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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 ...

  •   ……

      ……

      ——?!

      ——!!

      方白笙脑子先是一懵,旋即醒悟过来了,连忙揽着对方的肩,张嘴便亲回去。

      笑话,辛辛苦苦在老婆身后追了五六日,衣角都没得碰,如今能碰了,况还是老婆主动扑上来的,谁不抓紧时机吃豆腐谁混蛋!

      一吻毕,两人放开彼此,皆是呼吸有些许不稳,方白笙心知他是原谅自己前日之错了,提起双臂,还想再抱上一抱,却见刘九晏坐下了,一指凳子,示意他也坐下,于是他撇撇嘴,也坐下了。

      刘九晏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才道:“我知你此刻一定是满腹疑问,为何我会为百晓生治病,又替他向林三隐瞒他的行踪。”

      闻言,方白笙“噌”地一下站起来,声音洪亮,开始倒背如流:“阿九做的事情永远是对的!就算我不明白也是我太过愚笨之故而绝非阿九有意……”

      “行了行了,净会耍嘴皮子。这‘家规’你还当真了?”刘九晏唇边终于勾出来了一个毫无阴羁气息的笑容。所谓“家规”是当日两人正式开始在一起时,刘九晏开玩笑定的,不想方白笙真的背了下来。

      方白笙立即接口:“那是当然,我家阿九说的,句句都是圣旨!”

      “你那还让不让我说了?”

      “让,当然让——你要说与我听,说多少我都听!”被瞪了一眼,方白笙又乖乖坐了回去。

      刘九晏叹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思绪,缓缓道来:“当年,是林三先缠上曹景卿的,后来却与他弟弟曹安清处在一块儿。百晓书生通知天下辛秘,有人有求于他,自然会有人要杀他。三年前,终于有人绕过了曹景卿的情报网和护卫网,在道上埋伏,结果错杀了曹安清。林三认为是曹景卿故意要借杀手之手除掉其弟,就此,两人反目成仇了。却不知后到的曹景卿目睹亲弟被杀,一时冲动出手尽屠了那些个杀手,引发旧病新疾——好好的一个翩翩书生,竟落得如今这般模样,头发白了,身子也亏损得不像样,若不是当日我碰巧路过,把他救了回来,只怕他就要死在荒山野岭之中了。”

      “林三是我的朋友,他招惹了曹景卿,我自然得给他善后——更何况,那曹景卿,也是个可怜人……”说完,他回头幽幽望了方白笙一眼,言语间忽的轻柔了许多,“被珍视之人误会、痛恨,这种痛,可谓是天下之最了。”

      “我明知你心里只有我一个,也晓得家里的生意需要应酬,但是,我总是见不得你与那些富家子弟一起流连于花街柳巷之处,数次下来,便赌气出走了——我今日看着他们,忽然想到,总有一天,我或许会像林三对曹景卿那般对你……如此一想,心中就如针扎一般……本是我自己善妒多疑,却总是连累你受苦,实在、实在是……”

      方白笙听着,听到后头,只觉得心中犹如多了一面轰隆作响的大鼓,一槌一槌打在心上,一声一声地又直响到耳里,那叫一个心潮澎湃!他媳妇儿是什么人啊!出去随便揪来一个江湖人都能告诉你,毒医菖蒲子,医术毒术不说,单是那孤傲冷淡的性子,就够让你吃一壶的了。找他治病也好,解毒也好,态度好了,他看不上眼,态度不好了,说不定他让你也尝尝他那药囊子里千奇百怪的药丸。你要问如何人家才肯给治?老天也不知道——估计也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心情好。

      当然,这样的人物,少不得要被某些自认正派的武林人士不齿,可偏生人家活得滋润潇洒着呢,天下人也只有向他低头的份儿,想让他低头?先问过他手里的药囊子罢!

      故而,能得到毒医菖蒲子此时此刻这般的柔情似水,方白笙刹那间只觉得自己身在云间,飘飘乎的,竟险些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好吧,清醒一下,望一下四周:房门已被离开的曹景卿关了,很好;房中除了二人再无他人在,很好;此刻房中并不亮堂,也很好;房中那张大床看起来柔软舒适,实在是好的不能再好。

      于是方大狗又看了看自家媳妇儿的神色,终于“汪呜——”一声,摇着尾巴扑了上去。

      “阿九,是我不好才对,我发誓,以后那倚春楼的桃仙姑娘桃花酿再香,我半滴都不喝啦!这次都怪我,一时贪杯,竟把那些个庸脂俗粉错看成了是你……”一边说着,一边把人抱住,忙不迭地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

      当日他与人谈成了一笔大买卖,忘形之下喝了个烂醉,碰巧那日倚春楼中一个姑娘穿着一身蓝裙,身姿又与刘九晏有几分相像,他恍恍惚惚地,以为自己回到家了,拽着人家姑娘的袖子就凑上去发酒疯,被楼下经过的刘九晏撞了个正着。

      于是菖蒲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出走那几日,任他在背后如何如影随形,一律无视之,眼不见为净,急得他私底下狠狠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

      此刻两人终于敞开心胸,前嫌尽释,不好好温存一番,可就太对不住自己前几天夜夜孤枕难眠了。

      刘九晏自觉气量太小,本就心存愧意,看着方白笙眉间笑意盈盈,但其中还间杂了几分连日赶路的疲惫,耳边又听着他明里暗里为自己开脱,心中又是感动,又是心疼,于是便半推半就,也就任由他胡作非为了。

      两人也算是老夫老夫了,也无那些少年少女的羞赧,不消片刻,房中已是一片绮逦缠绵。

      空气中弥漫着大战在即的肃杀气氛,十余个人皆是一等的好手,浑身黑衣穿得严严实实,脸上罩了三层面巾,手中大刀锃亮,悄无声息地翻过围墙,越过庭院中的假山回廊,脚下动作极快,却没发出半点响声。十数人如飞一般从不同的方向无声地扑向庭院中的那栋房子,一半人留在地上,另外一半几下便攀上房顶,随即极为默契地各自守了一个地方。

      这些人都定下身形了,还听得房中丝丝声响透过门缝窗隙溢出来。

      “唉呀,阿九,你怎么又瘦了呢!外边的厨子果然还是不及家里的好啊!”

      “……哼……”

      “阿九,既然我们都出来了,顺道去南边游玩几日再回去罢?咱们好久没好好去散过心啦!”

      “哼……”

      “阿九,听说建州山水不错,我们便去那儿,你看行么?”

      “哼。”

      屋檐下面那人一声声的冷哼过去,三声之中,一声比一声冷,到这最后一声,竟然如同从万年冰川中转过了几圈再出来的一般,令人听着只觉得头皮发麻,指尖发凉,恍若瞬间身陷隆冬之中。

      屋外埋伏的都已身经过百战,一有不对,身体反应得比大脑还快,十数人亦是默契十足,皆是浑身一震,匆匆往后退。

      就在他们退开的一瞬间,那栋先前还好好的房子,竟是“砰”地一声轰然炸了开来,一时间,残砖烂瓦四处乱飞,那些杀手本身训练有素,无论如何都不会乱了阵脚,哪知躲闪之中不断听得兵刃穿透□□的声音和同伴的闷哼声,心下一惊:想不到现场居然早就有了埋伏!

      于是更是小心翼翼地一边闪躲一边后退,大刀紧紧地护在身前,缓缓退到了围墙边上。

      这时,院中的残垣和冷箭这才停了下来,杀手们终于得空,却只见庭院中四处狼藉,地上尽是一滩又一滩的血迹,却是没有一具死尸,环顾身旁,原来同伴们都只是受了伤,或轻或重,却都是没有大碍。原先建了一栋房子的那处,此刻亦是在方才那一场爆炸中被夷为平地。

      然而,定睛一看,他们看见一个人站在那里,长身玉立,气定神闲。

      此人正是刘九晏。他来此处,看似是被林黄州硬拉来的,其实先前便早与曹景卿约好了来此处诊脉。他一路被人跟踪,曹景卿岂会不知?于是他把这房子中的机关悉数告知,更是言明此处被毁了也没关系。刘九晏一路上也是被跟得烦了,一下手便是把这些人全数炸开,若不是才与方白笙和好了,心情还不错,手下放轻了些,这个梁上檐下等着暗算他们的人,怕是没一个能活着躲开那些暗箭了。

      ——他与方白笙二人所处的房内,反而是设计得十分周全,纵然别处都炸得稀巴烂,床褥那一边还是完好无损。

      此时,他从那床上下来,看着屋外那些人的狼狈模样,冷笑一声:“若要送命,这便来罢。”

      半空中正凝固着爆炸后的飞尘,阳光从高处压下来,只照得那一大片白茫茫的,把他隐在其中的身影掩盖得越发不真实,因而杀手们也只是看见一个白色的人影站在一片尘土中,双方隔得又有些远,隐隐约约的,其实看得并不真切。

      可是他身后的方白笙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刘九晏的外袍在方才那一场拉扯中早已被脱下扔在床下了,身上只剩下一层亵衣,可那层薄薄的亵衣也有几分凌乱,领口处更是被扯开了许多,露出里面大片的皮肤。

      怪医菖蒲子虽然终日沉淫于医毒之道,却也未曾荒废了武业,衣领中露出来的皮肤虽然十分白皙,但皮肤之下那一层薄薄的肌肉也令人不能忽视。而此刻,那犹如经过刻刀刻意设计一般有着优美弧线的胸膛上,一道道红印子在亵衣之下若隐若现。

      方白笙见到那些自己亲自弄出来的痕迹被如此大肆晾在阳光下,不知被那些杀手看了多少去,不由险些咬碎了一口银牙:阿九!这般模样能让人看到吗?你这是要我吐血而亡吗?!

      但是方大狗内伤又是一回事,敢不敢把心里话向刚哄回来的没有自觉的媳妇儿吼出来则又是一回事了。

      于是咬碎了多少牙都得不做声地自个儿吞了,回身拾起方才脱下的外衫,也下了床,走到刘九晏身旁,陪笑道:“阿九,外边儿风大,先把衣服穿上罢?”

      闻言,刘九晏回头看了他一眼,他见刘九晏眼中并无不赞同之意,于是连忙更为狗腿地把衣服抖开,给他披上了,还特地在身前好好打了个结,把脖子之下包得严严实实的。

      他二人这边厢忙着伺候和被伺候,那边杀手们却被先是在爆炸中吃了瘪,然后放大方厥词说甚么“来送死”,而那放话的人一边放完话了,还顾着穿衣服,丝毫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样子,顿觉失了面子,又觉得己方人多势众,相顾几眼,都点点头,一提武器,复又一齐往那二人冲了过去。

      这个月金陵陈府颇为热闹。不是说之前不够热闹,而是这三番四次地,太过热闹了,惹得人不由得头疼。

      要说这金陵陈府,在金陵富甲一方不说,更是与衙门狼狈为奸,鱼肉乡民,乃当地一霸,一个月前,江湖传得神乎其神的怪医菖蒲子路过此地,年逾半百的陈家家主陈老爷便动了心思,想把那大夫请来,让自己在新纳回来的第十八房小妾面前再威风一把。一边他平日里对人颐指气使惯了,下人们狐假虎威,到了菖蒲子歇息的客栈,嚷嚷着就要直接把人拉走,惹恼了人家;另一边刘九晏也不屑为他这种人行这等龌龊的“医治”,于是便冷冷地拒绝了。孰不料被拒的陈老爷便使出下三滥的手段,差人往刘九晏的吃食中下了蒙汗药。刘九晏虽不是他能毒得倒的,但却是彻底怒了,进了陈府,给陈老爷下了一包好料,才悠悠然然地出了金陵,继续他的逃家之路。

      陈老爷这下偷鸡不成蚀把米,天天都要忍着身上疼痒无比,恼羞成怒又是派人追杀,又是找杀手,给方白笙和刘九晏两口子的路上添了不少乐子。而最后,为了追解药,连花了大价钱请来的杀手都铩羽而归之后,他虽不甘心,却也知道了那两人不是自己惹得起的,只好广求天下名医,盼着能解了自己身上的毒。

      可名医还没请来,正主儿来了——一天清晨,管家急急忙忙地跑进他房里:“老爷,不好啦!那菖蒲子又来啦!”于是主仆二人屁滚尿流地迎出去,只见那个蓝衫青年端坐在厅中的主位上,旁边还有一个白衣书生弓着身子给他倒着茶。

      “陈老爷,多日不见,您气色可是红润了许多了。”菖蒲子从那书生手中接过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又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此情此境,陈老爷险些背过气去,这就想叫来家丁把这二人撵出去,管家急得在一旁连连扯他衣袖,他才清醒过来,自个儿在椅子上坐定了,道:“托菖蒲先生洪福。”——真是多亏了你这妖人的毒药,本老爷现在脸上红一块紫一块当然好看!

      刘九晏阖了阖眼,不做声。那白衣书生却笑了几声,道:“那是当然,能得我家小菖蒲一味药,可是几世才能修来的好运气!”

      闻言,陈老爷顿时觉得血气上涌,只觉得这般厚脸皮的人当真是前所未见,但还是得小心翼翼地道:“菖蒲先生医术自然是天下无双,只是这药,我实在是无福消受啦!”

      菖蒲子点点头:“我正有此意,所以专程给陈老爷送解药来了。”

      这句话,让陈老爷刹时间呆立当场:他本想着此番二人虽然来了,但是他们的来意不明,自己想把解药要过来,想来也不会轻易得手。正想着要用什么手段把解药弄到手呢,对方却直接告诉他,他们就是给他送解药来的。这……这也太……

      所幸他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所以很快回过神来,连连道:“真是劳烦二位了……”

      这原是一句客套话,天知道他现在有多想把这两人拖出去打一顿,谁知那白衣书生却笑脸盈盈:“陈老板知道我们劳烦了就好,我们也不多说了,大家都是生意人,这药很便宜,看在陈老板与我们有过交情的分上,随随便便,陈老板只需付给我们三百两便可。”

      陈老板终于把喉咙里的血喷了出去。

      走在街上,方白笙把那张三百两的银票塞进自己怀里,也不管旁人如何看待他们,直接一把抱住刘九晏,笑道:“去扬州的钱有啦,阿九,咱们这就启程罢?”

      刘九晏瞥了他一眼,却不把他推开,只点点头:“还不去找马车?”

      “我这就去!”方白笙放开他,跑到街角去叫车夫了。

      刘九晏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抬头往天上看去,一片蔚蓝的颜色直直撞入他的眼睛里,把眼角也晕染得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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