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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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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住得很近就算是青梅竹马,那么她和章铭喧,青梅竹马了整整十一年。
江维夏四岁的时候,母亲带着她搬到了城区的别墅。这是她们第十次搬家,小小的她满脸的委屈,刚刚才和隔壁的莫莫成了好友,还说以后要一起分享糖果,可糖果的影子都还没有看到,她就搬家了。
江维夏唯一喜欢是她家的书房和院子。
书房在一楼,朝南的一面是通透的落地玻璃,天好的时候,太阳光暖暖地晒进来,照得人心情舒畅,下雨的时候,水珠顺着玻璃淌下来,望出去的景色,色彩模糊了一片,似幻似真。
剩下的几面全是书柜,里面满满地都是书,最底下的一排,是江维夏最宝贝的童话书,往上是母亲的书,大多都是江维夏看不懂,有时母亲也会给江维夏读几本,可都是深奥至极的。朝东的那一面的书柜是上了锁的,母亲不轻易让江维夏碰,只说是些忧愤的书,看了对小孩不易。江维夏也乖乖地不去碰,本来么,那些晦涩难懂的东西哪里比得上王子拯救公主的惊心动魄呢!
母亲有的时候会念些书给她听,天气好的时候,就是在院子里。
她家的院子里有几排梧桐,一片浅浅的灰绿色。梧桐落叶早,往往刚一如秋,满院子都是落叶。
江维夏遇见章铭喧的时候,正是萧瑟的秋天。
她在院子里演戏,公主王子恶毒的后母全都是她一个人,不时跳来跳去,转换着角色,最后演到公主吃了毒苹果沉睡不醒,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等着王子来吻她。可是左等右等不见有动静,才突然醒悟似乎王子也是自己,睁开眼睛,就看见章铭喧。
九岁的章铭喧,穿着黑色的毛衣,站在她家的围栏外,脚下是无数金黄的梧桐叶子。他弯着眉毛笑意浓浓,说:“你没事吧?”
江维夏摇摇头说,“我没事。”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
“嗯,那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章铭喧指指他脚边的几袋东西,“袋子破了,你能帮我抱回去吗?”
江维夏想也没有想就同意了,把了一个小小的袋子,跟着章铭喧回了家。
章铭喧家的客厅里摆了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江维夏对这个很少在她生命里出现的硕大的东西充满了兴趣,以至章铭喧说要谢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指向了那架钢琴。
章铭喧想了一想,说“送给你是不可能的,我可以弹一首曲子,你要不要听?”
江维夏心想着,这样也好,就点头答应了。
很多年以后,江维夏仍然记得,章铭喧那一天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
纯白色的钢琴旁,一漾一漾地三连音散开来,绽放出无数无数白色的花朵,徐缓的慢板氤氲着淡蓝色的雾气,迷蒙了一片。
当时的江维夏只觉得自己语言的苍白无力,难以形容这样的感觉。恰逢早上母亲给她讲钟子期和俞伯牙的故事,她以为“巍巍若泰山兮”便是赞美别人的句子,便脱口而出“巍巍若泰山兮”
章铭喧听了之后,微微愣了一下,仍是眉毛弯弯,笑着说,“你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
等到江维夏上了小学三年级,学了那篇盲女的课文,才知道原来章铭喧弹的是月光,而她所谓的“赞美之词”完全不搭边际,以至那几日江维夏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章铭喧总躲得远远的,羞愧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江维夏并不了解是否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章铭喧,她只懂得,关于章铭喧最早的记忆是六岁那年的秋天,而真正开始喜欢的时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某时某地。
二、
出门,走五三步,右拐,再走一百二十三步,左拐,走十三步。
这几乎成为江维夏每天散步衡定的路线了,旅途的终点是章铭喧的家,欧式风格的别墅。院子里种了些四季常青的树,中央有一个小型的喷水池,白色的小天使伸展着翅膀,从嘴里不停地涌出水。院子的围栏是黑色的铁艺,上面缠满了常春藤。
有时章铭喧正好出来,看见江维夏的时候,会浅浅地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仍给江维夏。
多数是那种橘子味的糖,有时会是巧克利。江维夏会把那些糖纸一张张夹在书里压平,然后再放进小盒子里收好。
她当时傻傻地以为,那个小盒子所承载的,会是她一生的至宝。
然而,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全都是抓不住的。
三、
江维夏初中的时候和章铭喧一个学校。一天见到章铭喧的次数突然多了起来。
早上出操的时候可以看见他的背影,春天是白色的衬衫,夏天是黑色的T-shirt,秋天是米色的棉毛衫,冬天是厚厚的羽绒服。退场的时候可以看见他的正面,往往是匆匆的一瞥,看见他神采飞扬地笑,芝兰玉树般的身影。
如果再用心一点,早上上学的时候可以遇见一次,看见他斜背着书包,睡眼惺忪地走过身边。他们上体育课的时候,如果恰巧坐在窗口,就可以看见他投篮的姿势,T-shirt微微地扬起,背后的蝴蝶骨完美地舒展开。
然而,彼时,章铭喧初三,江维夏预初,其中隔了三个楼层,哪怕费尽心机,见面的次数仍难以满足心里小小的渴望。还好,班里有些八卦的女生,江维夏借此得知了很多她原先并不知道的东西,例如,章铭喧的星座,生日,喜欢的颜色,喜欢吃的东西等等。
她把这些填在同学录的最后一页,姓名的一栏空着,时常会翻出来看看,当作功课一样温习。然而,姓名的那一栏,她始终不愿意填,她想,如果填了姓名,那么章铭喧与她的学长又有什么区别,因为是喜欢的人,所以要有一点点的不同。
预初下半学期的时候,江维夏成了学校的大队委,放学后常常要留下来处理些事情。
夕阳西下的时候,初三才放学。走廊的尽头,往往是一路的嘈杂,嘈杂声过了后,再等几分钟,从团队办公室的窗户看出去,可以望到章铭喧的黑色山地车快速消失在校门口,偶尔也会停下来和别人说几句话,夕阳的光辉一圈一圈缠绕在他的四周,这或许就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了。
上海的冬天大多湿冷,路面上容易打滑,天气刚转冷,章铭喧就不骑自行车了,每天呼朋唤友一起走。
那时,大队的事情也不多,江维夏会跟着他们走一段路,等到章铭喧和他们分了手,她再抄小道,绕到章铭喧的前面去,佯装对路边的小商店感兴趣,其实是等着章铭喧来一场偶遇。
这样的路线她早就在心里计划了多次,梦里也有无数次的演练,然而,到了真正上演的时分,她的手心里却都是汗,眼角瞥到章铭喧的身影,手里的东西就“叭”的掉了。商店的老板急忙捡起来,嘴里碎碎念着什么,江维夏只觉得脑袋里一片空,直到章铭喧走近了,叫了一声,她才缓过神来。
“小丫头,为什么事发呆呢?”
江维夏在心里说,为你,为你啊。若是她再年长几岁,说不定真会把心里话说出来,末了再跟一句,骗你的,做几个鬼脸,然后愉快地跑掉,留下一脸茫然的章铭喧。只是那时的江维夏犹如青涩的苹果,在心里想想这样的话都羞涩得不行。
“嗯,在想你们毕业的事。”江维夏瞎掰着理由,信口胡说。
“我们的毕业典礼由预初的人操办了?”章铭喧皱了皱眉。
“怎么,看不起我们预初的人啊!”
“我哪敢啊!我巴结还来不及呢。”章铭喧笑着说,从口袋里掏出钱夹,把从江维夏手里掉下的手机挂件买了来,“来来,这就当是我的赔礼吧。如果您老人家还不满意,我改日登门拜访。”
江维夏并不记得她那时回了什么话,她只记得那个手机挂件后来用了很久,直到手机换了一个又一个,那个挂件的边缘都被磨损了,她仍然固执得不肯换。
那个挂件,或许寄托着,她在纯真年代最执着的感情。
后来的一整个冬季,都因为和章铭喧一起回家,而使江维夏倍感温暖。章铭喧常常送些小东西给江维夏,从挂件到本子再到笔,大多数都被江维夏藏在抽屉的最深处,舍不得用,而少部分被拿出来用的,往往格外珍惜,放在每天都能看见的地方,哪怕坏了也舍不得换。
章铭喧有次送了本带锁的日记本给她,后来被江维夏用来写小说,女主角是她自己,男主角是章铭喧,小说里满是诸如下雨天只容下两个人的屋檐之类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情节。可是无论她写多少次,结局都走向无可奈何的分别。
直到多年以后,江维夏再翻开这本本子的时候,才明白,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明明已经知道了结局,却仍然固执地希望去改变。
那是那个年代的傻,还是执着?
春天很快就到了,江维夏并没有想到那日的一句玩笑话竟然成了真,当老师把初三毕业策划的纸交给她的时候,她不仅摸摸了额头,掐掐了脸,以确定这不是她发高烧后的幻听或是梦里的虚幻景象。
这样一来,江维夏多了许多去初三的机会,每天每节下课,总是急匆匆地赶去初三,经过章铭喧他们教室门口的,总是故意放慢脚步。有的时候,可以看见章铭喧坐在桌子上,与左右的人谈笑风生,然而大多数的时间,老师总是拖堂的,江维夏就颠起脚尖,透过门上那块小小玻璃,看见倒数第三排的章铭喧,右手的水笔转了一圈又一圈,阳光倾泻下来,全都笼罩在章铭喧的身上,满是细碎的光泽。
他皱眉的时候,江维夏担心是否是题目太难的,恨不能借他一点脑细胞;他微笑的时候,江维夏只觉得自己也很开心;他不耐烦的时候,江维夏也显得焦躁不安,想快点让里面废话连篇的老师滚。
那个时候,江维夏觉得自己似乎不是自己了,感受的不是自己的情感,想的看的听的念的,全都是一个叫做章铭喧的少年,他的一切附加在自己的生命上,他的一切变成生命的寄托,如果不想他不看到他不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只觉得难受,日子再也无法一分一秒地计算下去。
世界里,满满的,都是他。
从来没有人发现江维夏暗恋别人,她把一切都藏在心底,让人无法窥视。然而,有的时候,是会有小小的私心的,比如,策划的时候,就故意把章铭喧放在主持的位置,然后再在开会表决的时候,勉为其难地应下主持的艰巨责任。
江维夏想,或许会有人拍到两个人一起的照片,或者,她和章铭喧的关系会更进一步,如果以上都无法实现,那么,就当作留给以后一次回忆的机会,最起码,他们曾经站在同一个场地上,肩并着肩。
只是,计划似乎赶不上变化,因为彩排的次数似乎太多,江维夏的嗓子变得沙哑不堪,到了毕业典礼的那天,根本就发不出任何声音了。
江维夏觉得异常难过,她想,章铭喧毕业了以后,她还需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找到这样的一个机会,又或者,不会再有另一个机会了。
离开始还有几分钟,操场上放着不知名的歌,章铭喧穿着黑色的西装,旁边站着顶替江维夏的女孩,两人笑容灿烂,在一起合影。
江维夏别过头去,检查器械,然而眼角仍然时不时地飘过来,落在章铭喧身上。
为什站在你身边的人不是我?
人陆续来齐,麦克风和音响都试音完毕,章铭喧在后台等着,旁边的女孩子正与他聊天,两人不时发出笑声,似乎聊得特别开心。
老师过来催人上台,章铭喧让旁边的女孩先走,自己却反而待在原地,等后台的人少了一些,他走过,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金嗓子喉宝替给江维夏,还装作神秘地说:“祖传秘方啊。”
江维夏本身一落千丈的心情,犹如股市行情,突然一路彪升,全线飘红。她取一颗含在嘴里,只觉得清凉无比,原本干涩的嗓子似乎重新被灌注了活力。吃完了一颗后,她就不舍得再吃了,放在贴身的口袋里,时不时地看一看摸一摸,以确定它还在。
别人让江维夏帮忙的时候,再也不是原来无精打采的样子了,反而神采奕奕,活力充沛,旁边的人打趣说,回光返照了?
江维夏笑笑,手伸进口袋摸摸那个四方的盒子,只觉得安心快乐无比,一扫以前的郁闷焦躁。
尽管心情愉悦,但身体仍然觉得无力,到后来,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坐在椅子上,全身烫烫的,整个人晕乎乎的,最后,似乎也神智都不清醒,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毕业典礼之后,章铭喧等人回到后台,就看见江维夏坐在椅子上,整张脸涨得通红,推推她,也只发出几个含糊不清地词,摸摸额头,似乎有些发烧。
江维夏是被车颠醒的,睁开眼睛,先看过一个模糊的影子,像极了章铭喧,江维夏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阻止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但看清楚了,才发现真的是章铭喧。
章铭喧笑眯眯地看着江维夏,手伸过来摸了摸江维夏的额头,江维夏一时紧张得不知所措。章铭喧的手很冰,一丝一丝的清凉透过皮肤,渗透进她的心,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烧似乎退了,回家要记得多喝点开水。刚刚正是吓死我们了。”
江维夏仔细琢磨着这句话,我们,那么,这是不是代表,我曾经让你担心,是不是代表,我在你的心里,有一个小小的位置。
车外,正值黄昏,无数的光线交织在一起,地平线的尽头,红色的太阳渐渐消失,炫耀它最后的光辉。
“好漂亮啊。”江维夏感叹着。
章铭喧紧接了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章铭喧侧过头来看着江维夏,半响,说,“江维夏,你真是个有趣的丫头。”
之后长长的暑假,江维夏都因为章铭喧的这句话而异常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