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5、第四十五章 ...
半个时辰之后,我和衡文站在卢阳府衙门的大堂上,广云子被搁在上一副担架,几个侍卫将他抬到衙门,身为物证,横上大堂,就在我和衡文的旁边。
本仙君和衡文清君本都可以在客栈中乘风而去,但这次是玉帝给的差事,没有办完不敢轻易暴露真身,光天化日的大显神通,吓坏了这群愚民也不好。索性就到衙门走走,看他能怎样。
狐狸在客栈里趁乱遁了,山猫道行浅,未来得及遁,慕若言看见它,抚摸了片刻后抱了起来,山猫在船上对慕若言似有好感,咕咕地蹭了蹭,由他抱着,上了马车。
衡文对凡间的衙门甚有兴趣,上下左右都打量了一打量,我却怕他兴致一来,等下在审讯中认个罪,再去大牢里看看。趁衙役们都在打呵欠,知府还未升堂,低声道:“你方才忒不够意思,只让我独自乱解释,一声不帮。”衡文道:“你在慕若言面前舌灿莲花,我怎好抢你的风头。”状似憾然地摇了摇头。本仙君正待还要开口,堂上一阵响动,将要升堂。屏风后转出一个蓝色官服文官打扮的人物,应该是知府,他走到屏风外,却低头垂手而立,屏风后又大步流星走出一个人,却是位熟人——
南明帝君单晟凌。
单将军雄赳赳地在左上首的一把太师椅上落座,知府才敢入座升堂。一拍惊堂木道:“堂下大胆凶徒,你们看到本官,为何不跪?”
本仙君与衡文悠悠地站着,单晟凌初次见本仙君真身,佯装不经意地估量。知府再一拍惊堂木:“大胆!本府问话,竟无动于衷!本府且问你们,是用何手段谋害此道人,快快从实招来!”
本仙君实在看不过去了,道:“单将军,你们南郡的衙门审案前,都不先验验尸体?”
单晟凌的目光蓦然一锐利,“你认得本将?”
我负手,高深一笑。
单晟凌摆手道:“传仵作,验尸。”一双眼却从我身上转到衡文身上,紧紧盯着。盯得本仙君十分不高兴,难道南明成天守着天枢还不够盯?
仵作上来,验看广云子的尸体,左验右验,反复验来回验。衡文用密法音向我道:“凡间的官员如此昏聩,难怪凡间的百姓给天庭上许多的香火供养,他们平时活着,委实不易。”我亦用密法音回过去道:“也有好官,但总是昏官多些,老百姓活得确实辛苦。所以天庭才会把打入凡间做为天罚和历劫么。”
衡文道:“为甚么偏弄出这么多个贪官来。”我嘿然道:“此事清君你也有份,譬如堂上这位知府,要经过科举,得中进士,才能做这四品黄堂。文命兴衰与科举之命可都要从你那文司府的案下过。”
衡文默然不语,片刻道:“等我回了天庭,亲自整理文命卷宗,务必将这些乌七八糟的一律销帐。”我道:“方才挤兑你的,别当真了,其实凡间有句俗话说的好‘三分天定,七分人为’,譬如你的案头,命格老儿的案头能有多少本册子,凡间来来往往生生死死,霎那之间无数人生人灭,哪里管得过来。就算你在文册上细细注明了文命贤者当,他中了科举,讨不了皇帝与权臣欢心,一样做不了官,施展不得。所以历朝历代,才会有兴有衰,起灭更迭。”
衡文道:“凡间的道理竟然有这许多,你这一番话却很有仙性了。难得难得。”我道:“我在天上这数千年,难道有说过不仙性的话么。”衡文啧了一声。那仵作终于将广云子验看完毕,颤颤道:“禀将军,禀大人,此道人的尸身未见有什么异常……小的没有看出他杀的痕迹。”
知府道:“一定是这两个凶徒用了什么不寻常的手段。来人,将刑具抬上来!”
我用密法音向衡文道:“看来你我必定要乘风而去了。”衡文道:“且等刑具抬上来我看看再走不迟。”
衙役们抬上一套夹棍,笼了一个火盆,往火盆中伸进一块烙铁。衡文摇了摇头。知府再拍惊堂木:“上刑!”衙役举着夹棍上前,我与衡文正要飘然而遁,堂外忽然传来冷冷一声:“且慢。”
门槛上迈进一个人,一袖扫开阻拦的衙役,缓步进堂,挡在衡文身前,冷冷道:“谁敢动我家公子。”
毛团,它拣在适当的时机,在衡文面前露脸来了。
更新更新,嘿嘿~~
今天俺加班,所以更的不多情节也不多,请原谅说~~
因为明天晚上可能也要加班,会不会更新不能保证,等文的大人们就不用等了。^_^
爬去睡觉了。
————————————————
(另外,应广播剧负责大人的要求无耻地刷个广告说~~广播剧制作中...现在还缺少PS强人(底稿.上色.背景处理都可以..)和后期强人..(主要进行音频的后期合成和处理)
喜欢这个文的大人又有这方面特长的如果有兴趣的话请加群:23593289 )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
,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
[我要投霸王票]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