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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个邓肯爵士 ...

  •   在《雇佣骑士》初次登场,他还是个刚死了侍奉的骑士,同时成为新骑士的十六岁少年。
      他个子很高,其貌不扬。
      成年后身高近两米,因此通称“高个邓肯”,国王伊耿·坦格利安五世最忠诚的朋友,连死都和好基友国王死一起了。

      根据原文,他初体验是抚养他的老骑士为领主赚了一笔钱,于是带这孩子去妓~院了解人事,哦,那时候他的确是孩子,十三岁,被性~服务了一把。
      十五岁和酒馆女仆有了初吻。
      ……顺序错了吧,少年!

      什么是骑士?

      信奉七神,锄强扶弱,忠诚护主,守卫七国。

      邓肯对这个名词的向往与忠贞堪比《龙枪》的大悲剧史东。他在白杨滩比武大会,连找个人证明他是骑士都很艰难,衣衫褴褛没人认囊中羞涩的少年,单凭一句“某某死前封我为骑士”,根本无法获得采信。
      因为他是骑士系列男主,总算有点主角好运,王室第一继承人贝勒王子为他担保,使得他得以参赛。

      路边偶遇的小光头,那个口出狂言的小鬼,其实是国王第四子的第四子,伊耿王子,当王子坦白身份并道歉,邓肯的心理活动为“当一个人渴求一样东西时,仅仅为接近它而扯个弥天大谎。”另外根据他无法坦然为别人授为骑士……
      他如同史东,撒了一个重大谎言,他根本没有骑士资格,抚养他教他武艺的老骑士走得太突然,还来不及让这个少年成为骑士。
      讽刺的是,在奇幻小说,没这个资格的人实心实意最符合骑士信条。

      白杨滩比武大会,为了锄强扶弱,他对抗骄横的伊利昂王子,陷入七子审判,最终丧命的却是世人公认的未来贤王,国家第一继承人,御前首相贝勒王子,卒于三十九岁。
      本该成为王的人死去,而一个雇佣骑士活下来。
      邓肯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思考着,也许有一日,他可以比一位王子更重要,能做的更多,这并非自负,而是他终身信奉骑士精神,至死方休。

      然后,伊耿王子继续用伊戈这个假名,当他的侍从,希望从他身上学习。不得不说,伊耿的爹其他事情上做了不少傻事,但是在这件事英明极了,给儿子找个合适的终身基友太重要了。

      《效忠骑士》扯上地方贵族冲突,《神秘骑士》邓肯二人组卷入第二次黑火叛乱。
      他会为一个平民姑娘冲撞当权的皇子;会为一只老死的阉马落泪;为了阻止一场无意义的争斗用刀锋压进自己的脸颊;拒绝一匹好马当谢礼转而选择了一缕姑娘的红发……
      他和王室纠缠不清,两位坦格利安都在梦中梦到了他的未来:一个看到会因他而死一位塔格里安(即贝勒王子);另一位则看到他成为一名坦格利安(没错,就是上章伊耿陛下)的御林铁卫。
      在预言实现之前,这位邓肯很清醒的……压根就不信所谓做梦做到的事会成真。对比那些想龙想的啥都不顾的坦格利安,邓肯真是太讲实际了。
      另外比起伊耿陛下那诱惑的受气质,邓肯……邓肯浑身洋溢着直的不能再直的气息,让人遗憾感到完全没有丝毫掰弯的可能,所以苦了陛下了。

      《神秘骑士》里,马丁提出了两种典型的骑士:
      一种是蜗牛骑士,以壳伪装,为了钱啥也不管,他的确有良好的武艺,但是他为了金币会打假比赛,靠贿赂操纵决斗顺序,甚至为了钱杀人。
      不过,我对他并没有太多恶感,他可以说除了打假赛,相当率直,面对邓肯,这位胖老头乌索尔爵士交了老底,甚至建议邓肯学习自己,这样更容易生存下去,还能活得很好。
      他和邓肯说了不少,虽然我搞不清这是马丁在短篇里面没法详细弄个大伏笔,而让这胖老头代言,还是另有玄机,但是我相信,这个老头的绝高决斗水平不是白来的,年岁也不是白长的,他道德底线并没有邓肯那么高,但是他自有自己的哲学。
      邓肯那高大身姿的确有利用价值,但是他会带来的麻烦也不少,老头允诺,你跟着我,我们一块赚钱,而我还将把我的武艺教授你。
      ……邓肯,马丁真的没为你开金手指吗?

      我想,蜗牛骑士也许无法忠诚执行骑士准则,但是……可能他年轻时代,也曾衷心希望遵守,只是他高强的武艺抵不上残酷的现实,所以他学乖了。
      很多人学不乖,例如抚养了邓肯的老人,那个老人贫苦一生,死后只有一个可以看到日落的山丘坟包,但是他曾经效命洒热血的领主大人,有谁记得他,他的侍从邓肯面临七子审判,除了六个人站在邓肯一边,其余所有人都退缩了。

      原著里这一段很让人心酸。
      ——
      “邓肯缓缓地驾过篱笆,观看席上挤满了骑士。“各位大人”,他高呼道,“你们是否还记得艾兰派尼其爵士,我是他的侍从。我们曾为你们当中多位效力,同厅而食,同殿相寝”,他看到曼费德唐德利安坐在最高处。“艾兰爵士曾在你父亲效力时负过伤”,那位骑士立刻转过头和一位女士私语起来,似乎压本没听见。邓肯不得不向前走,“兰尼斯特大人,艾兰爵士曾经在比赛中击败过你”,灰色雄狮低头看着他的手套,甚至不曾抬起过眼睛。“他是个好人,教会了我如何做一名骑士,不仅仅是剑术和枪术,更是荣誉。骑士匡护无辜弱小者,我如是履行,而现在我需要再一名骑士能够和我站在一起。一个,就够了。卡隆大人?斯万大人?”,卡隆爵士悄悄对斯万说了几句,后者忍不住轻笑起来。

      邓肯在欧索布瑞肯爵士面前止住缰绳,“欧索爵士,谁都知道您是个伟大的骑士。我恳求你,加入我们。以旧神和新神的名义,我拥有正义的理由。”

      “也许是的”,欧索爵士好歹回了他的话,“可那是你个人的事情,不是我的。

      并且我并不认识你,孩子。”

      邓肯心如刀绞,他来回在这些冷血的动物面前奔驰,“你们当中就没有一个真正的骑士么?”。他怒吼着。

      一片沉寂。

      ……是的,满场的骑士,但是真正的骑士寥寥可数。
      但是,至少还有六个人愿意为了公理和正义而战。

      蜗牛骑士对邓肯坦言有人买凶杀人:“预付六个金龙,死后再赏四个。要买骑士的一条命算是绰绰有余了。您该心存感激。若是他出价更高,我可能得把矛尖戳进你的眼窝呢。”
      为什么他没有拿下那四个金币,而是放过了邓肯?
      因为,他也听过白杨滩比武和七子审判。
      如果蜗牛骑士当时在场,他会不会出场为邓肯而战?为了这种一个子也拿不到的穷骑士,为了所谓的正义去挥舞自己的长枪?
      我想说也许他真的会。

      “我或许并不在杨滩镇,但斗武于我息息相关。我观望远方的比武,一如学士观望星移斗转。我得知在杨滩镇,一名雇佣骑士引发了一场七子审判,结果‘碎矛’贝勒死于其弟梅卡之手。”乌索尔爵士坐落椅中,伸展双腿,“贝勒王子为人敬重,明焰王子也是高朋满座,他们想必都很难忘记他受放逐的原因。想想我的提议吧,爵士。蜗牛或许会在身后留下粘迹,但小小粘液于人无害……若您与龙共舞,只会烈火焚身。”
      蜗牛骑士如此说,他知道邓肯惹怒了王室成员,却依然愿意拉他入伙,多少也怀着希望他好,希望用自己那并不算多么强健的双臂……守护出一个正义的热血的青年。

      再次说,马丁你对邓肯真好。

      除了蜗牛骑士这种实用主义者,还有邓肯这种,始终保持自己的荣誉和尊严,并且永不放弃自己的底线。
      在《神秘骑士》,还有另一位和邓肯类似的少年骑士——格林顿·鲍尔。
      他还只是个十六岁少年,几乎和当初在白杨滩战斗的邓肯一般年轻。

      “我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为了获得骑士称号而苦练。我在会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在第一颗乳牙脱落前就打掉了一个成人的牙齿。我决心在白墙城建立起我的名声,并赢得龙蛋。”
      ——那么无畏和青春,几乎是中二少年。

      但是后来蜗牛骑士说出了他的老底——“这孩子和他的姐姐在青楼长大,就是那个叫猫咪窝的地方。一文钱简妮(鲍尔的母亲,一个普通妓~女)死后,由别的妓~女照料他们,时时向他灌输他母亲唠叨不休的关于他是火球(王国内战里战败方最强骑士)遗种那一套。一个邻近的老侍从训练了这孩子,但他自己是个侍从,所以无从授予这小杂种骑士称号。但半年前,一队骑士碰巧路过妓院,某个名叫摩根·邓斯塔波的骑士醉里瞧上了格伦顿的姐姐。无巧不成书,那姐姐还是个雏,邓斯塔波又没足够的银子付她的初~夜。因此讨价还价之下,摩根爵士授予了她弟弟骑士称号,就在猫咪窝二十个目击证人面前。而后他乖巧的小姐姐牵着他上楼让他开了苞。就是这么回事。”

      几乎让人心痛的自尊以及不时夸耀父亲之下的脆弱,鲍尔是个好孩子,当后来这场比武会变成上次战败方的贵族集合聚会,他们还想卷土重来,于是鲍尔得到指示——请你故意落败,然后你会获得拉拢和职位。
      少年拒绝了,于是他被诬陷偷了龙蛋,严刑拷打。
      最讽刺的是,他被勒令要故意战败而对战的敌手,就是当年内战他父亲侍奉君主的子孙——这是多么爱恨情仇的纠结关系啊。

      在这个短篇,马丁通常不叫鲍尔少年,而是——“男孩”。
      他几乎还是个孩子。

      “他是个私生子。私生子个个是贼,非奸即盗。血统自会证明。”——对那些自诩为高贵血统的大人,这就足够杀了他。

      男孩受到了野蛮的殴打。面部淤青肿胀,若干牙齿被打断或是打落,右眼滴血,胸口上下尽是烙铁留下的鲜红破裂的伤口。
      左手有三枚指甲已被拔去。
      然后他用比武取得胜利证明自己的无辜(说实话,我觉得光靠比武打赢就说明无罪这种事太蠢了)。

      另外,马丁在短篇里善良很多,至少我很萌的鲍尔没被马丁宰掉。

      最后的最后——

      有人提出,邓肯的子孙,很有可能是布蕾妮·塔斯,群鸦的盛宴第十章,布蕾妮回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破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另外布蕾妮罕见的高大和有力气,和邓肯类似,最神似的是精神气质,布蕾妮整个就是骑士精神的化身。
      如果真如此,就太振奋了。我将期待伊耿的子孙与邓肯的子孙再相逢——注意哦,伊耿那边最显眼的是丹尼莉丝,而邓肯这边是布蕾妮,性别刚好和百年前的祖辈相反。

      就个性方面,邓肯和布蕾妮显然很讨我喜欢,但是不是那种我对詹姆或提里昂的怜惜混杂爱,更近似于尊敬。他们显然也背负了作者给予的厚望,与当代历史的风云人物有联系,而且必然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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