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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零食?我不要它 ...

  •   西门清,这是个好名字,相当好!他祖宗西门庆可留下了一个人尽皆知的“好名声”呢!他爹妈也同样给他起了个好名字。我和他很早就认识,早到,让我想不起来的时光,米麦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人不会抛弃我,只会是他们。当在医务室看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帮我,没有原因,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们,也许是青梅竹马,可是,仅此而已——

       “校医,如果她没事,那么我们就离开了。”某人挂着笑,KAO,虚伪,典型的皮笑肉不笑。
      “一路顺风!”西门清挥挥手。
      “去死,草泥马,你怎么不说半路牺牲呢?”临走前,我还不忘拎走零食,顺便问候西门清。
      轩辕兄台(读者:咳咳!这个称呼肿么经常换啊?俺:这个······剧情需要!= =)伸手,欲抱我,我敏捷地闪身,又蹦又跳:“哎呀呀,西门校医真是‘神医’啊,吃了他的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口气上一楼,没问题!”这话说完我自己都想吐。
      轩辕兄勾唇,拉起我的手走出医务室。
      没走多远,我听见西门庸医大喊:“有事常来玩啊,打七五折——”
      我踉跄几步,双手紧紧抓住身边人,他察觉到了,握住我的手,示意我将零食给他。    我哭丧着脸:“不是你给我买的么,咋还要呢?”
      妖孽笑了,那叫的勾魂摄魄胆战心惊呢,赤果果的魅惑啊。
      “我不要它,要你。”
      嗯?乖乖里格东啊,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劲呢?只听某人继续说:“反正这段路我们同行,你就先掂着,要你就可,回去后嘛,再要它也不迟。”
      “噗——”我被空气呛着了。
      低头,望见我们拉着的手,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除了这个人不是我的Mr.Right以外,夏日阳光,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两个人的影子,美好的——白日梦。

        “那个,话说你的手很白很长啊。”我没话找话。咦,这只手很眼熟嘛,在哪儿见过呢?
      “是么,也没多白多长,不过——”他牵起我的手放在眼前打量一番,与自己的对比一番,“比你的强多了。”
      “······”呸,有你这么打击人的吗。
      就这样,我们走回了教室。米麦眼巴巴的等着我回来,见着我,忙冲上来给个拥抱,咬牙切齿在我耳边说:“你他妹的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火星老家来人了,还是去桃花林撞上鬼了?”
      看着面前的御姐,又瞥了眼身边的妖孽,我毅然决然将手中的零食交给米麦,肉疼的说:“给我留一口啊。”接着,惭愧的对妖孽说:“不好意思啊,你的零食已经不在我手里了。”
      “没关系,本来就是给你买的。”
      我睁大双眼,好银啊,真是一个好银。
      “既然你都说不好意思了,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你的道歉,就请我去念之璃 ,吃一顿就好了。”说完,风度翩翩的离去,优雅的像个天屎。

      切,明明是个恶魔,充其量一腹黑的鸟人!念之璃——S市,我家乡有名的西餐厅,是一家新晋餐厅,历史超不过十年,凭着一流的用餐环境、美食、服务,成为本市餐饮业的龙头,用鼻子就能想出来,一顿饭,天价啊,那是上流社会的象征。
        上流社会,多么美好的字眼,可惜,我并不喜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零食?我不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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