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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1 年轻的牧场主人】 ...


  •   纽西图的春日早晨,明媚的阳光好似成熟的麦子般,色泽饱满金黄,隐约还带着点儿谷物的甜香。碧蓝如洗的苍穹下,大片的绿荫与森林因着光影作用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绿,其中盛开着星点的白色野花。一幢幢红瓦尖顶的小屋错落有致地点缀在这油画般斑斓的画面间,美得彷如童话中才会出现的景象。

      这里是个很普通的田园小乡村,地处欧罗巴大陆西北部,人口不超过五百,冬暖夏凉的气候赐予了这片土地充足的阳光和水分,打造了一幅与世无争的天堂画卷,同时,无忧无虑的舒适环境也造就了小镇居民们有点儿懒散但十分热情的爽朗性子。

      景洵的一天通常开始于早上八点。

      被太阳透窗而入的光辉从睡梦中叫醒,景洵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将身体舒展开,然后才起身下床。先去洗浴室刷牙洗脸,镜子中的年轻人有着较一般东方人线条略显深刻的五官,皮肤综合了西方的白皙和东方的细腻,浅琥珀的瞳色显得极为温柔。

      这是个能够让人眼前一亮的漂亮青年,美中不足的是,此刻,他微卷的头发乱糟糟得如同鸡窝,蓬松程度直逼某些非主流发型。

      那些天生直发的人永远不会懂得自然卷的苦恼。

      冰凉的水驱走了最后一点困意,景洵把满头乱翘的呆毛理顺了些,走到前厅推开木门。打开门的瞬间,阳光混着青草的气息扑面而来,放眼望去,远处巍峨的山脉如同一柄利剑插在大地之上,顶端戴着冰雪女神赐予的冠冕。享受了一下这幅好风光,景洵去厨房用温水调好奶粉,倒入奶瓶中,离开房屋向羊圈行去。

      给两只刚出生才一个月的小羊羔喂完奶,勤劳的牧场主人拿起扫帚给鸡舍做清洁,接着给鸡群喂食,搞定了这些叽叽喳喳的禽类,还有一窝灰兔子等待着饲养者贴心的服务。花了差不多半个钟头的时间做完这些琐事,景洵抬手拭去额前的汗,回屋享用早餐。

      一片香软的白土司涂满自制的覆盆子果酱,搭配一杯新鲜的羊奶,自产自销的纯绿色食物,美味又健康。只有吃饱喝足了,才能活力四射地迎接新的一天。

      说句实话,若是放在两年前,景洵压根连想都不敢想有朝一日能过上像如今这种惬意悠闲的生活。事实上,直到现在,有时早上醒来,他还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景洵是名混血儿。

      他母亲是个很清秀的南方女子,至于父亲就不清楚了,毕竟他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那位为他的出生贡献了精子的男士哪怕一面。不过仔细想想,他父亲多半长得挺英俊,要不然怎么能将好不容易从山坳坳考去大城市念书的母亲迷得七荤八素,最后还不顾闲言碎语生下了他呢。

      只可惜,母亲的眼光和运气都不好,遇上个徒有外表的渣男。那人拍拍屁股走得潇洒,却害得当时刚满十九岁的景妈妈被学校开除,连书都没读成。年轻姑娘独自一人在大城市熬了数月,熬不住挺着个大肚子回了家,愣是把景洵的姥姥姥爷给气出病来。

      没办法,换谁见到一向是自家骄傲的闺女被人骗身骗心且学业半途而废,都得这样。

      可以说,除了景妈妈,没有一个人对景洵的出生抱有期待。

      混血儿小时候一般都长得很可爱,就像那些外国小孩,一个个真心好看得跟画册里的天使似的。景小包子吸取了父母双方的优点,去芜存菁,端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村里但凡见过他的大人,没一个能不喜欢的,所以虽然景妈的未婚生子招来了不少难听言论,但日子还不至于过不下去。

      在小包子磕磕绊绊长到十二岁那年,姥姥、姥爷相继去世了,景妈妈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每日里起早贪黑,着实很辛苦。本来她当年生景包子时身体就没好利索,落下了病根,再加上性子柔弱内向常年郁结于心,且又诸事操劳,健康状况一日不如一日。

      四年后,已经从包子长成一朵青葱少年的小景高中毕业,为了照顾体弱的母亲,他放弃上大学的机会,选择外出打工补贴家用。景洵性子灵活乖巧,手脚勤快会来事,还有着张秒杀大叔大婶的脸蛋,这让他少吃了许多苦头。景妈妈对儿子怀着满心的愧疚与疼爱,她的种种不顺皆源于一个“痴”,哪怕生活的轨迹因为那个男人而完全乱了套,她也从不曾后悔过。

      只是这种不悔终究没为她带来幸福。

      离小景十八岁生日尚差两月时,景妈妈忽然晕倒,送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恶性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脑部的中枢神经,治疗大约要三年时间,并且需要换骨髓,一系列费用极其昂贵。小景不在意要花多少钱,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治好母亲,可景妈妈不这么想。

      血癌这种病症是可以活活拖死人的,不愿拖累儿子的景妈妈,在景洵生日过后的某天早晨,被人发现在医院床上静静地去了。

      得到消息的少年,充斥在心中的,除了悲痛,就只剩茫然。

      相依为命的母亲就这么离开,两个月的化疗亦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一时间,景洵产生了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怆然感。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他迎来了两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从翻译口中得知,那位金发碧眼的高大男子是他从未见过面的祖父母的律师,两位老人携手去上帝那儿报道了,却给他这连话都不曾说过一句的孙子留了遗产——位于欧罗巴某小镇郊外的一座小型私人牧场和一小笔钱。

      景洵只觉得可笑。不闻不问了十八年,忽然来这么一招算什么?弥补,还是施舍?他本不欲接受这突如其来的馈赠,但忽而想起母亲临终前的某日,曾握着他的手说:洵儿,若有机会,代我去你父亲所在的国家看看吧,代我去看看,那个人的故乡。这话让他的拒绝变得不那么坚定,而两位来客又耐心地为他分析了利弊,左右权衡之下,景洵妥协了。

      于是,诸多手续尽数办理完毕后,在景洵十八岁的秋天,他孤身一人坐上了前往欧罗巴的航班,即将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

      最初的时光十分难熬。身处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对着个牧场更是满头雾水不知该从何做起,这一切都让小景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不过他能吃苦,又聪慧,附近的住民一个两个也都是热心肠,时间一长,情况也就渐渐地好了起来。

      一晃两年半过去,如今,景洵已经相当适应这边的生活,每天都过得充实惬意。他想,母亲若在天有灵,兴许也会觉得欣慰吧?

      嘟——嘟——嘟——

      屋外传来汽车的鸣笛声,小景吞下最后一口面包,到厨房拿了样东西,穿好鞋跑出去。栅栏外,一个头戴草帽的胖大叔从车窗探出身子和他打招呼:“嗨,景,早上好。今天天气真不错,你说呢?”

      “哦是的,汤米大叔,温暖的阳光总是令人心情愉悦。”景洵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晃得汤米有些眼花。他作势揉揉眼睛,笑道:“天呐我的孩子,别总是用你那张漂亮的小脸蛋做出那么可爱的表情,如果大叔是个年轻姑娘,这会儿一颗心就得老老实实地交去你手上了。”

      景洵大乐,在习惯之后,会觉得这种幽默方式夸张得可爱。打开车门爬上小货车的副驾驶座,他递给胖大叔一个陶瓷小罐:“喏,新腌制好的酱黄瓜。”汤米欣喜地接过,咂咂嘴:“太棒了,你知道,我爱这个味道。”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开车往纽西图镇中心驶去。私人小牧场均位于小镇郊外,离中心生活区大约有二十分钟左右的车程,景洵没有驾照也没买车,每周一次的外出采购都是由汤米接送。

      “景,中午去我家吃饭怎么样?你艾玛婶婶要做她最拿手的红酒炖牛肉。”得了酱黄瓜心情很好的汤米大叔提出邀请。景洵一愣,随即道:“真的吗?那我就不客气打扰了。”汤米哈哈笑:“说什么打扰不打扰,她若知道你要去,绝对开心得很。啊,生活真是太美妙了,炖牛肉,还有我亲爱的小黄瓜~”

      到了镇中心,景洵按照清单去购买物品。因为同样的事做过很多次,所以再不会像头次那样手忙脚乱。很快将东西买齐,在汤米的帮助下一股脑放到小货车的后箱,看看时间还早,汤米再次邀请:“反正闲着没事,去我家玩吧,男爵小美女很想念你。”

      听汤米提到那只过度热情的边境牧羊犬,景洵的表情僵了半秒,每次都会被活泼的狗狗扑倒在地,这种经历实在叫人不知该如何应对。他内心想法全数写在脸上,汤米见了,不费脑筋便能猜出他此刻心中转的念头,当下用蒲扇似的大掌拍拍青年的背,险些把人拍得一个踉跄:“嘿,孩子,别担心,男爵最近文静了许多,相信我。”

      尽管对这个说法抱持十二分的怀疑,景洵仍是跟着汤米上了车。反正去早去晚结果都一样,早点去总好过在饭前被男爵舔一脸口水。漂亮的混血儿颇有些苦中作乐地想道。

      货车很快到达目的地,在一幢双层小屋前停下,两人下车,才刚走到小院中,男爵欢快的叫声就已“汪汪汪”的传递到他们耳边,下一秒,房门打开,一只活力四射的边牧飞驰而出,直直地扑向黑发蜜瞳的年轻人。

      “男爵,慢点!慢点!哇啊——!”

      嘭咚——咣当——!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Chapter.1 年轻的牧场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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