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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陷 【“我从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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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不是爱思考的人”】
暮春难见的阳光,懒懒地洒在英国朴静的乡村小镇上。乡野从来不缺诗意,但往往缺的是美如诗画的人。双眼微微阖着,睫毛轻轻颤动,俊美的脸上流露出淡漠却也少见的冷酷神色,略微焦急地等待着列车开出车站。
每每列车在车站停靠,肯特都觉得是一种煎熬。炽热的,好奇的,艳羡的,嫉妒的,不屑的……各种各样的眼光从四面八方射来,让人难以招架。
列车终于开动了。肯特长吁了一口气,靠在椅背上。头转向窗外,仍旧是英国典型乡村那种暮春之景。绿野满布,但却传递不给人温暖,永远像笼着一团雾气一般,凝着霜花,泛着凉意。
我,肯特·W·路菲尔,一个可怜的剑桥学生,被欧德那个白痴拐上了回伦敦的列车。虽然是自己也想回来看看,但总感觉有一种力量阻止自己前进。其实我并不爱思考,但仍被窗外的景色引得出了神。回忆涌上脑海,淹没了自己那颗早已干枯的心。
【十六年前】
“爸爸!你看,这是我为你做的!”金发的男孩殷勤地捧着歪扭的蛋糕,送给面前神色冷峻的男人,仅仅希望得到他的一句回应,这次他算是得到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家族会有你这样的后代!你的眼睛……不是的,你不是我的儿子!”
“滚!”冷峻的面容变得狰狞可怖,精神崩溃般大喊起来。男孩吓哭了,摔坏了勉强能看出形状为心形的蛋糕。从那一天起,一切都变了。
金色的瞳孔?呵,到底意味着什么?手缓缓覆上右眼,左眼依然凝视着窗外,时间流淌着,回忆也依然平静地流淌着。
“家主,你真的决定了?”男人不语,只是轻点了下头,转身离开了。
十六年前,我被送往伦敦的一对夫妇家里,以他们长子的名义生活着。他们有一个女儿,叫伊芙雅,很希腊主义的名字。从那一个雪夜起,我的名字变成了
:肯特·W·路菲尔。
路菲尔夫妇很善良,也很宽容。起初的半年里,我大闹个不停。虽然只有五岁,但依然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家具,墙壁,食物……一切都是我发泄的对象,甚至伊芙雅,我每次都故意把她吓哭。但一切讨人厌的举止,都没能令路菲尔一家把我送回去。三个月后,我绝望了。我把自己所在屋子里,不吃,不喝,不语了三天。三天后,乌云退开了一方蓝天。太阳微微露了个脸,一声门轴的转动,虽轻,但拧开了我另一段人生的门。
我不知道我内心里是否还藏着另一个我,总之我在后来的十六年里,充分的演绎了一个好儿子、好哥哥的角色。自那件事后,我开始变得开朗,温和起来。没有人知道三年前的肯特·W·路菲尔是谁,就像我不知道路菲尔家族是个大家族一样。
路菲尔,隐世的小小贵族。我不得不说历代路菲尔家主的手段高明,能把一个男爵家族发展的如此壮大。如果没有依靠别的家族的力量的话,我还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在全国的排名中,路菲尔与第二名的地位相当。不过正因为是隐世的贵族,所以也鲜少人知,或者是不愿让人知。不过,我知道,与【那个人】相比,这点力量只能踩死一只蚂蚁,无足挂齿。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被送到路菲尔的原因。伊芙雅是一个很漂亮,和可爱的小女生。一头金色的头发,和我站在一起真的很像兄妹,除了眼睛。她懂很多知识,但拉丁语是她的死穴。她总缠着我让我给她讲解生物上的拉丁语动植物名,对此我感到无可奈何。作为【那里】的后代,拉丁文是儿童必修的众多课程里的小小一门。面对伊芙雅的可爱攻势,做模范哥哥的我只能受着了。
六年很长,也很短。伊顿公学的录取通知书被人送到了我的书桌上。正是在那里,我的生命中出现了一个全新的概念————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