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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人行 ...


  •   一、
      名字:岳永王峰林雪

      林雪听着床头闹钟滴滴嗒嗒的声音,却一直睡不着。明天就是婚礼,和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门当户对,人温文尔雅,姐妹们祝贺的时候是发自真心的替她高兴。
      其实她一开始就不相信会遇到真爱,那么小的几率从理论上讲就是不可能。玩玩打打倒也好,不认真,不受伤,可是人总有冤家的。她的冤家用一颗红石榴换了她的心。
      她总记得他指间的精细,一颗颗、一粒粒,剥了一盘的红水晶。她其实顶讨厌石榴,吃石榴就像一颗心细细地理,千回百转,一个不小心就糟蹋了细心结好果实,一个粗心就自己咽了坚硬的果核。她自己就是千回百转的女子,实在不愿再去猜一颗石榴的心事。可是喧嚣的酒吧里,那个看起来消瘦清矍的大男孩细心地窝在角落里给她剥好一整碟石榴,生硬的塞给微醺的她。那一刻,她以为时光倒转,自己看见了千年前的唐明皇给杨玉环剥石榴,那样细致的温柔。
      后来他追求她,她就答应了。反正和谁玩不是玩呢?她以为她很洒脱,因为她相信她早就看穿爱情的本质。
      闹钟还在滴滴答答。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喜欢上这种钟表的声音,一下一下固执稳定,死物比人单纯。
      她把第一次给了他。现在性教育那么普遍,她早就耳熟能详,估计挂个牌子也能当性学教授去演讲了。所以,她看得很淡。——她以为。但是当他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一切就开始脱离她的掌控。她的生活重心开始偏向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给他整理屋子,为他洗衣服做饭,好像一切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
      慢慢的到了恋爱的第九个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就这样一家三口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不过他却皱眉,说现在太早。争执过后,她还是答应了流掉这个孩子,却没有要他相陪。休养期,他从未踏足登门,这时候她才惊觉好像两人间已经形成了她定期去他那里的规矩,基本上他是不主动来找她的。家里的杨姨非要看着她躺足日子,于是她就乖乖躺着,掐着表一秒一秒的数。到她出门为止,他总共打过五个电话,其中一个是问路。她躺在床上想他开着自己座驾带朋友兜风的样子,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不经意的就流了泪。
      两个月后,她带着另一个女孩在他面前摊牌。他为难的看着她。说什么?她记不清了。不过最后她回望的时候清楚看见他握的是那个女孩子的手,十指相扣的精细。
      可是刚刚他打电话来,说他想她。
      她问他,你知道我明天要结婚吗?
      他说,我知道。
      她笑,那你想什么呢?
      他说,我就想见见你,我一想到你要嫁给别人了,我就难受。
      是,嫁人。她又想笑。岳永,放外面一金龟婿的典型人物,往里边看,岳家和林家祖辈、父辈都有交情,他们自小也是一起学钢琴长大的,知根知底。所以他晓得她为王峰打胎的事,她也晓得他为卫微姐姐死心塌地。两个人要是看太透了,再作假什么的就都没意义了。不过找个伴儿,找谁不是找,两个知根知底能处得来的人总好过外面的阿猫阿狗。他们的价值观都接近,多合适。
      她问他什么来着?哦,她问他,你会娶我吗?
      电话那头他愣了。过了一会儿,大约两秒,那一刻她清醒的看见时间和自己的时间之间长短的区别。他说,你要是没嫁给他我当然愿意娶你,就怕你瞧不上。
      她忍不住笑,轻言轻语的告诉他,那你敢带身份证户口本明天早上九点在民政局排队么?
      他愣了,干巴巴的说,雪儿别拿我开玩笑了,你们都□□了。你逗我的吧。
      她继续柔声细语的讲,是,我们办过证了,不过可以离啊。你要是真的想娶我,我可以和阿永明天一起去办离婚证。
      他说什么?那个曾经拿一颗石榴换了她的心的男人仓皇的说,对不起,我这边有人敲门回头再打给你,这事儿待会儿再说,你先别冲动。
      挂上电话,她发现自己其实演了一出最精彩的冷笑话,可惜没有观众。
      怎么会被那种傻男人给骗到手呢?离婚再结婚,哪有那么简单,可不是被她吓着了,可怜的孩子。
      被卸了电池的手机让林雪随手扔在床尾。掀起被子,她将自己裹进去。看窗帘间漏进来的月光,她突然想一句“雨打梨花深闭门”,可不是这样的寂静美好。早点睡吧,明天的婚礼可耗精神了。

      二、
      名字:王峰刘珊林雪

      身边的人有姣好的容貌,清秀剔透,就如她的人一样。江南水乡的女孩子总比别处的多一分温婉,王峰是爱惜的。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爱泼辣大胆的女孩却更愿意守着一个温婉保守的女孩过日子,安心。
      他这半辈子接触过过最漂亮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意气风发的林雪,一个是温婉和顺的刘珊。一见钟情。
      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野百合。如果可以,他更想两个都要。
      第一次见林雪是校演讲上,她在台上他在台下。那时侯林大小姐特“清高”,见谁都是冷冷清清的,有不识趣的男生在众人指点下见着了衣着朴素的林大小姐上宝马男的车也都知难而止了。
      毕业后再见是在公司聚会上,这时候她已经是个见人微笑的女子,说话做事滴水不漏。听说她刚被一个老男人给甩了,他就抱着开玩笑的心态去表白,没想到她和传言中一样随便的应了。他说不上自己心里的滋味儿,只贪恋她的巧笑嫣然。
      和她第一次上床的时候见了红,他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比起激动,可能更多的是怀疑。后来听刘珊说过一些言情,想想不免觉得恶心。
      林雪似乎在努力的讨好他,不过笨手笨脚动不动打碎东西、拿卫生纸擦桌子的大小姐,和知冷知热的刘珊比起来真的没眼睛看。他最讨厌那辆别克,有时候两人正柔情蜜意着,不小心眼角带到那辆红色小车,他的心就硬了。后来在他的坚持下,硬生生重新涂漆换成了不起眼的黑色,却仍是他眼前挥之不去的鬼魅。
      遇见刘珊是在一次公事饭局上,小小巧巧的一个女孩子席间总是低眉顺眼地夹菜,带着点乡下姑娘的青涩和腼腆,说话柔声细语。她劝他,不要喝多了,回头伤胃。林雪从不对他说这个,也不曾追问过他的行踪,他一直羡慕别的同事被女友追得鸡飞狗跳——至少是关心的。他愣在那里出了一刻神,身边的女孩有些不好意思的勾下头拨弄手旁的纸巾。恍过神来的他看着她一下子想起了一句不知从哪里看来(徐志摩)的句子——最不胜那一低头的温柔。突然心里的一根弦就触动了,微微的颤,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
      下班回家,开了门看见忙碌的林雪,他沉默了半晌,默默地掐熄了这个念头。至少一个女朋友该尽的职责她都有去做,他不是寡情的人。
      后来朋友聚会他又再次遇见刘珊,他相信那就是缘分,于是放任了自己的感觉。相近的成长经历让两个人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他安慰自己,两人不过是异性知己。
      和刘珊几个月处下来,越发觉着贴心契合。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和林雪提出分手的时候,一天下班回家,林雪喜滋滋的告诉他,她怀孕了。明知道不可能,他仍压不住第一个念头是,孩子是谁的?他悲哀的发现:要和林雪白头偕老是一件多么漫长而恐怖的事——他不信任她。
      即使不愿意,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个大度的男人。林雪并未刻意瞒他她的家境,他都知道,可是他就是不信她。他看过心理学,据说这叫“晕轮效应”,第一印象影响后面的所有判断。在牵手之前,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林雪,她罩住她,他们谁也摆脱不了。
      和刘珊一起很舒服,聊得来,会开心,很放松,其实找一个爱人有这些不就够了。何况她还很漂亮。但他看着林雪眼里的期待和喜悦,开不了口。
      深夜里有时他会半夜醒来,茫然睁眼,扪心自问他心里是不是盘踞着一头巨兽,血爪獠牙虎视眈眈,只等他恍神时将他连皮带骨囫囵吞下。爱她吗?爱她吗?哪一份是真爱?他被自己问得精疲力竭,于是愈加刻意回避,生活也愈加“忙碌”。
      日子浑浑噩噩的过。直到有一天推脱不过他答应林雪下午下班后陪她去果园摘苹果。电话那头她的声音一贯温煦,让他不忍拒绝。
      到了现场不期撞见一双清水一样的眼睛,他的心嘎啦一声坠下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犯贱”,明明是想要离开的人最后却仍不住解释。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表现得最留恋的她却可以那么潇洒的转身离开。还好刘珊的掌心仍然柔软温暖。他低头微笑——白头偕老。
      从朋友处听说她要结婚,忍了两天,婚礼前夜他终究还是“手贱”的拨通了她的电话。挂断电话他才反过味来——她不过是逗自己。他扶额苦笑,从来,她从来冰雪聪明,只何必来招惹他这样的普通男人?

      三、
      刘珊王峰林雪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说的一点不假。刘珊小学三年级就知道了自己要做小家碧玉,因为她不可以伪装大家闺秀。她就是这样早熟的一个女孩子。不宽裕,甚至拮据的家境让她早早就学会算账,学会处处比量,出手务必争取物美价廉。
      从小到大,“懂事”、“乖巧”、“优秀”这些评价语一直跟随她身侧。学校里她连任十三年班长,从小学二年级做到大一,还是大二那年一场意外的车祸三个月的卧床打断了她的班长生涯,毕业时她是优秀毕业生,工作后她是先进工作者,追求她的男人如过江之鲫,可她不急。“玉在匣中求善价,钗在?中待时飞”红楼梦那样浪漫的书都这样讲,何况她是红尘凡俗女子。
      她中规中矩地走,一步步接近自己期待的幸福。这个偌大城市,不论怎样灯红酒绿、欢声笑语,其实她一直都是无枝可依的女子,她从不敢片刻或忘。
      遭遇爱情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她是慢热的人,退后几步自己观察,她以为自己还算是办事稳妥的人。后来她才知道她高估自己了,或者说看轻了那个男人。
      温柔、细致、踏实,难得还重情,她没想到这么大的世界她居然会遇见他,纯物质主义的她遇见这世界上最飘渺的爱情。等她慢慢真正融入他的圈子才后知后觉的晓得了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友。她开始明白他“绅士”背后的犹豫。
      她不得不承认爱情让人“很犯贱”,她借口购物在衣物后“偶遇”林雪。和她想象中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女子。只一眼她就知道她们不是一路人,林雪是最地道的“大家闺秀”,这件外衣披在林雪身上恰如其分。于是她藏在衣架后默默目送林雪离开。
      后来林雪约她出来时她一点也不惊讶,面对她的沉默和镇定电话彼端的林雪也毫不惊讶,两个人短短几句话言辞得当,娓娓道来颇似老友聊天。
      后来,她看着林雪将曾经深爱的男人交到她手中。那一刻,她有种想质问王峰为什么要放弃林雪的冲动,不过她是多克制的女子?最少付出最大收益,她没道理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是林雪自己先放弃的。
      他们领了结婚证。在林雪结婚后的第二个月,很快他们有了一对健康漂亮的双生子,人人艳羡。可是只有她清楚记得自己付出了多少,离幸福的轨道又偏离了多少。
      工作上的耽搁;前女友把他惯坏了;所有家务理所当然的全部归她;他工资不低不过还不大习惯上交,她催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好脾气的他也忍不住开始不耐烦……三年后她惊恐的发现镜子中的女人,不知不觉间不再娇嫩,变得和幼年自己深憎的街头大妈大婶一样粗糙庸俗,堆积的积怨猛然发酵,不知不觉间她又多了一样恶习——抱怨。
      他事业上的判断失误,消磨了前途;他开始婚外情;他开始酗酒……
      二十年后,她终于费尽心机牢牢地将他拴在自己的掌心中,却在一天送别了去外地读书的儿子后回头找不到自己的丈夫。茫茫人海,那个笑容温煦的翩翩男子在秋日的日光下一闪而逝,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四十年后,他们一起挽着手在长堤上散步,评论着什么地方适合钓什么鱼。四十年后,她终于释然,其实这样不就够了,两个人老来结个伴。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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