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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因为那件事是本仙君从人到仙的几千个年头中,唯一能和“情”字沾上边的事。

      我做凡人时唯一一次倾心恋慕。

      本仙君那时候少年正意气,整日在市面上冶游玩乐,自以为风流。某日在长安街头蓦然回首间,见一佳人倚栏而立。只这一眼,她就成了我命中的劫数。

      她是青楼的歌妓,绫罗十匹换她清歌一曲,黄金百两才能与她一夜春宵。我豪掷千金,轻换佳夜,不肯让她委屈在床上与我假意鸳鸯,夜夜闲话闲坐,想尽办法讨她欢心,只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地跟我说句喜欢。

      结果,她没爱上我,反而瞧上了一个穷酸秀才。

      她将我送她的珠宝首饰,古玩玉器,名砚宝琴一一变卖,供那穷酸赁屋读书,上下打点,参赴科举。结果穷酸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一顶粉轿将她抬进府内,二人终成眷属,她成了他人妇。街头坊间,多了一段可传千古的佳话。

      我就是那佳话中做帮衬的冤大头。

      情关惨败,本仙君那时的颓废可想而知。我白日酗酒,夜晚吟诗。伤春的小李,悲秋的韦庄,十年一梦醉扬州的小杜,凄诗凉词,首首皆能倒背。从旧年重阳伤情到来年端午,她去庙中烧香,我在大殿中将她拦住,问她那秀才究竟比我强在哪里,我待她一片深情,她却倾心于一个秀才。

      她向我道,公子口口声声说情,其实并不懂什么是情,自以为倾心就是一掷千金,恋慕就是赠奴宝琴香扇,玉镯金钗。相公当日虽穷,却能与奴以心换心。公子是豪门少爷,恐怕连路边的馄饨面都没吃过,误把意气当真情,岂能明白两情相悦时,彼时你中已是我的道理。

      我黯然出寺,踯躅街首。一年多的相思苦伤情愁,竟被她说成一时发热,一文不值。

      我在街上看身侧烟雾缭绕,难道只因为我没吃过馄饨面,我的情就不叫情?

      我颓然踱到烟雾缭绕处,矮桌前拖过一张小凳,坐下黯然道:“老板,来碗馄饨面。”

      喝下那碗面汤后,我成了宋珧仙。

      衡文假惺惺地宽慰我道:“命,这就是天命。天命不可违也。”

      是了,衡文曾如此奚落过本仙君,这桩事我确实对他说过。

      那时本仙君长叹道:“天命让我孤鸾星高照。”衡文躺在莲池畔的青石上,闭着眼道,“否,否,是天命让你做神仙。”

      如此一想,如今我陪天枢南明唱的这出戏,从大面上来看,与本仙君当年的情史,竟有一两分相似。

      李思明看上了慕若言,慕若言与单晟凌两情相悦。李思明将慕若言捆在身边,要用尽手段,无情折磨,棒打鸳鸯,虽然玉帝不会给南明天枢安排什么好下场,但慕若言与单晟凌从头到尾依然两情相悦,不动不摇。

      敢情本仙君其实还是个帮衬的冤大头。

      难道本仙君就是在这种戏中,做这种角儿的命?!

      玉帝个缺德老儿!!

      本仙君积怨沉睡,竟梦到南明帝君带着一顶粉红小轿,身披铠甲,在东郡王府门前横刀而立,让我还他天枢。

      我在一面在心中呐喊,帝君你赶紧把天枢扛上轿子,跑得越远越好,本仙君真的不想侍侯他了;一面在口中恶狠狠道:“本仙君要定了天枢,他是我的心肝。谁也抢不得他!”

      朦胧中,被人一把拖起来,抖了一抖。

      我半睁开眼,瞧了瞧揪着本仙君前襟的衡文:“做甚?”

      衡文拖着字眼儿道:“你的心肝儿天枢正在你房内的床上吐血,别喊梦话了,赶紧过去瞧瞧罢。”

      本仙君忙纵光闪回李思明卧房内,此时天已微亮,半昏半明中只见天枢面白如纸,双目无力地闭着,嘴角还挂着一缕血痕。床下落的一方白帕已血迹透染,他袖口被角,也染着点点血斑。

      好端端的他吐个什么血。

      衡文在我身边道:“心尖上的玉人已咳血晕矣,你还愣着做甚?赶紧抱扶入怀,喊大夫去罢。”抬手将我推进李思明躯壳。我翻身从床上坐起,半扶起天枢,替他擦擦嘴角血渍。衡文用了隐术,偏偏让我这李思明的凡眼能看得见他。坐在凳上,笑吟吟看天枢瘫在我怀中。我铁着面皮,高声喊道:“来人!”

      丫鬟应声推门叩头,我颤声道:“快喊大夫,言公子吐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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