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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我愿为情黄泉下畅泳。《南宫勋的小剧场》【11】 我叫南 ...

  •   我叫南宫勋,南宫律是我的双胞胎哥哥,曲莫依,是我们第一个朋友。
      本该来自中国的南宫家族在我们祖母与爷爷那一辈迁移到了法国,父亲娶了一位美丽的法国女人,生下我们,我们体内,还是留有东方人的血统。
      从小我们便被告知:你们将来是要继承南宫集团的,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我们在人群中是异类,被所有人敬而远之,没有朋友,没有童年,幸好我有哥哥和妈妈,我不孤单,那时候便是这么想的。
      直到五岁那年...
      我们是亲眼看着母亲被杀的。
      母亲紧紧的抱着我和哥哥,用生命保护了我们。
      我记得,血染红了哥哥的衣服。
      母亲的葬礼上,两天未开口说话的哥哥在母亲的灵柩前抱着我说。
      “勋,我会一直保护你,除非我找到了另一个我要保护的人。”
      我依然泣不成声的哭,直到在哥哥的怀里晕倒,从头到尾,哥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后来,小学,中学,高中,那种背地里的声音一直滋生着我和哥哥心里的黑暗。
      “看,那俩人没有妈妈,不知道是哪来的野孩子。”
      “是啊,也不跟人说话,天天就俩兄弟腻在一起,不知道每天那么开心在说些什么。”
      “离他们远一点,他们背后可是有背景的,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
      漠视,只有漠视。
      直到我们也开始反击,并以这为乐趣。
      “知道吗!南宫两兄弟把学校的校霸给揍了。”
      “我知道!下手可真狠!肋骨都断了!”
      我和律几乎是一个磨子里刻出来的,不过是习惯,动作,说话的语气,没人任何人认得出来,包括自己的父亲。
      那时头发的颜色还没有染,我们俩的发色都是金黄的,唯一的区分方法,就是刘海的方向。
      我的是向右分的,哥是左分。
      刚上初中的我们,整蛊的东西也多了起来,比如说那些花痴女生。
      年龄的增长,我和哥哥的样貌便越来越出众。
      这所学校是小升高的贵族学院,也是法国大学录取率数一数二的前几名,但每个人都知道,那不过是金钱造次。
      只是一个转身而已,抽屉里便多了封粉色的信,是放在律的抽屉里的。
      我拿了出来,打开看,果真是封情书,我没告诉律,放进了自己的书包里。
      放学后,我跟律说要去办事,而他说他正好也有事情要处理,于是约定等会打电话在集合,他同意了,我便开始我的整蛊计划。
      提前将刘海拨到左边,然后去了信上所说的地点。
      一个女生等在那里,不是我们班的。
      果不其然,她看见我后并没有认出我是谁,而是傻乎乎的对我表白。
      “南宫律同学,我是B班的乔蒂·斯蒂夫,我很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
      我打断她,语气平静,“为什么喜欢我?”
      是脸吧,自己这张长的过分好看的脸。
      她显然是有所准备,“因为律同学成绩很好,一定是家庭的原因,律同学才很温柔,我一直很仰慕律同学,我喜欢律同学很久很久了。”
      “是吗。”我微笑的说着,把插在口袋里的手拿出来,一封粉色的信展示在她面前,“原来你这么喜欢律啊,可是,你好做作,而且我根本不是律呢,这么喜欢他的你,也没认出来吗。”我一边说着,一边撕去那粉色的情书,一下一下,就像把那女生的心给撕碎一般,然后指甲大小的指缓缓从我手心飘落,掉在地上。
      下一秒,那女生双眼盛满泪水,“南宫同学是混蛋!”在下一秒,逃一般的跑走了。
      “勋。”
      哥的声音。
      我回过头,正好看到律梳着我的发型向我走来,他看了一眼我脚下的碎屑,微微一笑,“咱俩抵平了。”
      哥当然不会怪我,因为在某些事物上,他和我一样恶劣。
      就这么愉快的长大了...
      直到高一的暑假,我们收到一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很平常,以我和哥的成绩,这并不是第一次,然后我们有兴趣的是,上面所提的宝藏,于是立马动身,飞去中国。
      那是第一次见到曲莫依,在史莱克的会议室。
      她是最后一个到来的新生,奇怪的装束,太过一般的脸孔,找不到任何令人惊艳的东西,捆绑的高高的长卷发,低调的褐色,冷静的回答校长的问题,那个明明应该是一个普通人的,一个叫曲莫依的普通人,我却相信,在场所有的人,都对她产生了兴趣。
      因为没有气息。
      是的,感受不到她的任何气息。
      这对我们这些过分聪明的人来说是种威胁,因为看不到她的心,不能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她看起来虽是一副瘦弱的样子,反应速度却很快,本就敏感的众人在听到一丝声响后立马看向她。
      还是一副轻描淡写的模样,没有任何惊慌。
      可是,没有预兆的,她突然弯起嘴角了,然后笑了。
      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我努力移开自己的目光,看向律,他也看呆了。
      阳光。
      那笑容好比阳光,直直照射进我们的心里,那种人,本应该远离的,离得越远越好的,可她偏偏,救了哥。
      霎时,女生身上有种帝王的威严,压的那打斗的俩人停下手。
      随后检查伤口,四个字,血肉模糊。
      很严重,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
      在消毒时,哥显得更激动了。
      那杨柳般微颤的身体,使哥感到很着急,因为他会把这些因素归根到自己身上,他大声的向女生吼道,“为什么要救我?我们根本不熟吧!谁让你救我的!!!”明明是应该远离的东西,为何她却要贴近我们。
      我明白哥的想法,就像在刚才的混战里他本能的把我推开一样,他觉得,保护我是他的责任,而那个女生,却保护了哥,那这又算什么。
      她真的很直接,一点也不绕弯子,没有以前那些向自己表白的女生的虚伪,她嘴角一弯,依然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道:“因为划伤了就不帅了呀...”
      心里仿佛有根弦绷断了,然后数十年的情愫在心里爆发。
      哥哭了,连母亲葬礼都没哭的哥,抱着那个女生,哭得像个孩子。
      或许那个叫曲莫依的女生自己都不知道,她那一笑的模样,像极了自己母亲。
      如果有一天,哥对我说,他不在保护我了,而是要去保护那个叫曲莫依的女生,自己一点都不会意外,我想那时候我会说,加我一个。
      幼时,我们没能保护好那珍贵的东西,现在,我们再也不要失去。
      “勋!!!你又打碎了我的杯子!!这是第三个了!!”
      曲莫依的怒吼声从厨房传来,我弯起嘴角,知道是哥又出卖了我,不过却意外地开心,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没有尽头。
      永永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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