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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John走进诊所附近的中餐厅。里面位置狭小而拥挤。每天总会有形形色色的人挤在这里吵吵闹闹的聚餐。穿着旗袍盘着发髻操着一口中国口音的服务员会拿着餐牌撩开那带着些俗气味道的珠帘子走到你面前。John没有接过那色彩鲜艳繁乱的餐牌,张口就点了一份炒粉和鱼。这样的东西他从在这个诊所工作开始就几乎每天在吃,有时候他也想着要么换点新花样,隔壁新开了家西班牙菜看起来味道不错,前几天门口还排了一行人等座位,还有前面路口拐弯有家门口放着摸样搞笑的雕像的意大利餐厅,里面有个漂亮的服务员总是会向客人抛媚眼。可是他最终还是会走进这家招牌已经暗淡了的中餐厅,向穿着旗袍盘着发髻的中国服务员点一份炒粉和鱼,然后坐在店里的角落看着形形色色的人挤在这里吵吵闹闹的聚餐。他觉得自己大概有些恋旧。
      今天他过来的时候心血来潮顺手买了份报纸。大大的头条写着竞选的事。John对政治没有什么兴趣,他往下翻了翻,无非也都是些坏人抢劫名人情变富人娶亲,外带最近出来一个连环杀手,网络上又诞生了个正义英雄。媒体总会给这些人取个外号,环保小卫士杀人小能手,什么都好,听着能博人一笑吸引下眼球就够了。说是新闻,可是日复一日,来来去去那么些人物事件,也倒没有多少真正的新鲜事来。
      John粗略的看了看,报纸翻动时的哗哗声让他有些恼怒。在此之前他也曾教育过某人翻报纸的时候不要这么粗鲁。结果那人把报纸丢在地上踩着茶几几步蹦到沙发上就赖着不动了,John还是得巴巴的去收拾。凭什么,下次看我还给不给你收拾,他想着,把报纸叠起来对来上菜的服务员扯出个微笑。要是还有下次。
      其实男人的家里总干净不到哪里去,毕竟没有这个心思也没有这个时间去收拾。John有些洁癖和整理癖,那是出于医生的职业病和军人的职业要求。可是这么多年来就算有这么些小毛病,也早被磨没了,剩下的只有坚持着叠成方块的被子还有一个星期整理一次的客厅。John对自己的房间一直有种执念,无论Sherlock把东西弄得多乱,他的房间也必须还是整整齐齐的。有时候他简直觉得,从房间到客厅的那段楼梯就是天与地的距离。
      John现在搬回了贝克街。哈德森太太身体不是很好,前段时间刚大病一场。毕竟岁月不饶人。John有些担心,作为医生,也因为此前太太对他的照顾,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回来照顾哈德森太太——反正现在他没牵没挂的,而在伦敦也找不到这么便宜的房子了。Mycroft曾经有甩着小黑伞过来慰问太太,顺便委婉的表示可以在John的生活和工作上提供些帮助。John拒绝了。他花了一段时间看了很多医书,对复习了下被自己丢下多时的医学知识,然后在稍远一点的诊所找到了份工作。一切都很好,除了自己必须早早起床赶车和中餐馆的事物有点太过油腻之外。诊所里经常有哭哭啼啼的小朋友还有不知所措的家长,时间久了大家都会预约Dr. Watson。“因为Dr. Watson经验老道而且特别有耐心。”大家都是这么说的。John没明白自己怎么就有耐心了。大概是苦闷的军旅生活和刺激的侦探助手工作让他学会了耐心——John知道后者的影响会更大些。
      生活一路下来都顺顺利利的。John简直想象不了现在蹲在椅子前哄小鬼张嘴的自己前些时间还在伦敦的街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自己究竟是怎么撑下来的。放在现在,让他去跑一条街简直要了他的命。平静的医生生活等于缺乏锻炼。John也不明白为什么Sherlock也有绕满伦敦的跑的体力。他平时基本没有锻炼,窝在沙发里玩电脑跟个OL似的。
      可是他是这么有爆发力的人,所以在他身上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就这么一个人,狠狠的爆发完之后,无声无息的就消失了。
      John有时候也会矫情起来,想一个人活着能留下多少痕迹。他曾经亲手掩埋过逝去的战友,曾经看着女友丢掉自己赠与的礼物。他很了解人和人之间连接的力量有多大——单论个人,在世界上留下不了多少痕迹的,即使他曾经拼死挣扎,燃尽生命去制造些什么出来,对于世界,也不过是刻下了道浅痕。
      哈德森太太精神好的时候会上来帮John收拾东西。哈德森太太不想把房子再租出去。所以现在他一个人住了整个221b,显得有些大了。许多东西用不着的,他都让哈德森太太收拾好了。客厅里便显得空荡荡。之前那些乱糟糟的东西,早叠整齐封箱让Mycroft带走了。现在即使有客人来,也看不出前些时候还有一个精力充沛性格任性的人在这里住过。都没有痕迹了。
      诊所的女护士们最近对一个网络红人很感兴趣,说是参加什么比赛脱颖而出的少年,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一时间成了舆论的焦点。John不是很清楚。哈德森太太有时也会唠叨些八卦,说是某某明星被发现有个私生子,云云。人都是会给自己找些乐子和谈资的,媒体就狠狠的抓住了这一点,随时给人们准备些议论的话题。信息时代里这些消息日新月异,回过头来的时候谁又会记得在什么时候有个叫什么的侦探,从楼上噗咚跳下来。早些时候还有人见到John的时候说上几句,现在只怕John主动提出来,换来的也是迷茫的表情。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在意。
      不会有人在意真相。也不会有人在意一个素昧平生只在平面见过的人。等报纸杂志被送进垃圾场,此前的痕迹也就都没了——网络上大概还有留下一些,John的博客和Sherlock的网站也还在。可是,谁又会去看呢。
      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没了。撼动不了世界。
      除了记忆。
      John到现在还有有些奇怪的毛病。比如看到报纸上的案件就会心里一触,比如看着肥皂剧的时候就忍不住吐槽。每当发现自己有这些毛病的时候他就会想,我□□个夏洛克。
      他是并不是个会停滞在原地的人,该工作工作该泡妞泡妞,日子有滋有味的。可是他就是摆脱不了那些日子对他的影响。他还是会渴望刺激,还是会想象有一天那个挨千刀的Sherlock会带着他满伦敦的跑。可是他不会停下来。
      好歹也要带着Sherlock的痕迹替他活下去。
      可真正要活下去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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