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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   3-4.
      我得说那天晚上我的感觉很不错,这使我相信大人们之所以对这些事儿讳莫如深,是因为那确实如同经上所说的,亚当和夏娃也不能抵制的诱惑。我记得我在沙发上解开他的衣服,开始他几次推开我,但是最后他还是顺从了。沙发上太小,我不能尽兴,所以我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拖到床上去。我那时觉得他有一种很可爱的温驯的品性,就像我之前所形容的,他睁大眼睛望着我时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不过现在我想那大概就是他所谓的“被疯狗咬了”的表情。
      我醒过来的时候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我那位未来室友——他蜷成一团,睡在沙发上,身上穿着衣服,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因为我睡着前我还记得他被我压在身下。接着沙发上那一团人形动了动,他醒了,并且爬起来。我向他说了“早安”,他似乎没有回应我,只是从地上捡起外套就出门了。
      我以为我在早餐时能看到他,但是却没有。吃午饭的时候他也不在,四点钟喝下午茶时他仍然不在。他的座位始终是空的,前面也没有摆上刀叉和餐盘。他不在这里,但是我惊奇于这屋子里的每个人都并不为此感到惊奇。他们的神情和态度就好像那个座位上本来就没有人坐一样。我向福尔摩斯夫人询问他的下落时,这位母亲居然并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她只是含糊地告诉我“也许晚一点时候你会见到他”,接着她就绕开了这个话题,转而继续和我母亲讨论不同产地的红茶应该加入牛奶的比例,好像那才是世界上顶级重要的难题。

      晚餐前我在花园里散步时,我偶然遇到福尔摩斯家的厨娘梅尔森太太,她正吃力地搬运一大桶新鲜牛奶。我快步走上去,帮她把牛奶桶搬到厨房去,她感激地望着我。
      “感谢您的好心,先生。”

      “啊,不,”我说,“感谢你的好手艺,夫人,我在这里的每一顿都吃得心满意足,你的厨艺真是太棒了。”

      我可以说我的赞美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很久以后迈克罗夫特还告诉我,福尔摩斯家的人是忍受不了手艺不佳的厨子的,这使得这位厨娘兴奋得满脸放光。
      “您喜欢真是太好了,这里很少有客人来。”

      “千真万确,夫人,我几乎都不想走了。”

      “……”听了我这句话,她突然沉默了一会儿,盯着我看,“您多大了,先生,我猜您年纪还很轻。”

      我告诉我刚过十七岁,马上就要上十一年级。她用一种同情甚至可以说是怜悯的神情看着我,后来我在我的房东哈德森太太脸上也看到过这种表情,一模一样。
      “我知道讲这些话不好,先生,”她叹了一口气,“歇洛克少爷在村子里名声不是很好,在本地没有人愿意跟他结婚。”

      我很想追问她为什么这么说,但是她已经不打算再和我攀谈了,而是弯腰拨亮了炉子里的火焰。我只好问她在哪里可以找到歇洛克,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迟疑地说:
      “如果他不在屋子里的话,……林中小屋,也许。”

      我不确定她所说的“林中小屋”是在哪里,但是房子后面有一片茂密的枞树林。我推开花园后门的篱笆,一直朝树林深处走去。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我们全家还住在苏克塞斯,我家的院子里也有一间林中小屋。那还是我父亲亲自为他的两个孩子搭建的,我哥哥经常带着我顺着树干爬上爬下,小屋里藏满了孩子们收集的各种战利品。那可以说是我的一份美好回忆,但我隐隐嗅出,我现在要找的地方,不是这样。太阳已经下山了,墨黑的暮色从天空缓缓降落,而深秋的浓雾从脚底慢慢漂浮上来,它们在半空当中纠结在一起,使得我前面的树林都只剩下一道道黝黑的剪影,像嶙峋的兽伸出尖尖的爪牙。实际上我才走了十分钟的路,但我却觉得自己在迷雾里转了很久似的。直到我看到有一间小屋出现在一棵大橡树上,就像是漂浮在半空中的岛屿,一截梯子软绵绵地从树干上垂落下来。绳梯很结实,我抓紧了绳子用力往上爬,直到我的脑袋钻进小屋里。起初我眼前一片黑暗,一股巨大血腥气息扑面而来,既黏湿又滑腻,完全封住了我的口鼻。
      我浑身发冷。
      这个时候灯亮了,而我的眼睛也逐渐适应了黑暗。我发现我眼前横七竖八躺满了死去的兔子,它们全都肚皮大开,肠子顺着雪白的绒毛流到地板上,糊成一团。它们有的眼睛圆睁着,而有的脸上却是两个空洞的血窟窿,绝大多数都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肢体散落了一地。我咬牙继续往上爬,直到我整个人都爬到小屋里。我一怔,接着抬头往上看,我看见一只兔子被细绳吊颈,挂在天花板上,整个身体被重力拉成细长的一道白影,摇摇晃晃。一旦我站直身体,它那冰冷僵硬的后爪便飘荡着拂过我的金发。
      歇洛克·福尔摩斯手里提着一盏马灯,这是这间小屋里唯一的光亮,冰冷的光圈落在小屋空荡荡的四壁间,隐隐照出黑褐色的斑斑血迹。他另一只手里拿着手术刀,刀锋在暗处闪烁出一点耀眼的光芒。他背后摆着一张桌子,一只大白鹅仰着脖子,躺在桌子上,肚皮已经被掏空了。
      “你害怕了?”

      “不,”我牙齿打颤,但我还是强装作自己不在意,“我不害怕这个,我以后打算念医学,我很好奇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死兔子?”

      “哦,没关系,”我那位未来室友满不在乎地回答我,“我会把它们送回厨房的,厨娘梅尔森太太会把它们烹饪得很好,一丁点儿也品尝不出来它们都是死于非命。从生理学角度来说,生前造成的伤痕和死后造成的伤痕差别就像南瓜和土豆那么大。不过在餐桌上,它们倒是没什么差异。”

      “你在做什么实验吗?”

      他根本回答我,而是反问我。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只是来找你吃晚饭。”

      “我会的,但不是现在,你头顶上的那只兔子现在还需要我,”他摇晃了一下他的手术刀,“不过你可以现在就回去了。”

      他说这话就等于在下逐客令,我只好悻悻地顺着绳梯爬下去了。但是一直到晚餐结束,他根本就没有出现。顺便一提,这顿晚餐我主要精力放在了蔬菜沙拉和面包身上,餐盘里肥硕的蘑菇填鹅啦、泛着油光的烤兔子啦什么的,对我来说诱惑力没有头天晚上那么大了。
      晚饭后,我闷闷回到他的房间里,他还是不在。屋子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周围安安静静,只有壁炉里的木柴偶然发出巨大的爆裂声。我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书,我都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那本书顺着床沿滑落到地毯上。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时,我突然发觉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回来了,他裹在薄毛毯里,睡在沙发上。他大概相当冷,像颗核桃一样,皱缩成很小的一团,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了。我猜他准是后半夜才回来睡觉的,我记得半夜里我因为口渴醒过来一次,起身喝了点苏打水,那个时候我能确定屋子里还只有我一个人。他会这么做一点也不奇怪,按他的说法,谁愿意被狗咬了之后还主动送上门去,继续给疯狗咬呢?
      清晨的阳光沿着窗台漏进来,夜晚的寒意还没有完全从屋子里散去,但是男仆已经有节奏地敲着我们的房门,接着推门进来叫我们起床。因为我的感恩节假期快结束了,我得赶回学校去,并且福尔摩斯夫人已经安排她儿子送我。男仆进来时颇有兴致地分别看了我们俩一眼,因为床和沙发位于房间的两极。以我对佣人们固有品性的了解,这个八卦很快就能传到村子的另一头去。

      为回阿什比德而雇佣的这辆四轮马车相当小,两个人坐进去就将整个车厢挤得满满当当。当马车夫扬起鞭子,驾驶着马车歪歪斜斜地行驶在乡间小路上时,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犹豫,打算主动和我那位未来室友说说话。但是我的决心下得有些迟了,因为他已经头靠在马车窗旁,沉沉睡了过去。我盯着他看了看,他睡得很香,嘴角边淌出的口水隐约可见,马车一路上的颠簸都不能让他清醒。直到马车骤然一个急停,我靠着紧紧地抓住身下的座椅,才勉强保持平衡。而我旁边那位陷入梦境的家伙可就没这么幸运,他毫无提防,整个身体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砰地一声脑袋结结实实撞到了车厢低矮的车顶。
      他惊叫了一身,捂着脑袋,问:
      “到了吗?”

      “没有,”我往车窗外看了看,“到约克夏的边界了。”

      他转动了一下眼珠,好像是为了让自己清醒过来。紧接着他用力打起了喷嚏,一个接一个,唾沫都快飞溅到我脸上。他慌忙把手伸进马甲口袋里,想掏手绢出来。他掏出来一截白色的手绢,手绢的一角绣着鲜红的A.I.两个花体字母。他突然盯着手绢,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又把它重新塞回怀里,就好像那是他所珍视的一样收藏。——那个时候我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等我终于知道我们之间从一开始就太拥挤了,“关系”这个单词里是容不下那么多人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我瞟了他一眼,沮丧地发现他的鼻涕已经快流到嘴角。我只好掏出我自己的手绢,递给他。他毫不客气地接过我的手绢,将脸埋进去,发出一阵巨大的摁鼻涕的声音。在他做完这些在我看来简直是粗俗的举动,他居然将我的手绢揉成一团,理直气壮地递还给我,并且说谢谢。我情不自禁地感到一阵恶心,我接过我的手绢,迅速地打开车窗,扔了出去。

      “实话说,我没有能从牛津毕业,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我在伦敦根本没有正式工作,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得靠家里接济,”他转过脸来,看着我,“我猜我妈妈没有跟你说这些。”

      “恩,”我冷冰冰地回答他,“但是我现在知道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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