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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误入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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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嘉陵江奔流不息的清泉孕育出一个全国闻名的“暴力城市”——南城,我的家乡。
社会像滩浑水,一些学生耳濡目染,染上一身的痞子气。
秦天第一次被高年级的同学收保护费的时候,对人家说自己不需要保护。对方便让晚自习的时候在后校门等着,秦天傻得可爱,居然真去了,后来我问他当时怎么想的,他说一定要去跟人家说清楚,自己确实不需要保护。结果对方叫了几个小混混把秦天围住,一个大哥模样的人问秦天:“小子,你跟谁混啊?”秦天想也没想就说:“我跟夏雨天混。”“去把人给我叫来。”秦天硬是把我拉了出去。那个大哥一见我就问:“你认识谁谁谁不?”我说不认识,然后又列举了几个名字,问我认不认识,我说都不认识,结果那位大哥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他妈的,谁都不认识,也敢收小弟!”我说你怎么打人呢?大哥扬起手准备再次动手,结果学校保卫科的大爷出来小便,估计是声音太大,把这些人震慑了,我和秦天才得以全身而退。
后来,我问秦天:“你说他们为什么要问我认不认识那些人呢?”秦天想了想回答说:“估计这些人都是他家亲戚,要是你也认识他们,大家就是熟人,就不会伤和气了。”“那要怎么样才能认识那些人呢?”“我估计要去学校附近那些娱乐场所逛逛,你看隔壁班的史胖子,恶霸似的横行霸道,整天跟人说认识这个,认识那个,听说就是在那些地方认识的。”
于是,我和秦天学会了在晚自习的时间逃课。那个时候,娱乐场所的消费对我们来说很奢侈,我们兜里的钱加在一起往往只够买一瓶一元钱的可乐。当时,我们觉得“共产主义”这个最高理想很遥远,我们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够喝上 “蓝带”啤酒,因为在那些地方喝“蓝带”的看上去都是大哥。
一天晚上,我们在酒吧里遇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很酷的人,之所以说他酷是因为他当时梳着发哥一样的大哥大头型,并且喷着发胶,整个头顶在七彩灯下闪闪发亮;鼻梁上架着一副当时最流行的黑色墨镜,像个算命的。
酷哥来的时候已经没位子了,他的小弟看我们这桌只有两个人,于是撵我们走。秦天大概也觉得酷哥一看就是惹不起的人,于是对我说:“夏雨天,咱们走吧!”结果,酷哥听到秦天叫我名字的时候,激动得无与伦比,他说:“哎呀,小兄弟,我也姓夏,我叫夏旦,咱们五百万年前是一家呀。”说着伸出一只大手和我亲密接触。酷哥那亲热劲儿,好像突然找到了自己失散已久的近亲。
秦天兴奋地对我说:“夏雨天,那天那个家伙说的那一串人里面,好像有个叫夏旦的。”于是我们连忙打招呼:“旦哥好,旦哥好。”旦哥很高兴,慷慨地请我们唱歌、吃东西,而且居然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请我们喝“蓝带”啤酒,而且是一人一瓶。
那天晚上旦哥给我们讲了许多自己的光荣史,包括读大学中途被开除,然后出来混,然后在这一带成立了一个叫“斯文人”的组织。后来,他热情邀请我们加入这个组织。
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毕竟自己是在口号式的教育下茁壮成长起来的,我认为,只有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组织才是光荣的,因为所有老师都强调,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所以后来我在写作文的时候经常使用“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这一短语,比如“今天,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了一次春游活动”,以赋予其神圣意义。
秦天有着比我更坚定的信念:生是党的人,死是党的鬼。
临走的时候,旦哥给我们留了个拷机号,让我们有事没事拷他。出门时,我顺手把那号码给扔掉了,秦天却把它捡了起来,说是以后遇到有坏人,咱们就报这个拷机号。
没过多久,秦天又遇到了麻烦。一帮常年游荡于学校附近的大混混说他像个小混混,要他交保护费,秦天说没有,结果被扇了一巴掌,那帮人限他三天之内交钱,否则“后果自负”。
那几天,秦天一直心神不定,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觉得大概只有破财免灾一条路可走了。谁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话说得还真不假。那天,秦天在厕所里大便,到擦屁股的时候,才发现忘了带纸,于是在口袋里四处探索,看有没有能代替使用的东西,结果把旦哥那天给我们写拷机号的纸条找了出来。秦天大喜过望,居然没擦屁股就直奔校外电话亭。
旦哥很爽快地答应了帮忙,然后很干脆地把事情给摆平了。
事后,我们东拼西凑搞到一些钱,基本上能请旦哥喝“蓝带”了,前提条件是我们看着他喝。旦哥再一次邀请我们加入他的“斯文人”,这一次我们没有拒绝。旦哥于是很高兴,不但没让我们给酒钱,还请我们喝了档次更高的“嘉士伯”。这使我们颇有感慨:有个组织真好啊!
“斯文人”这个组织其实是个由一些大小混混组成的社团,只不过旦哥觉得自己是念过大学的,自认为是个斯文人,于是以此为组织命名。
在这个组织中,我和秦天都充当小弟的角色,我们所要做的无非是遵照旦哥的指示去和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架。
我对秦天说:“兄弟,我觉得我们进入江湖了,我们现在也算是江湖人物了。”
秦天对此的反应是:“我他妈‘旱鸭子’一个,连游泳池都不敢进!”
学习差,纪律差,思想差,在老师眼里,我 “无药可救”。所有老师一致认为,我今后只能替人家擦鞋。而我的看法是,我有劳力,还可以去拉车。
劳力真是个好东西,在我和秦天双双入选校足球队之后,我对父亲充满了感激,正是因为父亲当初英明神武的抉择,我才发现自己居然也有长处。当我把入选校队这事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兴奋得像范进中举。他问我踢什么位置,我说守门。母亲听了一脸高兴,她说:“守门好啊,比拉车强多了。”父亲瞪了她一眼,说:“好个屁呀,就一挨球的。”
事实证明,我除了海拔低了点,判断力差了点,反应迟钝了点之外,基本上具备了业余门将的一般水平,具体表现在,比赛的时候常常被人吊门,被晃过后打空门,被射穿“小门”。我的骄傲是在一场比赛中扑掉对方一个点球。对方主罚点球的一看就弱不禁风,结果果然是弱不禁风,跑了不到一米便突然跌倒,在倒地的同时,脚尖轻轻捅了一下皮球,那球还没滚到门口便停住了,之后立刻被我没收。
秦天在队里司职前锋,他带球的姿势很优美,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像只泥鳅,左晃右晃地像喝醉了酒。秦天在比赛中除了进球少其他都多,比如领到红、黄牌的次数。后来大家都说他像中国国家队的李毅,整个一防守型前锋。
在一次市级比赛中,我队主力和替补的右边前卫均不幸负伤,教练无人可用,居然把我提拔到第一线,他说我脚力大,射不进门没关系,踢废人家几个人也行。结果我这个顶缸前卫幸运地成为了那次比赛的最佳射手。
比赛之后,我惊奇地发现自己拥有了一定数量的“粉丝”,而且多为女性。不久之后,我居然收到一封类似于情书的东西。给我写信的女生在信中对我的球技不加任何评论,却大肆称赞我的身材,并写有一首很科幻的诗:“日思夜想着你的肱二头肌,朝思暮想着你的股四头肌,左思右想着你的前三角肌,胡思乱想着你的比目鱼肌。”最后,她说很喜欢我,希望与我用心交流。
我想交你妈个头呀,我整个就一堆肌肉。
后来,我给这个女生写了回信:“你直接去找个农民行了。”此女在看完信后不依不饶地闯进我班教室,大喝一声:“夏雨天,你给我出来。”当时全班同学都认为我欠了她一笔钱。我吓得屁滚尿流,天呐,长得真壮,壮得像头牦牛。
进入了躁动的青春期,我开始希望身边有一个很漂亮很温柔的女孩,可以和我一起探讨人生,畅谈理想。
在那段年少轻狂的日子里,我常对秦天说:“我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面的剑客,无拘无束,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秦天说他希望自己是童话里的侍卫,能经常见到美丽的公主。
我问他为什么不做王子呢?
他说那太俗了,公主不一定要嫁给王子。
蓝蓝的天,白色的云,那是我记忆中最轻松的一段日子,无忧无虑,充满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