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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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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这样。温宁再度火了。
强调,温宁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每次走红都要通过“王子越”三个字,这让她着实不爽。
果真粉丝是由女性组织的生物的话,就是无比之强大的。
那时,讨伐温宁这件事情,很火。
温宁怒。
关玲玲急。
席佩佩急。
毕竟是好友。毕竟……她们也是个中缘由之一。
王子越再度绅士:
在度娘的头顶盖上发了帖子。
“我觉得同学之间还是关系和谐点儿好,不是吗?大家这样剑拔弩张的没什么意思。况且个中缘由也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旁人怎么说都是讹,无论是讹谁。”
“所以请大家收手吧,不要再关注这件事情了。”
“大家相信我好吗?”
“谢谢了。”
诚诚恳恳。
所以粉丝的气焰顿时湮灭了,王子越都这么说了,还能怎样?不过……说辞的不严谨性会因为“八卦”这种物质而产生出一系列新的物质,比如:
“你说是不是因为喜欢所以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呀?”
或者截然相反的:
“你说王子越该不会觉得她很特别就喜欢上了吧?”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不大。
但是,强调的是,这是在校园,如狼似虎的校园,八卦比病毒还要快的……校园。于是几个粉丝一拍即合,觉得推测道理性太强,所以直接下了定义:
温宁喜欢王子越所以故意引起他的注意,王子越发现这个女生很特别长得也过得去(夸情敌好看这不是吃饱了没事儿做么)于是乎在一次对视之中,产生了爱情的火花。
这是一个扑倒与反扑倒的事情。
所以王子越的言外之意是:这件事情的性质从公众性变成了私事。
既然是两口子之间的私事,她们只需要拿着板凳,嗑着瓜子看热闹就好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现在成了我喜欢骚包?”
当席佩佩和关玲玲将这一悲剧事实告诉温宁的时候,她就是这么回答的——完全的不可置信,她甚至想把所有女生的脑子全部撬开,看里面是不是都装的是黄色料子。
简易逻辑没学过是吗?
席佩佩沉吸一口气,严肃深沉地纠正道,“不,应该是……你们俩,‘被’恋爱了。”
嗯,没错,这一个“被”字放在这儿可是鬼斧神刀。
温宁正想提刀杀到16班去,砍了骚包一了百了。
而对于另外一个当事人来说,这就不是一件值得愤怒的事情了。
何晏:“恭喜,你的‘名誉’终于保住了。”
都成私事了,再如何“谣诼”,也是——打是亲骂是爱,爱到不行用脚踹。
何琳:“所以你这是为了自个儿的名誉‘以身相许’了?”
王子越看着一唱一和的兄妹俩,差点儿一口气没吞下去。
长腿一抬,翘在桌子上,手转着笔,邪笑,“以身相许?其实也不是不可以试试看。”
何晏落井下石:“你的意思是,你还真有了兴趣?嗯?毒贩子?”
何琳笑。
王子越看着何晏的俊脸,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别忘了,你也有粉丝。”
何晏不置可否。
何琳深感不妙。
王子越浅笑,目光深幽,语气淡定,“原来,‘特别’一回,是真的会让心仪对象关注到自己的。”
何晏沉默。
何琳反应几秒……笑了。
王子越一旦有主了,何晏就会变得抢手,这就意味着,下一个被“特别”的,应该就是何晏了吧?
不过,已经有了“谣诼”这一招,还会有什么奇招呢?
又是期待,又是令人恐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