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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art5.田馥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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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田馥甄
十二月的风已经有些刺骨了,窗边也开始结起一层薄薄的霜。我从小就身体不好特别怕冷,因为今天要出门赴约,所以我围起了我厚厚的灰色围巾,毛线触碰到皮肤的感觉让我格外有安全感——这条围巾还是那个人送我的,戴了三年都舍不得扔。不过因为围巾是三年前的款式,我还被任家萱那个毒舌妇狠狠的嘲笑了一番,先是说我思想落后跟不上潮流,然后又一直说我是“亚健康”,一副柔弱样。我也懒得理她,一是我理解她坐月子心情焦躁想找人吵架的心情——她放假在家都闲的都快长毛了。二是我的心里被一种忐忑期盼加喜悦的复杂心情折磨着,早已经没心思和任家萱斗嘴了。
此刻的我正坐在咖啡厅里百无聊赖的翻着时尚杂志,出门前被任家萱嘲笑老气,所以看到咖啡厅里有时尚杂志就顺手翻了翻。不过才看了几页我就觉得头疼,那杂志上的衣服一个比一个暴露,穿了还不如不传。其实衣服露露后背露露腰什么的我还能接受,我怎么说也是一个九一年的小青年,不能太落伍,重点是有的衣服居然还露股沟……god,是股沟!不是挤一挤就有的那个!穿这种衣服在大街上溜达的一是搞人体艺术的,再不就是生病了导致大脑一级伤残。
我把杂志推到一边,想要从包里摸出我随身携带的诗集看看,刚一抬头,便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了咖啡厅的玻璃门。成言一进来就找到了角落的我,我的目光也正看着她——她总是能立刻找到我,无论我多么努力的想把自己藏起来。而我也总能认出她,就算我们距离很远,就算我的眼镜上个月又长了五十度。
成言先是站在原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才带着微笑大步向我走来。我起身迎接她,她走近,我们就那么面对面的默默站着。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棕色的波浪卷发披着,精致的五官被浓妆衬托得更加妖娆,一双桃花眼妩媚得都能挤出水来。她一米六八的个头加上七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我面前顿时就让一米六七的我有一种被压迫的感觉。她对我笑,我的呼吸顿时一滞——这女人,真是越来越迷人了!刚刚杂志上那些模特简直瞬间就被秒杀!
“好久不见,哼?”
妈呀,这厮跟谁学的说话也开始会“哼”了?怎么跟任家萱一样的德行,难道御姐都是走傲娇的路子?!
我白她一眼没搭话,坐下叫来服务生要了一杯柚子茶——她这么多年一直就喜欢这个,也不知道三年不见她变没变口味。她笑眯眯的看着我,那眼神儿怎么看怎么……呃……暧昧。她说:“还是你疼我,馥甄。”一句馥甄喊得那叫一个百转千回,声音温柔得不行,听得我酥到了骨头里……来人呀,把这个妖孽带下去,没事乱放电,斩了!
我心里YY得正欢,估计她是看穿了我的心思笑了笑没再说话,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端起杯子喝我的牛奶。放下杯子便对上成言含笑的眼睛,那笑意我看着怎么心里发虚呢?
成言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给我:“喏。”
“干嘛?”我不解的看着她。她指指我的鼻子,我这才反应过来,敢情是我喝牛奶弄得嘴唇上面留下了一圈白色的印子……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怎么二十多岁了还这么不注意形象!本以为成言会像任家萱一样笑话我,可她只是垂下眼淡淡的说了一句:“傻孩子。”
就这简单的三个字听得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说的没错,无论我外表看起来多么老成,心里却始终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这么多年身边来来去去很多人,只有成言,能包容我的全部,全心全意的心疼我、爱护我。在我高中最叛逆的时期,是她在我喝醉的时候放下一切工作,甚至放下好久不见的男朋友来酒吧接我回家,耐心的照顾我,忍受我的酒疯;是她在我生病的时候陪我打吊瓶,坐在我病床前默默地看着我睡,直到吊瓶打完了也不忍心叫醒我;是她在我吞下一整瓶安眠药之后把昏迷不醒的我送到医院,然后在我捡回一条命醒来之后狠狠地甩了我一个耳光然后一言不发的抱紧我。
这个大我六岁的女人说过,她会用尽一切来对我好,以求我对她母亲的原谅——是她的妈妈介入我父母的婚姻抢走了我的爸爸,在他们结婚的那一天,我的妈妈吞下了整整一瓶安眠药,用最窝囊的方式告别了这一切,那年我八岁——所以在我十八岁那一年,我想用同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让他们对我的愧疚成为他们永远的梦魇。可是成言破坏了这一切——或许说,是她拯救了我。
我想那个时候的我是中了心魔,单纯的以为一段婚姻的结束只是因为介入了一个人,并顽固的把我母亲的离开算到了成言妈妈的头上。我将我十年所有的生命都用来恨和怀念,我的生活是灰色的,没有意义的。可是直到我在医院醒来的那一瞬间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生命中并非只能有恨,还可以有爱,因为看见了成言害怕的眼泪——这是十年来,我第一次看见她的眼泪。她从来都是坚强得让人心疼:和初恋的男生分手她没哭,和梦想中的大学以一分的差距失之交臂她没哭,她的母亲我的继母心脏病突发住院她没哭,她像是一个女超人,而我一直以为超人不会流眼泪。可是就在我醒来那一天,她哭了。她眼眶通红的站在我的病床前,眼泪一滴一滴掉下来狠狠的砸在我的心上。她打了我一个耳光,很疼很疼,好像是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然后她抱住我,身子剧烈的、无声的颤抖着,她把我抱得很紧很紧,紧得我快窒息。
我意识到我错了。错在让她差一点失去我。
出院后的我开始改变。戒烟戒酒,戒掉一切坏习惯,并且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准备迎接黑色高三。只是我的性格变得孤僻,慢慢地不爱说话也不爱与人接触,只喜欢一个人呆着,就好像磁铁的两极,要么张扬的过分,要么安静的过分。当然,即使我排斥了全世界也不会排斥成言。我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她安安静静的待在一起,各自做各自的事情,或者我们什么都不做,就沉默的坐着,她喝一杯柚子茶,我喝一杯牛奶——就像现在这样。
只是在一切都慢慢步入正轨的时候,我得到了成言要调职去美国的消息。出奇的,我不想哭也不想闹,我的大脑只剩空白,或者说我根本不想去解读这个消息的意义。然后她走了,一走就是三年。在她走的前一天,我们两个还是像往常一样并肩坐在床上,她喝一杯柚子茶,我喝一杯牛奶,然后她凑过来,把我唇边的牛奶印子擦掉,淡淡的说了一句:“傻孩子。”
我没办法形容出我和成言之间的关系,我依赖她给我的温暖,也心疼她为我做的一切。我们之间更多的是万事寂静后的安宁,不像我和任家萱,总是吵架。我特别佩服任家萱,她总是能开发出我最激烈的那一面,让现在沉默寡言的我都忍不住想扯脖子飚脏话。就好像我和成言可以沉默的坐在咖啡厅里喝东西而不觉得尴尬,而我和任家萱只会是找一个偏僻的位子然后互相吐槽叽叽喳喳——或者我们干脆就不会选咖啡厅这样的地方,我们更喜欢在家里的沙发上,或者……厕所的马桶旁,因为我们每一次争执的起源都是因为那块小小的地方。
咳咳,怪了,我竟然会拿任家萱那个傲娇的家伙和成言做比较,疯了疯了,那明明就和拿法拉利和HERMES做比较一样,虽然都是奢侈品,可完全不是一个系列的啊!更奇怪的是,我和成言三年不见,我总溜号想那个认识三个月的半陌生人干嘛!
喝完东西,成言跟我说了一些她在美国的事,说她们公司高富帅的年轻老板,说她们公司女职员对老板的种种迷恋,说她对那些人多么不屑,最后她的ENDING是:“我要和我们老板结婚了,这次回来是带他见家长的。”我心里那个狂汗啊,恨不得把白眼都翻出来,敢情他们老板就喜欢对他爱理不理的,成言这样的正好入了他的发眼……
直到我屁股坐的生疼我们俩才离开咖啡厅。成言说想了解了解我现在的生活环境,让我带她回我的公寓看看。我一听心里立马警铃大作,说实话我一点儿都不想成言和任家萱碰面,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们俩凑在一起就是世界大战的开端。不过还好,打开门的一瞬间,迎接我们的是一片寂静——看样子任家萱出门了,不然她现在一定是穿着大粉睡裙披头散发敷着面膜在客厅里晃荡。
“进来吧,我室友出去了。”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招呼身后的成言进屋来。成言低头换鞋,脚下却不知道拌到了什么,突然身子失去了平衡,她下意识的一把抓住我的胳膊——
“我的妈呀,疼——!”
就在我的喊声尾音还没落下的时候, “咔嚓”一声,门锁被打开,任家萱拎着一个大的塑料袋子站在门外看着我们,而此刻我和成言的姿势又无比诡异——成言的一只手抓着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搂着我的脖子,而我的双手正贴在她的腰上,我们的身体距离不过一厘米……
画面定格在这一刻,任家萱的表情似笑非笑高深莫测,成言面部平静但仍有一丝惊诧,我的脸涨得通红就像是刚熟透的苹果。十秒钟后,还是成言比较老道先回过神来,她像个没事人一样把手从我脖子上拿下来,然后伸向任家萱,微笑着说:“你是馥甄的室友吧,我是馥甄的姐姐,馥甄这孩子性格别扭了点儿,你们住在一起她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任家萱不愧是做销售的,她也立刻就恢复了笑容并握住了成言的手,十分诚恳的答道:“不麻烦不麻烦,她虽然性格内向了点儿,但比我细心多了,我还要多亏她照顾呢。”
如果不是我那么了解任家萱,我甚至都以为任家萱此刻脸上的笑容是真的。
我尴尬的站在一边看这两个女人寒暄。任家萱一身黑色皮衣让她身材更加曼妙,过膝的黑色靴子更是显得她双腿修长,她的高跟鞋据我目测也在七厘米以上,这两个海拔和气场都不相上下的女人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压迫感十足。至于我么,也就只有被忽略白白做炮灰的份儿。
不过任家萱似乎没有放过我的意思,她一边和成言说话还一边往我这边甩眼神儿,那小眼神那个犀利啊,那个邪恶啊,好像在向我传达四个字:“捉奸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