走相告,寻找那富贵公子哥的任何蛛丝马迹。官不替我们查,我们就自己查!

      渐渐的,民间坊里的传言开始指向同一个方向,都察院左都御史,王乾。

      至此不关己事的群众了然了,制定司法之人犯法,难怪治不了罪。律法都是人家制定的,怎么治罪?

      死了至亲的群众愤怒了,天子犯法尚与民同罪,此等朝廷的蛀虫,自己独子枉死却迁怒于无辜百姓,自己的孩子是人,我们的亲人就不是人了?就算是制法者又如何,如此恶行,又岂能被宽恕,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如踩蝼蚁,又怎能良心得安?事情发生之后案件被强压而不逮捕杀人者审理,又岂能堵住大众的悠悠之口?放任如此之人继续担当此等和民生生生相关的要职之位,那么我琅苏王朝的律法又有何公信可言,又会有谁服这个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少年何识愁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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